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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13:31:26| 人氣1,69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Life in Belgium】吃不習慣,不習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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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去那鄉下做什麼?」我所有朋友聽到我人在Hasselt後第一個反應都是這樣。

台灣人對Hasselt不熟很正常,反正我去的地方好像一直也都沒啥人知道。歐洲人還要再多問兩句才知道也還可以接受,但是如果連比利時人都這樣說的話,好像就真的像是個烏龜不上岸的鳥地方了,可是…可是它好歹也是Limburg省的省會啊,就像花蓮雖遠,但好歹花蓮市應該也沒那麼淒涼吧!

不過對於從小在大城市長大的我來說,這裡的一切還真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先說飲食習慣吧,這裡人吃的又油又鹹,連我這個重口味的鐵胃也不得不舉白旗投降。剛來第三天,比利時朋友非常熱情地帶回來本地名產:薯條,還特別「食前教育」了一下,強調薯條是從比利時發源的,不要被那個英文所誤導,那個french是形容詞,意思是指薯條的形狀又細又長,然後最道地傳統的吃法就是沾美乃滋來吃,而不是像美國人配蕃茄醬。教育完畢,我打開還熱呼呼的紙袋準備大快朵頤一番,看到的是…我大叫:「我的媽啊,這是特大號薯條嗎?」

大家都笑了,告訴我這只是標準大小而已,沒有特別多。可是這所謂的標準大小已經是麥當勞大薯的三倍多了,雖然味道的確很不錯,外脆內軟,配上美乃滋酸酸甜甜還真的挺不賴,但是實在又鹹又油膩,我再怎麼努力也只有吃到一半就放棄,實在沒辦法再撐下去。更慘的還在後頭,過了大概兩三小時後,我就開始往廁所報到了,於是那一整個晚上,我幾乎是要睡在馬桶上,拉到肚子裡所有固體半固體跟液體全都清光光了還繼續拉,衛生紙都快要把馬桶塞住了,根本不是一個慘字可以形容,虧我在台灣還是三不五時往麻辣鍋店跑,在古巴連自來水都咕嚕咕嚕喝得痛快,沒想到竟然就這樣被比利時薯條輕易打倒!

後來經過二十四小時禁食,只靠運動飲料休養後,終於慢慢恢復正常,此時比利時朋友再度獻出傳統早餐:培根荷包蛋!蛋還好,可是那培根肉真是太可怕了,那肉不知道泡在鹽水裡幾年,鹹到難以吞嚥,更神奇的是,他們煎培根肉都不用放油喔,肉自己就會釋出油來,等到煎好往平底鍋一瞧,那剩下的油比我平常弄蛋炒飯倒的油還多!我朋友也很讚,拿了片麵包就往鍋子裡一抹,再一口咬下去吃掉,留下訝異得下巴都掉到地上的我站在原地,久久無法回神。拿麵包來清鍋子!這是什麼世界?

原來荷語區人以前多為中下階層的勞工或農夫,他們早上吃完早餐後就要出門從事勞力工作,直到天黑才收工回家,所以必須要攝取足夠的熱量,才能支撐他們在外頭消耗大量體力,再加上這一帶又不靠海,鹽分攝取明顯不足,才會在飲食習慣上出現這樣的差異。甚至雖然現在整個大環境已經改變,人們即使不需要再這麼辛苦工作,但在吃的方面仍然保留了傳統的口味。難怪人家常說,最慢適應環境的器官就是胃呵。

但是,別看比利時人吃重鹹,卻不代表他們可以接受辣味。一天,我去中國超市買了一堆菜要下廚給大家吃,想說來炒盤空心菜,就加了約1/3小條的辣椒一起拌炒,我還特別去了籽避免過辣,結果沒想到菜一端上桌,大夥兒吃了一口,全都開始找水狂灌,甚至還有人說辣到分不出味道了,這…有這麼嚴重嗎?

於此我很肯定咱們吃東西一定得分道揚鑣了,這就是為什麼會有一連串「馬機下廚」的食譜出現,實非得已啊。

人還沒開始想家,我的胃卻慢慢有思鄉病了。

台長: 馬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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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尾獅貝勒爺
新加坡KFC的薯條也是加美乃茲跟起士
超好吃的
而且最酷的是
上面還會灑蔥花
2007-06-06 1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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