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筆者所規劃的地方制度法專題較為特別,不介紹地方制度法的適用問題,而是屏東縣的行政區劃問題,由於它僅是某研究案的一部分,讀者可能無法理解全貌或全案緣由,但基於自己的寫作需要,另彙整為「地方制度法專題:屏東縣推動鄉鎮市整併的座談分析」,以供自己或需要的人士參考……
民國99年1月17日我們地方自治學會的研究團隊(由主持人紀俊臣老師領軍,成員以系上老師如席代麟老師、陳朝建老師、方凱弘老師為主,還有兩位研究助理楊織銘、賴思瑜的協助),前去屏東縣議會209會議室舉辦「屏東縣行政區劃座談會」,與會人士包括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的汪明生老師、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的賴恆盈老師、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高吉發處長、屏東縣縣長室林建宇秘書、屏東縣來義鄉竇望義鄉長、屏東縣枋山鄉葉有進鄉長,以及屏東市公所建設課簡培晏課長等人。該次座談會的內容,就重點分析來說,包括以下幾點:
(一)屏東縣的行政區劃之考量因素確實較為複雜,因為屏東縣是全國鄉鎮市數量最多的縣份,多達33個之多;也是四個族群兼備,既有原住民鄉,也有離島鄉鎮的縣份。而有關此點,誠如計畫主持人紀俊臣教授所言:
……屏東縣人口雖然不多,將近100萬,面積倒不小,但鄉鎮市是全台灣最多,達到33個鄉鎮市,如果在鄉鎮市區的區劃調整來講的話,可能是受到考量的縣之一,屏東縣因為族群的特殊,如閩南、客家、原住民及部分外省籍,其複雜性也是較多元化的一個地區(紀俊臣-P1)……
不僅如此,屏東縣縣長室的林建宇秘書也認為:
……屏東縣個體的狀況來講,屏東縣有它的獨特性,剛剛各位都有提到,屏東縣的原住民鄉就有8個,人口將近5000人,還有一個離島鄉鎮琉球鄉,人口也是大概10000人,這些鄉鎮的獨特性跟其他縣市來講可能是沒有辦法去理解的(林建宇-P1)……
(二)有關屏東縣的鄉鎮市行政區劃之重新劃定的議題,即是否必須進行鄉鎮市的整併,與會人士倒是有一致的看法,諸如: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的汪明生教授就認為:
……台灣整個的行政區劃,原則上應該要盡量精簡(汪明生-P1)……
座談之中,枋山鄉葉有進鄉長更明確表示:
……我們枋山鄉6,000多人口,17平方公里,我們的預算,我最多只能編列到70萬,今年只編列1萬塊的建設經費,我們的人事費用就花了250萬,我們只編了1萬做工程,所以這個鄉長作不好的話,整個鄉都垮了,所以不調整也不行(葉有進-P1)……
再如,屏東縣政府高吉發處長也認為:
……我想以屏東來講,我們這種人口差距非常大,基於財政規模跟各方面的考量,我個人的看法是有調整的必要,比如葉鄉長來講,建設經費只有1萬塊,我不曉得這個鄉長要怎麼做下去,所有財源完全仰賴上級各項補助,不然自有財源當然是湊不出來,人事費用就占一大部分,所以葉鄉長也曾提到過,這種區劃的調整部分,我們也曾經辦過座談會,可是要推的難度非常的高(高吉發-P1)……
(三)與會人士則反對用族群因素,如原住民族群的分布情形作為依據,分成魯凱鄉、排灣鄉,其理由是:
……我們原住民地區,屏東縣原住民人口56848人,可是魯凱族來講,就有3000多人左右,其他都是排灣族,大概是7:1的比例,如以族群來做分鄉的標準,可能這方面有很多的考量,但如地形、傳統文化都需要考量,原住民的部分,用族群來做區分可能較不切實際(高吉發-P2)……
……不過葉鄉長剛剛講到很重要一點,不能夠為了族群的問題,把它歸類的變成歪歪扭扭的行政區劃情形,我們還是要有一個整體的規劃,這一點倒是正確的,這個方向應該是大家都有志,因為,為了一個族群造成發展上的不利也是划不來的,所以這是多元的考量,也就是因為是這樣所以行政區劃很難,因為不是用地理資訊系統就可以解決,就是說方圓多少平方公里到哪裡,如果能夠這樣就很快,要多考量很多因素;尤其是剛剛提到的財源問題,我們希望因為區劃以後它可以有經濟發展、區域發展的空間,那才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紀俊臣-P2)……
……我想在我們原住民來講,如果以這兩種來考量的話,就是原北鄉、原南鄉,跟另外一個是魯凱鄉、排灣鄉,我想可能會比較接受第一個案子(竇望義-P2)……
……那我們原住民也好劃分,瑪家鄉跟泰武鄉中間作為一個劃分,剛好以高屏溪作為一個劃分也是一個區域,這個區域剛好是有一個我們原住民的文化園區,一直到霧臺的上面;也可以是平地跟我們原住民做結合,如跟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做結合,結合原住民的跳舞跟平地;然後,獅子鄉以南的,就跟我們枋山鄉或其他的鄉做一個劃分,如果這個觀光來講,做一個劃分會比較適當(竇望義-P3)……
(四)與會人士另建議琉球鄉應維持離島鄉鎮之型態,仍不與其他鄉鎮市合併為宜:
……比如說琉球鄉就是一個很獨立與世隔絕的鄉,如果要併到其他地方來也可以,就是可能會造成治理上的不便,特別要講的是自然的地理因素、傳統的歷史因素(高吉發-P3)……
(五)鄉鎮市之整併應以各該區域的整體發展為原則,則是與會人士的另項共識(甚至建議依據次生活圈或風景區整體性的區域開發規劃),其理由是:
……我們恆春半島,包含獅子、牡丹、恆春等,整體規劃成一個區是好的,但如何開發才有規劃的開發,如果獅子鄉、來義鄉寫一個計畫來開發是不可能,必須是要整個區域的開發,連土地、人民都在一起,才能為地方做的更好;如果把它分為客家人、平地人、山地人一直分開,這樣的話我覺得對地方是不利的,開發是需要整體規劃,不能留著獅子鄉不做、枋山鄉不做,只做恆春,這樣是不對的(葉有進-P2)……
……是不是在劃分整個區域前,是不是要先了解整個屏東縣地區的劃分依據,是由土地、人口,好像目前是這樣劃分的,我不是很清楚,上面的財源、統籌款是由各鄉鎮的人口數與土地面積大小來給我們統籌款,我的意思是將來劃分時,我們整個屏東縣的地區,除了人口、土地面積外,如果依風景區或國家公園這些都能作為考量依據(竇望義-P1)……
……我們副縣長就有在討論的問題就是說區域聯防的問題,就像打籃球那種區域聯防一樣,因為你一個鄉,比如說佳冬鄉,整個受災面積非常大,那我一定缺什麼?當然是機具、環保車嘛,可是一個鄉能力夠不夠?絕對不夠,就是要很多鄉去支援,那如果規模夠大,或是好幾個鄉是一個區域聯防的話,我沒有受災我可以去支援受災的,我想這種的效果應該是蠻明顯的,所以屏東市也都有去支援我們的林邊、佳冬(高吉發-P4)……
……就我們的縣市或鄉鎮市合併來講,也就是看政府的政策需要或是在地的需要你把你們將來的發展方向提出來,去配合它,這樣就不會變成說,好像每個地方有各自為政跟中央各立山頭的感覺,一方面要兼顧在地的需要,二方面還要兼顧整體的發展(賴恆盈-P2)……
(六)不過,對於鄉鎮市之整併究應「由上而下」推動,抑或「由下而上」推動,與會人士則有不同的意見:
其中,屏東市公所建設課簡培晏課長主張鄉鎮市的整併工程,應該「由上而下」推動之,他的理由是:
……我想這個東西如果要併的話,還是中央立法要併,中央由上往下推,那你叫下面的人在談,就像最近我們市公所在推市場整併的案子,你叫菜市場賣菜的人在那邊談,談了一輩子還是在那邊談,還是沒辦法作(簡培晏-P1)……
至於,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的賴恆盈教授則是提出日本的經驗,他說:
……他們(日本)的推動的作法是修改他們地方制度法(地方自治法),由中央制訂一個框架,那個框架主要是提供各式各樣的誘因,大方向是鼓勵合併,你如果合併的話,我就提供財政的資源或者是技術或者是一些人事上的資源,至於要不要合併是取決於各個地方他們的鄉鎮,他們認為有合併需要的話,他們會有一個合併的窗口,由他們經過討論之後,但因為市町村上面是都道府,還是要經過都道府的同意後才能夠合併,畢竟合併不是隨便合併,還是要有一個基本框架來規範(賴恆盈-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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