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國中教師的配偶,一直默默觀察「教師」與「家長」之間的互動。
在讀完這篇社論(http://mypaper.pchome.com.tw/fianse/post/1322258843)後,發現了一個關鍵:
容我以「督學家長」和「疏失家長」這兩個極端的例子來說明。(並非意指家長只有這兩極化,只是為了「強調」這兩者之間的差異,以便於說明。)
「督學家長」的孩子大抵品性都沒有值得憂心之處,孩子與雙親有良好的親子關係,因此家庭很容易實踐所謂「愛的教育」;而「疏失家長」可能因為忙於工作,無暇照顧孩子,親子關係顯得較為疏離,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鮮少陪伴孩子作功課或談心,有時為了急於求得成效,會以(打)罵的方式,便宜行事。
孩子自出生成長至青春期,潛移默化地受到家庭教育的影響,已成習性,非教師(導師)以三年有限的上課時間可以改變。
教師面對一個班級三十個學生,如同面對三十個家庭,他得要因應「現場狀況」實施教育,但這種「為配合團體施教所定的方針」卻會受到「家長個別家庭教育習慣」的質疑,「兩種不同情境」本該是不同的「教育方式」,如何能混為一談?
借用詩停好友江麗英老師的話:「看了最近的教育現場,很感慨。有人種了一、兩盆花,就自以為是農夫(家長);有人讀了一堆種花的書,……就認為自己是偉大的農夫(教育專家)。所以那些自以為是、認為自己是偉大農夫的人,不斷干擾真正的農夫。好想好想請那些人,真的來到教育現場待個一年半載,你們就會知道,照顧好一盆花跟照顧好幾十盆不同的花,是不同的。你們就會明白,有一些書上教的栽培方式根本行不通。給那些默默耕耘的農夫加加油吧!」
深深覺得這個例子舉得真是恰當!
一個人在良好的環境中,全心投入的栽植了一、兩盆植物,如何能體會另一個在風吹雨打中,除了費心為自己紮根,還得要照顧另一株植物的人?一個成功種植一、兩盆植物的人,能否了解一個同時得分時培育三十株良莠不齊的植物的耕種者?
在「條件不同」的情形下,如何能責成一個人以「一種」方式教育所有的孩子?
在社論中提到「在家庭那端,許多家長疏失的問題卻隱而不見,社會亦無力過問。這是現今教師、學生、家長三角關係裡最危險的一環,也是值得家長團體更加著力之處。」
其實,「督學家長」與「教師」之間的衝突只是浮現在教育問題上的「表象」,真正的根結點在於「督學家長」難以體會教師在指導習性惰懶的孩子們的為難。
督學家長只要以「理性」和「愛」和孩子溝通,孩子往往能走向積極樂觀的道路;可這是他們打從孩子一出生就與孩子所建立起來的默契啊!這當然歸功於他們良好的親子教育關係。但是班上的孩子並非個個都能以「理性」和「愛」使之步入軌道。
有些「疏失家長」照養下的孩子,未能培養出責任感,凡事能避就避,好逸惡勞,積非成是,甚至失去羞恥心,教師有時難免施以「怒目觀音」的方式,責其完成該做的課業,或該盡的義務。
請「督學家長」好好的想一下:如果有一個員工,老是沒做完該做的事,經常遲到,老是出麻煩,你能給他幾次機會?
學生固然有犯錯的權利,但犯錯卻老是不能改,又該怎麼辦?老師一而再、再而三的給機會,能給到什麼時候?學生該如何學會負起責任?
我很佩服國中、小學的老師,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處罰」學生的實質權力。做錯,知道錯,但結果卻得到了「犯錯沒關係,不會受到處罰,只要臉皮厚一點,挨過了就過關。」出社會後,真的就能了解「現實是殘酷的」,然後就能幡然醒悟嗎?屆時不會太晚了嗎?
督學家長們,恭喜你,你的孩子在你用心的教育下,日後在社會上一定能得到個人的成就。但那些因為家長疏於教養的孩子,若未能得到有效的習性糾正,他們出社會後,怎麼辦?
我曾在科技大學任教,後來實在受不了他們的學習態度,毅然離開了,我的離開,其實也是一種「放棄」,對他們的放棄。這想來,實在殘忍、也很傷人。
我選擇在一般大學教書,因為還可以用「當人」的方式,「警告」學生為自己的學業負責,至少我還掌有「處罰」的權柄,可是國中、小老師們連這微小的權柄也沒有。
此外,關於「教師必須留下聯絡電話給家長,且在晚上十點前不得拒接電話」一項,亦覺得無理。在學校的時候,教師有他的工作義務,但下了班,教師也可能是為人父母,也有自己的孩子、自己的生活。如何能放下一切,專等家長電話?尤其「不能拒接」一詞,著實令人咋舌。從這則規定的訂定過程,就可察知「家長」對於「教師」的不尊重,在沒詢問教師團體的情形下,擅自決定,談何人權?
身為國中教師配偶,我想說出以下兩點看法:
1. 當家長要求教師以「愛」的教育對待學生時,先想想自己有沒有用「愛的態度」和老師溝通?還是亦以「權威」的方式對老師施以壓力?
2. 當家長一味要求教師的同時,能否想想,自己做到了什麼?做不到什麼?千萬別把教師當成萬能的高手,他也只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