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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7日02:39 中青在綫—中國青年報 記者 周凱 實習生 張琦
繼華爲、沃爾瑪等公司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采取一系列非常規人事舉措之後,家樂福中國同4萬餘名員工重簽勞動合同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從12月開始,家樂福中國的4萬餘名員工除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之外,不論工齡長短、合同是否到期,都陸續開始和公司簽訂一份爲期兩年的新勞動合同。
家樂福中國媒體經理陳波今天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最近確實建議中國員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他强調,適用範圍包括所有管理層和員工。
陳波告訴記者,此次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原來的勞動合同最大的不同,是合同期限。以前都是1年,新合同期限爲兩年。因爲零售行業人才流動性很大,每年都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培訓員工,希望通過延長合同期限,能够留住員工,穩定隊伍。
陳波表示,家樂福在中國平均每年要增加20家門店,每個門店至少需要上百名員工,因此公司很關注如何吸引優秀員工。
對于爲何趕在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前重新簽訂合同,陳波表示,馬上到來的元旦、春節是零售行業每年最忙的時間,營運部門的工作量非常大,希望此前把這件事情完成。兩周之前,公司員工陸續在簽新的合同,他本人就是那時候簽的。
陳波說,此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完全建立在員工自願的基礎之上,沒有固定的截止期限;員工也可以不簽,而原來的合同依然有效,到期後可以再簽署新的合同。
陳波表示,由于自己不是律師,對于勞動合同的調整細節,無法說清楚,而人事部的領導也正在休假。但他强調,新的勞動合同參考了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而且更加符合《勞動合同法》。
據《勞動報》報道,上海市總工會法律部有關人士分析認爲,家樂福中國趕在今年年底重簽一份合同,是一種規避措施,其希望在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之前可以多一次簽訂固定合同的機會。但如此興師動衆地重簽合同,不僅容易引發員工的種種猜測和不滿,降低他們對企業的信任度,也會給企業的正常運作帶來一定影響。
對上海市總工會方面的評價,陳波表示公司方面不便評論。
記者從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處瞭解到,目前該部門尚未接到家樂福的員工針對公司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而進行的舉報。
而根據某網站的一項網絡調查,有75%的網友認爲,家樂福同4萬名職工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分別有44.57%和36.63%的網友認爲相關監管部門對此事應進行處罰或叫停。
12月26日下午,記者來到上海市家樂福古北店,向這裏的員工瞭解重新簽訂合同的情况。
“我的合同前天已經交上去了。”二樓一位在文具類部門工作的員工告訴記者,部門其他同事也基本在24日、25日兩天將合同交了上去。這位員工提到,這次拿到手的合同有好幾頁,是公司通知部門員工自己去人事部門領取的,幷且要求在兩天內完成合同的簽訂。“時間那麽急,我也沒有好好研究。不過我稍微看了看,五六頁紙裏面和自己有切身關係的也就那麽兩頁,大多是些政策問題。”
當問及合同上具體有什麽規定時,這位員工笑著回答道:“幾十秒就看完了,都是公司寫好的內容,幾百個人呢,哪會一個個地和你說規定啊。”
記者向幾位保安部門的員工瞭解到,他們都被要求最近幾天去4樓的人事部門按手櫻“就好像報名一樣的,你要繼續做下去的話,先去人事部門采集指紋。一來以後考勤就直接按指紋了;二來這是要簽合同的前提。”一位員工提到,今天下午去人事部門按手印時,本來想先看看合同,瞭解一下情况,但是沒有被允許,“我也知道,合同上的內容也就是那樣,其他人沒要求提前看,你一個人待在那要求看也很不好意思。”
這位保安還告訴記者,雖然還沒有正式簽字,但聽說新合同上每月規定的加班時間减少了。“不能加班20多個小時了,錢也少了,不過合同還是會照簽。”
采訪過程中,受訪的員工普遍反映,還沒有聽到有員工因爲合同內容拒簽的情况。“現在工作那麽難找,有個工作就很不容易了。公司說什麽,我們就做什麽。你不簽還有很多人等著要做呢。”一位收銀員說。
一位負責健身器材銷售的員工告訴記者,自己在公司工作好幾年了。在這次簽訂的合同中,按照新《勞動合同法》,把一年一簽改成了兩年一簽,每年有12天的帶薪休假期。“時間上比原來舒服了。”但是,他也提到,雖然工作的時間在合同上有所减短,合同上清楚地寫明爲8個小時,“但是事情還是那麽多,現在年末盤點了,每天工作9個小時以上也是常有的事情,怎麽切實保證工作時間也是一個問題。”
一位員工感到,同事們普遍缺少維權的意識,大多是合同看過就算數了,還有些人不看就直接簽的。“沒人會想到要和公司談什麽條件,改什麽條款。我覺得政府部門應該多管管合同簽訂的程序,然後合同期內多查查企業用工是不是遵守合同規定。員工也要多提高自己的意識,畢竟是爲了自身的權益。”
而陳波表示,公司有內部溝通渠道。針對這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肯定會和員工進行溝通,而且正在進行中,但由于家樂福中國的員工比較多,每個區會負責向下傳達,再逐級到達每個員工。
網友對家樂福事件也各有看法。一名浙江杭州的網友認爲,家樂福的做法應該是沒有錯的,法律沒有禁止的,都可以做。在情理上和道德層面,家樂福也無可厚非。新法出臺前可能會出現的問題需要避免或防止,這是立法制定者本應考慮到的,可用法規或規章加以提前式介入。企業會在長遠利益上權衡得失利弊。
也有網友表示,新法條款從文字上看是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實際上却造成了企業對員工更嚴格、更苛刻的要求。今後被辭退的員工將越來越少,因違反某些規定而被開除的將越來越多。今後,應聘成本也會大大提高,用人單位審查的應聘者的內容將越來越多,提高了應聘成本,增大了就業難度。
全總回應家樂福事件:規避新法完全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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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欲與4萬職工重簽勞動合同被指規避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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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總=全國總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