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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7 22:22:12| 人氣9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劈腿,到處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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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每個人都該是專情的,
對自我有道德要求的,
都能體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
但事實證明,
我錯了,
我想太多了,
不管是自身經驗、周遭同事、報紙投稿,
在在顯示大部分人都是會劈腿的,
和原本伴侶關係再穩定、甜蜜,
還是會去找些知己證明自己有魅力,
全然不顧這樣是否會讓原本的伴侶傷心,
控制不了自己,
總得找些知己的這些人,
也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有很多知己嗎?
如果不能,
憑什麼「寬以律己,嚴以待人」呢?

又,
當你發現自己的另一半和知己言語、行為曖昧,
你能忍受嗎?

目前我的答案是不能,
雖然我是在情已淡時發現被劈腿的殘酷事實,
所以當下能快刀斬亂麻,
結束那段關係,
連朋友也不當,
但其實我還是很受傷耶!
畢竟自己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
結果最多也只能得到對方一半的回應,
想到就嘔!

以後如果交往的對方一劈腿,
馬上分手,
因為當對方選擇和另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
他就已經選擇和我分手,
我會尊重對方的決定,
即使當下會很痛苦,
也不能回頭,
因為一回頭,
就代表接下來要承受這樣被劈腿的痛苦無限次,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無三不成禮(我在胡扯了),
不過重點就是只要原諒一次,
就被對方吃定了,
還不如瀟灑的離去,
至少只要承受一次這種痛,
還能看清對方是多麼不值得投注感情,
還是好好愛自己吧!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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