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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3 18:55:13| 人氣16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結婚、不同居、只當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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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上有一篇介紹L.A.T.的專題,
什麼是L.A.T.?
就是Living Apart Together
相愛的兩人不結婚、不同居,
只當永遠的戀人(在相愛的時間裡),
彼此保有原本的生活方式,
行有餘力,談談小戀愛,
對生活是一種調劑,
而不是壓力!

畢業後到現在,
我一度莫名急著想結婚,
但緩下來後,
我睜大眼睛努力看著周遭結婚的親友,
逐漸領悟出愛情是有保存期限的,
所以當愛情過期,
你卻得身陷婚姻囹圄,
進退不得時,
那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嗎?

我漸漸找到我所期待的兩人相處模式,
就是保有個人生活空間,
讓談戀愛回歸到兩個人的事,
而不是如傳統結婚那般,
搞成兩個家族的事,
渺小如我,
撼動不了傳統的風俗,
那麼我不踏入婚姻就不會被傳統控制。

沒想到這樣的想法,
除了日前無意中得知不少台灣女孩有之外,
今日更透過聯合報得知這是歐美國家正風行的作法,
原來婚姻對婦女的壓迫是全球的,
報紙有提到一個例子:
一個離過兩次婚的女生不願意再結婚、同居,
因為他發現當情人時,
對方會感激你為他做的事,
但當夫妻後,
對方會要求你伺候他,
你所做的事變成理所當然,
對方變成你不再甜蜜的負擔。
原來老婆變成女僕這事還真是放諸四海皆準!
我想我可以更堅定朝L.A.T.這條路前進!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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