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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愛,不想愛,不能愛…
幹嘛成天把愛掛在嘴裡,放在心裡?難道沒有更重要的事嗎?真是可笑…
我和許多女人上床,她們都喜歡和我做愛,為什麼喜歡和我做?因為她們愛我,這可讓我迷糊了…她們老是說「做愛」,「做愛」…愛是這樣做出來的嗎?
有的女人更好笑,她們說喜歡我,於是就任我脫她們的衣服,進出她的身子…但是她們只承認喜歡我,從來不說愛我。我問原因,她們也不說,後來我才搞清楚,她們只是不打算結婚,只想和喜歡的人做那檔子事。
老實說,我也從來沒有考慮過結婚這件事。真是可笑!為什麼兩個人脫了衣服一起快活,就一定要走向地毯的那一端?一定要簽那紙合約?
我用「合約」這兩個字一定有人會不以為然,可是結婚和訂合約又有什麼差別?還不都是要對方遵守一大堆有形或無形的約定,只是這些約定是一種傳統的制度和規範,受法律保障而已。
真是可悲呀!愛要用合約來保障?無非是對愛的最大侮辱!是最違反自然的事。如果對彼此的愛消失了,那不是自討苦吃嗎?笨人才會做這種事…
但是我還是比較誠實,我連喜歡都不說,因為嘴上說說,那沒有意思,感覺才重要!我可不知道這種「喜歡的感覺」能維持多久?感覺有了,氣氛成了,自然就會產生那股衝動,就會想和對方有親密的舉動…想和她拍拖、打啵、愛撫、上床。但是如果感覺失去了,就算對方來求我,我也沒空和她多說一句。
所以「喜歡」這件事靠不住!其實說喜歡還不如說「好感」來得準確,好感是變數,隨著個人喜惡和對方的表現而有程度的差別,所以不可能對一個人保持一定的「喜歡」,既然連喜歡都不可靠,那愛就更不用說了。幹嘛要自欺欺人?喜歡就喜歡,想要就想要,不然就別在那裡扮聖女貞德或搞花癡!都什麼時代了?還那麼落伍!?
我知道有些女人不說愛是因為她們認為,愛是「不可逆反應」,說了愛一個人好像從此就要對他死心塌地,一輩子都不能反悔,否則會被人說是善變、劈腿 ,甚至是「水性揚花」的賤女人…
這又是做啥呢?跟自己過不去嗎?人都會變 ,既然人會變,你又幹嘛對一個人死心眼?這樣的女人我一點都不覺得她們堅貞可愛,反而覺得她們幼稚!所以我對她們抱著「敬鬼神而遠之」的心態。幹嘛拿那條叫「愛」的繩子把自己的心甚至一輩子的快樂綁住?這樣的賭注不嫌太大嗎?如果對方表現不佳,憑什麼你要一直對他好?如果對方真的吸引你,不必說愛也能和他培養默契做那件事。更何況把性看得這樣沉重,好像在辦那一族的成年禮,這樣做那件事還有什麼樂趣呢?
男的和女的做那件事是最自然而天經地義的事了,所以老天才會這樣子設計。男人多出來一件放到女人的身體裡面,這多「完美」啊 !能各取所需而且各有樂趣…既然是發自內心和肉體的需要,為什麼不順其自然?幹嘛又要訂一大堆規矩或搞一些名目來破壞那美好的感受?一夫一妻制根本是不人道的事。訂了合約從此失去更好的機會。不是嗎?如果想到和女人做了這事就要「負責任」,我想到就倒胃口…
我的朋友為此給了我一個封號:少女殺手!
其實那是因為我除了長得帥,185的猛男身材之外,我會作詞作曲會彈電吉他和打鼓,我風度翩翩,一身名牌,隨時保持放電的最佳狀態。
還有一點是他們望塵莫及且最欠缺的:那就是我懂得對女人輕聲細語、溫柔體貼,而且我性技高超。所以我才能得到少女們的青睞…他們不明就裡,只知道沒有女孩逃得出我的「魔掌」?也不檢討一下自己有沒有我這樣的天賦和本事?所以他們只能在背後酸我是個playboy。有的損友還私下去對我的馬子說我的壞話?
但那有個屁用!我根本不在乎她們離去,大海裡有那麼多魚,跑掉一兩隻又有什麼關係?我知道其實他們是嫉妒我受歡迎,如果他們做得到,誰不想得到這個封號呢?
我就是我,從來不在意別人怎麼說,向喜歡的女人獻殷勤,駡糾纏的女人不要臉!
我懂得享受青春,敢愛敢恨!不要跟我說大道理,因為我自有一番道理;不要對我說教,因為我要的是和年輕漂亮身材好的女孩在一起,那慾仙慾死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