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田山曾經因林業興盛帶來風光歲月,
當年為了運輸原木自海拔2620公尺的高登修築34公里的高山鐵道。
但隨著林業政策轉變,林田山走入歷史褪盡繁華。
林場早期為原住民活動的獵場及部落的地方,
先有布農族的火耕、打獵及泰雅族經果二次之遷移,
第一次經由霧社、銅門到達花蓮北宜吉安等地,
南遷重光、西林、萬榮、馬遠等。
第二次霧社事件由合歡山經太魯閣到花蓮等及南遷花東縱谷,散居各地,
並且漸漸形成部落,其中以大觀部落、西寶部落、森板部落,
人口聚集最多為山林使用者。
日據時代林場因發現有溫泉,且日人性喜溫泉浴,
在林場開發之初已有商人在此開發溫泉,
到民國二十八年,為供應興業株是會社之造紙原料,
開始經營伐木事業,創造了新林業文化史及社區形成的時代背景。
日本甲午戰爭後佔領台灣,對於森林知其為永久的寶續資源,
且利之所在不僅為林產物之採取,尤以氣候之調節、洪水之阻擋、
風沙之防止為要,故以森林之治理極為重視。
林田山又稱「摩里莎卡」,日文原意為「美麗的小山城」,
由於有別具特色的石梯夾道和老舊檜木屋,
因而與台北縣的九份齊名,有「小九份」之稱。
2001年7月21日一場無情的大火燒掉了林田山35戶珍貴的檜木老房子,這一場大火,驚動全國各地曾經親自去過林田山的民眾。災後的林田山,大家為林田山懸掛黃絲帶,希望林田山恢復以前的風貌。
有各個單位集思廣益、開發製作各種紀念物,
如灰燼小瓶、明信片、T恤等義賣活動,
來激發全國民眾一起參與「再造林田山」行動。
原本即將開發的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因一場大火,
使得開發案備受影響,但經修正後,以原址新建的方式來解決,
而林田山的開發案也依預定的計劃展開。
監察委員到林田山巡查也未發現是人為的疏失,
並肯定地方以浴火重生精神再造社區,
並要求做好老舊舍的維護,
而監察委員也建議保留部分「火燒痕跡」做為歷史教材。
林田山未來的發展不只是要靠林田山的住民,
而是要靠大家來幫忙以及關心,以前的林田山是個非常繁榮的地方,
有「小上海」之稱,而現在的人稱它「小九份」。
今日的林田山朝著林業文化的方向發展,
希望能重新打造出兼具感性與知性的新林田山。
現在我們若漠不關心,十年之後,我們會永遠地失去這個曾經美麗的山城。
對一個具有如此豐富的自然美景及人文歷史的地方,我們沒有權利選擇放棄,應該用更積極的態度去保存她,讓千百代之後的子孫能在領略佳景之時,
同時緬懷先人篳路藍縷的艱辛。
林田山的過去、林田山的未來就是我們的過去、我們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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