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不一樣的詩
/林煥彰
寫詩不是要「做詩人」,
寫詩是要學習做一個「有智慧的人」。
在中國新文學史上,沈尹默、胡適、劉半農、周作人、郭末若、劉大白、朱自清、冰心、聞一多、李金髮、戴望舒、徐自摩、朱湘、林徽因、馮至、艾青、臧克家、田間、卞之琳、何其芳、綠原、魯藜、辛笛、牛漢……很多名家走在我們前面,他們的成就,已有歷史的定位,也有時代的背景和意義,我們不一定都能超越,但要想辦法努力超越,至少,不能和他們一樣--
我們有我們的時代,我們有我們的生活文化背景;
我們有我們各自的使命,我們有我們各自不同的詩觀;
我們有我們各自不同的美學標準,我們有我們自己的語言;
我們有我們自己的表現方式,我們應該寫出和他們不一樣的詩;
我們不能再以他們的詩觀為詩觀,也不能再以他們的審美品味和標準為標準;
我們要勇於改變、勇於創新、勇於批判(批判別人也批判自己) 、勇於寫出屬於自己的作品……
我們的先行者、胡適先生,他約在百年前寫的「你不能做我的詩,/正如我也不能做你的夢。」(<夢與詩>) 說的應該就是這個意思,百年後我們怎麼好意思還迷迷糊糊、不清不楚、一直跟在前人的背後,追尋他們那些飄忽不定的影子呢?
大陸詩人魯藜在上世紀二、三O年代寫過一首名詩:<泥土>,只有四行,我非常喜歡,也把它當作座右銘;詩的內容是這樣的:
老是把自已當作珍珠
就時時有被埋沒的痛苦
把自己當作泥土吧
讓眾人把你踩成一條道路
儘管我很喜歡這首詩所表現的精神,但我寫詩時,我不會也不能寫得跟它一個樣;我寫詩時,我只有我自己,我不能受到干擾;「我」,做為一個獨立的「人」,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主張,是相當重要的;尤其做為一個「詩人」,強調「我」是有自主性和自覺性的,比原來的「自然人」要更有自主性和自覺性。我必須全然的有所主張、有所做為、有所表現;譬如同樣要寫出人生的某種發現、某種領悟、某種道理,我寫出了一首小詩,只有七個字,要分成三行,三行又要分成兩段,就是很不一樣了。這首小詩,題目叫<空>,全文是這樣的:
鳥,飛過--
天空
還在。
從主題、內容、意涵到語言、形式,都是屬於我自己的、是前所未有的;是我以前所沒有的,也是古今中外所沒有。
再比如我另外一首小詩--<有借有還>:
眼睛,借給我;
耳朵,借給我;
嘴巴,借給我;
心,也借給我--
我,死後都會還。
我要向誰借眼睛、借耳朵、借嘴巴、借心?我借眼睛做什麼?我借耳朵做什麼?我借嘴巴做什麼?我借心做什麼?難道我是一個沒有眼睛、沒有耳朵、沒有嘴巴、沒有心的人嗎?這些都是問號、都要思索、都要找答案;但答案不會只有一個。詩是要讓人看了、讀了之後,有所想像、有所思考、有所玩味的。要有更多的意涵、更多的想像空間。
表面上,這首詩好像是一種開玩笑似的、有點兒不大負責的意思(玩世不恭嗎?;其實,是有一個嚴肅的主題。
「有借有還」天經地義;借錢還錢,借物還物,理所當然;「錢債」、「情債」、「恩債」你能賴嗎?「錢債」通常比較容易解決,只要有心大多可以辦得到;但「情債」、「恩債」……就不一定都能夠還得完!人死後,你能帶走什麼?想想這一堆人生的問號,你是否已經有了感悟?有了自己的答案?詩雖短,語言淺白,字句簡單,形象具體、明確,主題也清楚,但詩的意味、韻味和蘊涵,是讀者可以另有自己的想像和不同的領會。
詩人要看重自己,給自己充分創作的權利,同時詩人也要看重讀者,給讀者享受閱讀詩而獲得感受到詩的文本延伸之後的想像、發現和成就的樂趣;詩人不能剝奪讀者這份應有的珍貴的權利。
中國前文化部長、小說家,也是詩人王蒙,他有一首短詩,也是我所喜愛的作品;它的題目叫<昨天>,收在葉櫓選析的《現代哲理詩》選集裡(花城出版社.1988年1月印行) ;它的語言是日常的語言,文字是淺白的,但想法、蘊涵的哲理意味,卻是不平常的、不淺白的,讓人回味無窮;更重要的是,它是一首好詩,是一首具有哲理意涵的詩,不是講理、說教的東西;他說:
昨天比今天
總是更年輕
昨天念一首詩
流很多的淚
今天念一首詩
皺一皺眉
明天呢
把微笑留給明天
明天有更多的昨天
有更多的年輕的回味
寫詩,可以用這麼簡單的文字,沒有一個字會為難讀者;寫詩,可以用這麼生活化的題材,卻沒有讓我們讀者滯留在日常現實生活中厭煩的情緒裡。這是一種智慧的表現;寫詩不是要「做詩人」,寫詩是要學習做一個「有智慧的人」。
(2007.12.11應邀到雅加達「印華作協文藝營」講學,在飛機上寫的講稿;2008.09.15/10:20研究苑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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