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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9 18:25:27| 人氣5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人權教育國際工作坊參加心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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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晚上是影展,不過因為聽昀庭在說TYDA的事,讓我稍微的遲到了一下。(其實TYDA比較容易讓我聯想到台達的Power)

「九命人」其實在前些日子已經在公視播過了,以紀錄片的方式呈現很多有關於體罰的事情,我沒有想過,這個頭皮上的事,可以被拍成一小時的紀錄片,並且呈現了相當多的觀點。與談人分別是馮建三老師(台權會執委、政大新聞系系主任)、馮賢賢製作人(公視資深製作人)、鄭揚及宛蓉學姐(中學生權力促進會)。

體罰對老師來說究竟是什麼呢?是一份愛的關懷、管理方式、還是只是一份藉口?支持體罰的老師總是會說「沒了這個要怎麼管學生?」、「沒了體罰學生功課會一落千丈」云云,而不知所云的是,體罰管制嚴格的學校,似乎成績真的比較好一點,那麼,學生為什麼要說不?

其實我已經說過很多反對髮禁的理由,也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只是在髮禁背後的,其實是更為沈重的教育問題。中國的既有思想「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其實在台灣落實的相當徹底,對家長而言,學生的自由或是個人的發展即便他們認為很重要,但是遇到了學業成績就是要低頭,而現在的學生,也認為功課好就可以了。最後在真正要出社會的時候,才發現學非自己所愛,更有甚者,在念大學念到一半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對這些學科毫無興趣。那麼,這些所謂的教育,究竟可以帶給學生什麼?除了國高中拿下好成績外,學生們究竟學到了什麼?

另外則是我沒有機會和大家論戰的事情則是有關於社運團體的責任,我一直認為即便我們不是主事者,也有思考出新制度運作方式的義務。我知道當時有位伙伴說,要想怎麼替代體罰,應該是老師們的事,可是把責任丟還給他們,他們還會想改革嗎?現在的民間團體不應該僅止於打倒舊有思維,而是進一步的思考更多可能性,如同反對黨不應該只嘲笑執政黨的無能,卻沒有任何能改善問題的答案。這樣子要怎麼說服那些等著看笑話的人?

預計10點就該結束的座談,卻到了11點還沒有結束,我想是太多人心有戚戚焉了吧,教育問題究竟要怎麼改善呢?或許對我們而言,還有很多事情是在打嘴砲而已。


8/31,10點才開始上課,卻和學長都睡過了頭。早上主要要談的是「婦女權利」,Theresa首先也是帶一個活動,就是一人發兩張紙,分別在紙上寫一句形容男生和女生的話。寫完了之後,他把全部人的紙片都收到白版上,並且開始分類。其中我們會發現的是,諸如beautiful、handsome等字,是否只被固定來形容某種性別呢?答案應該是否定的,所以到後來,除了先天的特徵外,很多的形容詞都應該要被認為是中性,而沒有性別之分。在英文來說,就是sex和gender,前者是biologically determined,除了動手術外無法被變動;後者則是socially determined,是一種Gender Stereotypes,也可以說是社會化後的結果。Theresa說了一個猜謎:一個爸爸和兒子共同出遊,結果出了車禍,兒子被送到急診室時,醫生一看到,就問他:兒子,你怎麼了?那麼請問,醫生是兒子的誰?

這題的答案是:醫生是兒子的母親,不過聽在同志諮詢熱線的伙伴裡,確有另一個答案。「為什麼不能也是爸爸呢?」他們是這樣質疑的。

我對這個插曲感到印象深刻,原來他們看到的問題似乎比我們更深一層。當我們要提昇婦女權利時,那些只有外型是男人,而內心卻是女人的人,究竟該如何自處?這
或許是下一個人權議題的核心。

接著是陳瑤華老師(東吳哲學系副教授)講解「消除對婦女所有形式歧視公約」,這個公約相當的類似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也就是促進男女間的事實上實質平等。不過目前為止最大問題卡在對於各國文化的挑戰,例如中東的女性都要用烏紗蒙著頭,可是那卻是長期的文化所造成的。文化能不能被打破?因為我不是歷史系,亦不是民族系,所以不是很清楚,但是中國的一些對女性影響甚大的文化,例如裹小腳,倒是真的在現代被封殺的一乾二淨。文化是不是拿來忽視人權的藉口?或許日後會有更深的討論。

下午的主題有兩個部分,一是外籍勞工與外籍配偶、二是難民公約。後者的講師是廖元豪老師。不過颱風真大,不知道老師能不能順利的到達這裡。

目前的「新臺灣女性(即外籍新娘)」約有33萬,大陸籍是22萬多,東南亞籍是10萬多。現場除了顧玉玲會長外,也來了兩位南洋臺灣姊妹會的代表,分別是林金惠和阮氏娟女士。我們主要在分享的是有關新臺灣女性的一些想法,以及他們怎麼被別人看待。我覺得他們之所以不被保障,除了法律的因素外,主要還是一般民眾對他們的不信任,總覺得他們是來騙錢或是心術不正,會去外面找新男人之類的。相對的也使得一般對他們不熟的人,亦對他們不信任。

國家對外籍人士來台設限當然是應該的,但是限制的鬆緊確有重新思考的必要。很多事情的順利與否,建立在對他人的信任,如果沒有信任,根本無從開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相法其實相當荒唐,首先什麼是非我族類?如果那些外籍人士很想入籍又愛臺灣的話,憑什麼劃分族群?又,什麼叫其心必異?這也是一種奇怪的有罪推定。我們到底在歧視什麼?如果我們能夠張開雙臂歡迎文魯彬律師的來訪的話,那麼為何不能對這些新臺灣女性同樣的展開笑顏?

台長: Lectu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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