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以現在的話說,是指凡是跟我志不同道不合的人,他們的想法定與我們不同,故不與為謀。人是社會的動物,不能離群索居。所以在人類社會裡,就像人體一般,有著許多功能不同的器官組織。組織建全,就能發揮功能,維持組織的永續發展。如果組織內的個體有了異心,就必須調整檢討,甚至隔除,否則就會影響整體,阻礙發展,危及生命。
從人類有歷史開始,就有許多社會組織,幫、派、會、堂、黨、團…等,而且都訂有戒律規章,約束成員的行為。它們大都具有一定的功能,且具有排他性,除非通過一些特定的入門門檻,否則很難一窺內究。
在現代的社會,組織更為嚴謹,除了組織成員嚴格篩選外,團體本身還有國家的機器約束,國家之間,也有國際法仲裁。每個團體都有明確具體的目標,以及達成目標所使用的手段。組織內的成員,須心無二意的效忠組織並努力達成目標。
團體組織,可凝聚人與人之間的向心。家庭組織是國家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它在以前有族譜、祠堂、家規、家法、長老及長老會議維繫著,違反者會受到家法嚴厲的制裁。家庭的功能是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及「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它的結合是必然性的,家庭中的每位成員,都必須無條件的為家庭付出。
在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還有一種默契的組合,一般都稱作「小團體」。它的組織較為鬆散,也沒有具體特定目標,具一定程度的排他性,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所以它的存在,在大團體中是較不被接受的。孔子說︰「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惠,難矣哉!」。所以老夫子也不鼓勵小團體的存在,尤其是一群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所謂的「狐群狗黨」。作為一個仁人君子就該「矜而不爭,群而不黨。」。在大團體中能發揮「益菌」的作用,那麼,這個社會團體,才會有存在的正面意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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