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我一直很羨慕會唱歌或會畫畫的人,因為他們總能在幾分鐘內,透過聲音或線條告訴我們歌曲及圖畫之中的故事,進而感動一個人。直到這幾年,有些朋友告訴我,他們很羨慕會用文字的人、喜歡我的文字...這一類鼓勵的話,而讓我產生了不同的想法。
突然間懂了。
重點不在於別人告訴你他們喜愛你什麼地方,而是自己終於『看見』自己讓人喜愛的那個部分--一旦發現自己擁有什麼特質,就等於認同了自己。只要真誠,文字也能輕易的感動人。
我清楚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獨特說故事的方式,縱使用詞不夠細緻,描寫不夠生動,那也無妨。我追求的,並不是寫出多精采的故事,而是想辦法讓自己不斷的成長;不看著他人的背影,而是一次又一次的追上自己的背影。這也是寫作這條路最重要的。
我想寫出一個關於生命與靈魂的人生故事。藉由幾個來自不同家庭的角色,描述出他們對於生命不同的看法。透過他們的眼睛、他們的耳朵、他們的心靈來認識這個世界。希望這樣的故事你們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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