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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08:01:28| 人氣142,755| 回應37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錯誤的第一步」到「錯誤的第一砲」(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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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看到這題目,也許會搞不清什麼「第一步」「第一砲」的,莫非是先當步兵,再當砲兵?其實會想到這個當年最轟動的「黑道大哥」,也要拜我們偉大的立法諸公。喔!說這話的立委不是公,而是母的。話說2010年初黑道偶像片《艋舺》大賣,智商特高的立委當然不堪寂寞,竟在3月10日的內政委員會裡,對警政署長王卓鈞建議「警察都要看《艋舺》」。

  唉!俗語說:「瘋子演,傻瓜看」,但我們的立委卻能集這兩種身分於一身,實在很不容易。整天與黑道交手的警察,何時需要靠看電影來了解黑道呢?依她老人家的高見,乾脆請導演鈕承澤來當警政署長算了。不過話說回來,台灣這種「黑白講」的道上兄弟,透過電影把整個社會大眾,全都搞到與我們大立委們相同智商的故事,兩蔣時代也真實上演過,最有名的當然就是這位從「錯誤的第一步」到「錯誤的第一砲」的男演員馬沙先生。

  馬沙原名劉金圳,1947年2月12日生於台北,綽號「扁頭仔」,從青少年時代就是警方登記有案的慣竊。1963年4月初犯竊盜,之後就以此為業,直到1964年12月21日在迪化街偷照相機被拘役50天,1965年3月12日在西園路偷竊被捕,遭判刑六月。出獄後12月7日又在中山北路二段偷腳踏車,1966年1月在梧州街偷鉛字時被捕,2月7日移送台北看守所。

  劉金圳在看守所裡,與竊盜犯呂英傑、陳水木,以及煙毒犯林淵淞、吳世鴻、林阿文、蔡進通等七人同被關在三舍八號囚房,這間囚房關的都是將被移送警總管訓的累犯,平時被禁止到工場工作。8月1日晚間,他們與隔壁囚房八人共謀,將監房的鐵窗柵欄撬彎,並撕裂被單做成繩梯,準備一起越獄。結果被獄卒發現,另一間八人尚未衝出門外就全部被捕,呂英傑、林淵淞、陳水木、吳世鴻等四人則在圍牆邊遭制服,僅有劉金圳、林阿文、陳水木三人順利兔脫。劉金圳逃獄後就在台北各地偷竊,直到1968年6月11日在桂林路偷鉛條時被捕,再次入獄服刑。

  1969年6月,22歲的劉金圳在台北監獄裡,寫了一封「自白書」給警方,向社會表示懺悔,他說自己目前的不幸,都是因為缺乏父母的教養,但他一直懷念著不知去向的父母,希望警方能為他尋找他的雙親。劉金圳說自己是個私生子,三歲時母親改嫁,他在街頭自生自滅的長大,以致淪為人人討厭的竊盜。最近有個獄友告訴他,他的父親在高雄市必忠街開設百貨店,他寫了掛號信卻沒回音,懇請警方幫忙查一查。台北監獄的獄卒看了這封「自白書」,感動到竟被愚弄,就轉托高雄市警局轉交給劉金圳的父親,一場「獄中尋親」的鬧劇就此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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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市第二分局為了配合「浪子回頭」,費心查出劉金圳的父親曾在轄區內的鹽埕區大禮街53號租屋居住,但只住了一個多月,又遷回北市雙園區大埔街21巷14號原址,因此又把那封信轉回北市雙園分局轉遞,可是雙園分局也查不出劉父的去處。劉金圳藉著炒作尋親的新聞,塑造改過自新的形象,成為新聞人物,讓獄卒疏於防範,1971年再次順利脫逃,直到1972年在因偷竊被捕並移送管訓。1977年初,30歲的劉金圳已有11次偷竊與脫逃的前科,出獄後在重慶南路上擺個小書攤,又多了一項妨礙風化、販賣色情圖片的前科。

  幸好債多不愁,劉金圳雖然因賣書而又多了一項前科,卻從暢銷書裡找到了名利雙收的靈感。原來那年代有位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殘障生鄭豐喜,將自己奮鬥的故事寫成一本《汪洋中的破船》。這本書雖然沒有高深的文學技巧,卻不知透過什麼管道呈送,竟被小蔣欽點讚賞,還將書名改為《汪洋中的一條船》,原本無人聞問的這本書,立刻超級暢銷,日後還被改編成電影,作者鄭豐喜也因此獲頒十大傑出青年。

  劉金圳見賢思齊,就將自己在獄中聽來的故事,把男主角換成是自己,請人代筆成浪子回頭的「私小說」後,將這本書定名為《無舵的鋼船》,一心幻想著自己也能像鄭豐喜那樣獲得小蔣青睞,成為台灣的明日之星。可惜劉金圳想得雖美,但那年代還沒發明電腦排版,靠手工撿鉛字出版一本書,要花的本錢不是今天的人能夠想像。加上書即使賣得好,馬上有人盜版,所以要得到出版商投資並不容易,苦心籌畫的《無舵的鋼船》,根本無人要出。

  但劉金圳腦筋動得很快,又師當年「獄中尋親」的故技,請《中國時報》記者秦正華,在1976年4月4日寫了一篇「革面洗心,何處可棲身;發憤努力,掙扎求上進」的報導刊登於第三版。不過顯然這位記者的文筆普通,刊登之後社會毫無反應。幸好在金山街103巷29號開設書櫃雜誌社與聯亞出版社的老闆張文宗(36歲,國立藝專畢業,曾留日學習藝術),卻有著很敏銳的「新聞鼻」,從這則用來填報屁股的新聞裡,竟嗅到了無限商機。

  原來張文宗與擺書攤的劉金圳早已相識,兩人一拍即合。雖然《無舵的鋼船》原稿比小學生的作文還糟,但張文宗卻看準了劉金圳用浪子回頭的訴求來出書,一定大有可為。於是召集公司裡的林銘忠、林銘郁、許長仁、姜立青四位編輯,又找了一個師大學生,一個台大碩士,甚至自己親自下海,七個人改寫了四個版本,最後由他再整合成一本全新的小說。張文宗還將書名改為《錯誤的第一步》,把男主角的坐牢原因由竊盜改成傷害致死,綽號也從卒仔的「扁頭」改為大哥級的「馬沙」,還用劉金圳的全身刺青上空照當封面,讓這本書更具改編電影的可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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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錯誤的第一步》雖已準備出版,但只改內容還不足以暢銷,張文宗再憑著自己的文采,找了著有《拒絕聯考的小子》、《斷指少年》等暢銷書的作家好友吳祥輝,他那時還是《聯合報》記者,把書中內容說給他聽。想來也很好笑,別看吳祥輝日後評述政治、文化、教育等各項議題都一針見血,這麼聰明的作家,當年卻會被一個幾乎不識字的慣竊所騙。

  原來吳祥輝聽了張文宗所說的改編故事,回報社後就去資料室查詢舊報紙,赫然發現1966年劉金圳越獄時,《聯合報》與《中國時報》都說他是慣竊,但吳祥輝年輕時大概跟我一樣有「黨外妄想症」,總認為這是兩蔣的鷹犬們「大案小報」,將越獄成功的殺人犯說成是小偷,這樣追究責任時會輕一點。結果吳祥輝就寫下了這篇標題是「黑道人物改邪歸正,路見不平浴血助人。馬沙賣書維生,無意逞兇鬥狠;但願各方刀客,及時迷途知返。」的專訪,刊登於《聯合報》1978年9月19日第三版:

  「前天中秋夜,處處一片歡欣寧靜的氣氛,在台北市淡水河邊第二號水門的堤防邊,卻有一個改邪歸正的男子,路見不平,為了救一名被逼跳河的女子,赤手空拳面對八個持刀的不良分子,展開一場浴血戰,最後對方落荒而逃,他也因流血過多昏迷,被送進醫院。

  他,劉金圳,三十二歲,是1966年8月1日台北看守所因犯集體越獄案的「男主角」。綽號「馬沙」,過去在黑道上盡人皆知。儘管他過去在江湖上惡名遠播,但這些已成歷史,今天的他結婚生子,在夜市擺書攤,賣書過活。

  劉金圳的父親和母親相愛,卻因家庭阻礙而不能結合,他成了私生子,小學時候母親去世,他和祖母相依為命。十三歲時,他的同學的家人在萬華寶斗里開妓女戶,他便在妓女戶把風。二十歲時,他成了寶斗里的保鏢,因殺死了一名嫖客,判刑十五年。當他被押在台北看守所時,無意中聽到因友談起他的父親,知道父親下落後,他決定越獄尋父,脫逃後他找到父親,也開始了逃亡生活。

  從1964年入獄到1975年出獄的十一年間,他共脫逃三次,住遍台灣各處監獄,蘭嶼、綠島、小琉球的職訓隊也都去過。脫逃三次,共判了四年徒刑,加上原有的十五年,一共十九年。至1975年,先總統蔣公崩逝和參加協建的南橫公路完工,他獲得減刑出獄。在蘭嶼管訓期間,是他江湖生涯的轉捩點,那段日子裡,他遇上他的小學同學黃坤煌,黃坤煌是他的中隊長。由於黃坤煌的厚待和感召,使他下決心改邪歸正。

  出獄後,他作過許多工作,最後在一家裝訂廠當工人,由於他深知他的身分找工作不易,因此特別賣力,不久他就升任領班。有一個熱天,警察查戶口,汗水溼透他穿著的汗衫,他胸前刺著的青龍顯露出來,警察對他盤問再三,老板雖然信任他,但老板娘怕惹事,就把他打發走了。他知道自己找工作不受歡迎,因此決定自己作生意,由於過去在裝訂廠的關係,他和出版界較熟,於是決定擺地攤賣書。擺地攤時常常會遇上昔日的黑道朋友或晚輩,他們訝異他的轉變,而他一天天克服矛盾、挫折,終於使自己完全安定下來。目前他一個月賺四五千元,和太太兒子,住在月租一千五百元,兩坪大的屋子裡。

  中秋節晚上十時左右,他和一位朋友在淡水河邊第二水門的堤防上賞月、談天,忽然間傳來女子的哭泣和幾個男子的咒罵聲。他發現有八個男子正在欺凌一名少女,劉金圳便探問真相,她說她因為積欠三十多萬元賭債,那八個人向她逼債,不還錢就要推她下河。他替她向八名黑社會「哥們」求情,並亮出自己名號,希望他們看他「面子」,讓她慢慢把債還清。不料對方是外地來的,一言不合,拔出刀子,八個人圍殺他。幸而他體格魁梧,身手矯捷,一番流血搏鬥後,僅左右肩膀被殺中兩刀,由於附近賞月的人聞聲趕到八個人才逃跑了。

  劉金圳失血過多昏迷,被送進醫院縫了六針,醒來後他不願向警方報案。他只希望那八個人知道他是誰,了解他的遭遇後,能夠痛改前非,迷途知返;否則苦海無邊,要再回到社會,也將荊棘重重。這次的『血戰』,是劉金圳出獄後的第一次打鬥,他說這是他混跡江湖十多年來打得最痛快也最有意義的一次。不過他也許應該知道打架解決不了所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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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吳祥輝這篇報導寫得實在太精采,無論黑白兩道,都有人專程攜帶人蔘、燕窩等補品,甚至是現金去慰問。被這篇報導整得最慘的是警察,因為輿論都要求警方趕快抓到這八個歹徒,但警察別說是抓人,連受害女子是誰都無法找出。不過這已經不是重點了,因為警總也不希望警察再認真辦下去了。原來那年代黨外人士一直批判警總的管訓制度違反憲法、斨害人權,現在這則「浪子回頭」的新聞,等於肯定了警總的「管訓有成」,所以警總明知《聯合報》所報導的慣竊劉金圳,根本是一派胡言,依然樂得「配合」演戲,總司令汪敬煦上將不但頒發了一座「自助人助」的獎牌及一隻名牌手錶給劉金圳,對吳祥輝報導裡提到的中隊長黃坤煌上尉,也記了大功並頒發獎金。

  光是平面媒體報導還不夠,華視在9月28日晚間九時半的《三百六十度》節目中,播出劉金圳訪問專集,主題就叫「錯誤的第一步」,讓這本書打了免費廣告。但張文宗的宣傳手法還不只是這樣,在吳祥輝的專訪見報後,先用紅桃化粧品公司蕭氏兄弟的名義,寄了一張一萬元的支票給《聯合報》,說是要作劉金圳的醫藥費;反正支票兌不兌現,報社也不會管。接著又用姓范國中女生的名義,捐了一百元,信上還說:「我是國中二年級的女孩,我爸爸已經四十二歲了,到現在還在黑社會裡,我心裡很難受,不知怎麼辦?我存了一百元,我希望給劉先生,當然太少了,但我沒有錢,我只希望劉先生的事跡,我爸爸看了會改過。」

  今天有老闆捐一萬、明天有國中生捐一百,張文宗就這樣不斷化名「拋磚引玉」,劉金圳不但獲得了社會大眾的愛心捐款,書也暢銷一時。劉金圳也持續運用媒體,1978年11月7日,捐出二萬元給《聯合報》,請報社代轉給急需的育幼院。中和國際青年商會在第三屆會員大會上表揚他,各界請他演講的邀約不斷。不過那年代出版業的盜版很猖獗,出書要能賺錢,還是必須靠出售電影版權。由於《錯誤的第一步》造勢極為成功,出現了十多家電影公司或製片、導演來洽談電影版權,最後由鴻揚與佳林公司購得版權,交給蔡揚名導演。

  《聖經》裡耶穌曾說:「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張文宗、劉金圳與警總這樣一搭一唱,雖然騙得了吳祥輝,也騙得了社會大眾,但狼狽僅能暫時一起為奸,一旦有了暴利,雙方分贓不勻,騙局終究會拆穿。劉金圳與張文宗在《錯誤的第一步》出版前曾簽有合約,(合約上暫名為「劉金圳的故事」)應支付稿費16680元,張文宗也已支付18000元買斷版權,其實這本書改寫的費用遠比稿費更高;但由於銷售業績不錯,劉金圳要求張文宗履行口頭承諾,當賣到五萬本以上時,每一本另給版稅五元,現在劉金圳認為已賣出25萬本,張文宗應給他125萬元。

  這一點我是要替張文宗說句公道話,雖然他在本案中也不是什麼善類,但當時台灣出版業面臨盜版者的惡意侵權,即使是吳祥輝最暢銷的《拒絕聯考的小子》,賣了三年都還不到十萬本,《錯誤的第一步》雖然也是轟動一時,不過終究缺乏文學筆法,要長銷就很難了。何況當時才出版幾個月,加上盜版橫行,正版書很難競爭。據說小蔣命令調查局查緝《汪洋中的一條船》盜版,一口氣竟能抄出47種版本的盜版。所以要如劉金圳所說,正版書能賣到25萬本,根本是天方夜譚。我想雙方最大的爭執,應該還是電影改編之後的收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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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患難易,共安樂難。政界商界如此,出版業又何能例外?劉金圳與張文宗合作打完前半場,幾乎可說是大獲全勝;但後半場卻互相拆台,兩敗俱傷。由於《錯誤的第一步》之所以能爆紅,吳祥輝是關鍵人物,所以起初他還想擔任調人,但越調解就越警覺,雙方爾虞我詐,但只是大騙小騙的差異而已。不過台灣的媒體從戒嚴時代起就是這樣無格,《聯合報》認為是《中國時報》先報的,《中國時報》也認為讓痞子變英雄的是《聯合報》;如今劉金圳與張文宗互揭瘡疤,真相越來越清楚,兩大報卻互踢皮球,很有默契的都不再追蹤這件事。

  這裡還是要感謝我們的文壇前輩吳祥輝,若沒有他的文筆與「單純」(不好意思說是笨),這場騙局不會鬧到這麼大。但他還算是個漢子,發現是自己闖的禍之後,一直想要做修正報導,《聯合報》卻置之不理。於是他將整起騙局的來龍去脈寫成專文,預備刊登於1979年3月29日出刊的《婦女綜合》月刊,後來是否刊出無法查證。但到了4月,吳祥輝乾脆自費出版了一本《陰溝裡翻船:揭穿「錯誤的第一步」大騙局》,由長橋出版社總經銷。這種書當然賣不了錢,對作者來說也不光彩,可說是名利兩失。但吳祥輝這樣恃才傲物的作家,能寫一本書來坦白認錯,在台灣出版史上,還是很難得的佳話。

  劉金圳自《錯誤的第一步》出版後,三番兩次上聯亞出版社索取「版稅」,張文宗則只是花點小錢「消災」,雙方多次惡言相向。接著劉金圳又將電影版權先後賣給四家電影公司,這麼一來更激怒了張文宗,也惹惱了電影圈。當時的中時、聯合與中央號稱三大報,但僅有中央有書籍廣告專區,出版業也都將廣告刊登於此。1978年11月20日,張文宗在《中央日報》刊登「為《錯誤的第一步》敬告各界」的廣告說:「感謝警備總部職訓處購買本書三百本,發給職訓幹部參考。並附加『讀本書應抱盡信書不如無書之推敲態度』與『誇大其詞,以為增添讀者閱讀興趣,提高銷售率,而加油添醋之描述。』之註解。本社企盼各界閱讀本書時,亦能有此認識。」這則廣告等於是借警總之口,承認《錯誤的第一步》內容純屬虛構。

  聯亞出版社這則「自殺」式的廣告,讓老闆張文宗與作者劉金圳兩敗俱傷,不過這本書的內容空洞可笑,要長銷也不容易,張文宗與劉金圳反正能賺的也差不多都賺完了,於是鬥得不亦樂乎,電影公司老闆心中卻在淌血。因為電影還沒上映,「真人真事」的騙局就搶先揭開,為了票房收益,只好請真正的「大哥」出面調解。最後結果是張文宗將電影版權讓給劉金圳,導演則買下本書剩餘庫存,如此雙方都獲得利益,《錯誤的第一步》才得以順利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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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攝《錯誤的第一步》的導演歐陽俊,其實就是中視熱門偶像劇《白色巨塔》導演蔡岳勳的父親蔡揚名。蔡揚名1958年服役前是戲院經理,退伍後在台語片裡以「陽明」為藝名,十年裡拍了兩百多部台語片;後來電視普及後台語片沒落,他又順利轉演國語片。1973年他以本名執導國語功夫片《乞丐與千金》票房甚佳,邵氏公司於是邀他到赴香港導演《警察》,但他不習慣香港的生活,雖然《警察》票房在香港衝破百萬港幣大關,邵氏也開出高價慰留,還特許他到外面接戲,最後還是選擇回台,邵氏因此在台興訟,法院判決他不准再用「蔡揚名」之名拍戲,但他還是止不住戲癮,所以化名「歐陽俊」來導戲。

  至於《錯誤的第一步》的編劇,就是日後的大導演朱延平,當時他還是東吳大學夜間部英文系三年級的學生。這是朱延平生平第一次編劇,由於「主題正確」,還得到了第25屆亞太影展的「最富倫理道德價值意義編劇獎」。但說真的,這部戲的內容還真不是普通的有「倫理道德價值意義」。因為劇本裡不能描寫假的殺人,也不能描寫真的偷竊,所以男主角只好不斷打架,不斷入獄。唉!那年代打架的男生如果要進監獄,蓋再多監獄也不夠,直接把中國海專與八大名校改為監獄也許會更好。最可笑的是梁修身飾演的警總軍官,在劇中只唱了一首歌,就讓男主角馬沙改邪歸正,兩蔣時代這種「倫理道德」的力量,實在驚天地泣鬼神。

  當然啦!這部電影的主題曲也是波折不斷。原本海山唱片安排旅日歌星秀蘭來唱,也出了唱片,秀蘭還上電視打歌打了很久。但秀蘭在日本受訓多年,早已是徹頭徹尾的「東洋妹」,尤其是演唱時那種顫抖尾音的「演歌」技巧,有人愛之入骨,卻也有人恨之入骨。憑心而論,秀蘭那種顫抖的演歌方式,單純在舞台上或電視綜藝節目裡演唱,大家就像聽美空雲雀的歌一樣;但跟電影畫面結合在一起,無論當主題曲或插曲,都有點不倫不類。所以電影上映前,還是忍痛臨陣換將,改用葉明德主唱的版本,據說秀蘭因此還很傷心。不過天下事真的很難說,後來秀蘭竟然嫁給出資拍攝本片的楊四郎,據說楊四郎是金車集團關係企業的小開。

  1970年代末期,台灣電影又面臨一個新的強勁對手。當電視興起時,台語片就此絕跡;如今錄影機加上港片盛行,國語片眼見將步其後塵。幸好當時國語片有「三寶」:鬼片、黑道片與女性復仇片。其中黑道片的經典,當然就是《錯誤的第一步》。劇中男主角就叫「馬沙」,劉金圳也就以此藝名擔任男主角,一炮而紅之後又相繼演出50多部類似的電影,同時期的王冠雄、李小飛、陳震雷等男星,也都因此片約不斷。影評家侯季然就說:「《錯誤的第一步》一開場從黑暗深處走出的腳步,不只走出了社會寫實片風潮,也象徵著台灣將走出壓抑的戒嚴時代。」

  《錯誤的第一步》開拍後,新聞局也是憂心忡忡,因為以往有電檢尺度的限制,片中涉及犯罪手法,總是輕描淡寫帶過。但打著要「宏揚警政」口號的片商,以江子翠分屍案為背景,拍攝了《神探九○九》,這是比香港《人肉叉燒包》更早出現的「犯罪紀錄片」,由於票房不錯,接著其他片商也摩拳擦掌,要將報上的重大刑案作更淋漓盡緻的描繪,所以接著五股分屍案、七彩藝苑分屍案、鍾正芳姦殺案、桃園鴛鴦大盜案等都將搬上銀幕。新聞局對這些「宏揚警政」的犯罪片已經一個頭兩個大了,如今又有片商要推出「宏揚獄政」的黑道片,立刻變成一個頭四個大。雖然監獄當局並未出借地,但劇組還是浩浩蕩蕩的進駐當時的紅燈區華西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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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電影開拍前,片商就介入調解劉金圳與張文宗的紛爭,但每次花錢似乎都只能平息幾天。到電影殺青後,兩人的紛爭更加白熱化。就在電影確定在3月29日春假黃金檔上映後,2月20日劉金圳再次前往聯亞出版社索討「版稅」,並要索回第二本書《雨淋孤兒心》的原稿。事後劉金圳檢具傷單向派出所控告張文宗,說他一進門就有三名男子圍毆他。張文宗亦不甘示弱,檢具傷單向派出所控告劉金圳傷害、恐嚇和妨害自由,他說劉金圳一進門就揪住張文宗,拉出室外後當胸一擊,又補上一腳。這件互控案經片商出面斡旋後和解,不過劉金圳之前不才在河邊赤手空拳的以一敵八,為何現在會被出版社的文弱編輯「圍毆」?

  雙方已從「文鬥」進化成「武鬥」,3月19日《中央日報》上,出現了「為《錯誤的第一步》著作權陳培豪律師代表聯亞出版社敬告各界啟事」的廣告,內容為「據聯亞出版社負責人張文宗函稱:『《錯誤的第一步》一書著作權屬於本社,內政部執照號碼為台內著字第11514號。報載著作權有糾紛,純屬虛構、謠傳。本社出版《錯》書只在激發浪子改過遷善,手續完備,並表示極大的耐性。請勿在用本社或本人名義做不實之宣傳,以免受人利用。該《錯》書本社已準備暫停發售,但為了維護本社著作權及視聽,對於內容雷同與盜印之不肖商人、慣犯,必循法律途徑追究到底,絕不再寬容。』經核對有關文件,特此啟事如上。」

  張文宗的這則《錯誤的第一步》的「絕版」廣告,等於宣告雙方公開決裂。面對媒體追蹤採訪,張文宗坦承本書是經過多次編輯的「創作」,並非事實。電影公司以「真人真事」為號召,使劉金圳「獲得過多的讚譽」,他不得不停止販售本書。警方這時也公佈劉金圳並沒有殺人前科,而是列管有案的慣竊。書中提到他在寶斗里當保鏢,殺死「新莊白虎」的情節也出於虛構。新聞局電影處本來就不喜歡黑道片,就在3月23日也召開緊急會議,根據電影檢查法施行細則第十條,通知《錯誤的第一步》影片准演執照持有公司,不得再使用「真人實事搬上銀幕」等字樣作為宣傳。

  同時間在貴陽街「台北製本廠」接受訪問的員工,竟有人說劉金圳的話「十句只能聽一句」,尤其書中他說在裝釘廠時,因胸前紋身的青龍被老闆娘發現而遭革職,這更是恩將仇報的惡毒謊言。當初老闆娘是因在廠裡工作多年的廖鳳蓮不斷哭求,才勉為其難讓她剛出獄的丈夫劉金圳來廠裡工作。剛開始他很賣力,而且為人豪爽,同事都很喜歡他;但後來有人發現他在廠裡的行動鬼鬼崇崇,可能「老毛病」又犯了,老闆娘才問他,對廠裡的失竊,他是要自行離職?還是讓她報警究辦。

  3月23日這一天就更熱鬧了,上午十時劉金圳先到台北地檢處按鈴申告,指控聯亞出版社負責人張文宗妨害名譽及詐欺;他說自己過去雖然做錯事,不管殺人犯或慣竊,現在都已痛改前非,真心向善,而出版商人張文宗卻一再揭發他的過去,嚴重損害他的名譽,害得他老婆要喊著要離婚。張文宗知道了,下午二時也到台北地檢處自訴劉金圳及采風出版社,將《錯誤的第一步》和《雨淋孤兒心》節錄拼湊成《浪子馬沙》一書,侵害聯亞出版社著作權。沒多久到了四時,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又將劉金圳以涉嫌竊盜案移送台北地檢處偵辦;原來是他在去年五月趁替聯亞出版社搬書時,將其中一批賣給光華商場益大書局。警方傳訊益大書局老板和劉金圳後,將他移送台北地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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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錯誤的第一步》上映前一周,劉金圳、張文宗的「連環告」卻搶先推出,戲外戲顯然更熱鬧好看。但這還不是最高潮,到了上映前三天的晚間,製片馬驊在三軍軍官俱樂部舉行婚禮,突然六名手持武士刀及扁鑽的青年闖進來,不由分說拔刀就砍,劇務小蔡被砍成頭部重傷,另外包括馬驊哥哥在內的三名工作人員,也被砍到掛彩。由於馬驊的父親及岳父都是警界高官,大喜之日卻有人當面鬧場,讓《錯誤的第一步》又多了一次「免費廣告」。在這樣整天搶佔社會版的宣傳下,本片果然賣座甚佳,改了藝名「馬沙」的男主角,從此也正式踏入影壇,一連拍了五十多部電影,不過大多是黑道片與女性復仇片裡的反派角色。

  5月24日劉金圳涉嫌盜賣書籍與挾持張文宗強索版稅案,經台北地檢處檢察官郭波偵查終結,認為罪證明確,依竊盜、恐嚇及妨害自由三項罪名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七次開庭調查,先後簽發五次傳票,兩次拘票,均經合法送達,但劉金圳均置之不理,傳拘無著,9月18日乃由承審推事花滿堂下令通緝。10月17日地院宣判,劉金圳妨害自由部分被判有期徒刑六月;竊盜及恐嚇部分,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接下來的十年裡,藝名「馬沙」劉金圳,雖然戲約不斷,但卻很少在影劇版上出現,始終是在社會版上。

  1983年6月19日傍晚,台北市益航公司05─2678號計程車司機,在三重市公園路和龍門路口,發現有名男子倒臥在血泊中,趕緊將他送往台大醫院急救,警方調查後發現,左手與右膝關節各被砍兩刀傷的傷者,竟是正在主演《鬼要活兩次》的劉金圳,趕緊通知劇組人員來處理。劉金圳自稱是因受管訓時的難友「紅龜」陳英煌之邀,到三重「松錦」張上錦的賭場去捧場,一見面對方卻要跟他「借」30萬,他說要兩星期後才有,對方就持刀砍他。但警方見傷勢就知這不是搶劫,而是催討「賭債」的刀法。兩個月後,警方逮捕張上錦後,果然證實是賭債糾紛,張上錦也因此被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

  劉金圳在報紙版面上,除了在電影裡廝殺、在街頭廝殺,在床上廝殺當然的也不能少。電影《錯誤的第一步》上演後,劉金圳一夜之間成了電影明星,對糟糠之妻也日益厭惡。1979年8月23日,廖鳳蓮會同警察「捉猴」,在中壢市渤海樓飯店內,查獲他與17歲的演員孫煥麗通姦,但劉金圳辯稱他只是在房間裡與同事「研究劇本」。後來劉金圳與廖鳳蓮離婚,1986年6月5日,劉金圳竟然與他「研究劇本」的同事到新店安康路張燕祥開設的家具行,以結婚為由選購13500元的家具,簽發四張支票交付,張燕祥心想這兩人都是電影明星,次日就將家具送交。接著他們又到安康路游萬添開設的西裝店,訂製30500元的西服五套。8日兩人又在安康路羅和妹經營的盈升火鍋店,以同樣手法花費43000元宴請賓客。

  到了六月底,劉金圳簽發的三張支票都無法兌現,夫妻兩人又搬離新店,避不見面,案經被害人訴由台北縣警局新店分局,移送台北地檢處偵辦,11月20日被依涉嫌詐欺及違反票據法罪嫌提起公訴。1989年1月16日深夜,孫煥麗會同警察「捉猴」,在羅斯福路3段253號12樓愛佳飯店212室,查獲劉金圳與37歲的詹姓女子共處一室,詹女正在浴室內洗澡,台北市警局古亭分局依妨害家庭罪嫌,將劉金圳和詹姓女子移送台北地檢處偵辦。劉金圳依然堅稱,他在岳家為了會錢與妻子爭執,一氣之下離開,到賓館與詹女「討論會錢」而已。

  。。。。。。。。。。。。。。。。。。。。


  電影《錯誤的第一步》暴紅之後,劉金圳以「馬沙」為藝名,接著又拍了《凌晨六點槍聲》《恐怖的情人》《街頭小霸王》《西門町小子》《媽!不要死在我背上》《女性的復仇》《單挑》《天龍大遊俠 》《江湖小浪子》《千王鬥千后》《賭命一條龍》《女王蜂》《戒賭》《邪魔女》《上海大亨》《吹牛大王》《終戰後的戰爭》《小飛龍》《小精靈吃頑皮鬼》《大小濟公》《黑市夫人》《血染夜牡丹》《龍頭老大》《要命毒狐狸》《我要做好子》《女子感化院》《我的兒子彬彬》《雨!哪會下個不停》《女人禁地》《 女人不是弱者》《田莊阿哥》《女太保》《小妹小子牛仔褲》《朋友兄弟》《寒山屍變》《十八王公》《男人不是好東西》等五十多部電影。

  無奈到了1980年代中期,黑道片與女性復仇片都已退燒,加上劉金圳的人際關係太複雜,片商找他拍片的機會越來越少。1986年之後,無戲可拍的他,竟然接拍廉價的錄影帶戲劇,而且拍的還不只是「三級片」,而是真槍實彈的「愛情動作片」。1987年1月20日,新聞局調查其他被檢舉的過氣男星江彬、李小飛等人,都還只是半裸做足了臉部表情,再由片商私接剪接西洋A片裡男女演員的下半身動作。但馬沙因為全身刺青,又是一鏡到底(本土A片的片商也沒錢搞兩鏡三鏡的),被抓到無從狡賴,於是在2月5日,被處以「吊銷演員證」的最嚴厲處分。

  劉金圳被吊銷演員證後,立刻失去演藝工會的勞保資格,但這個對他沒太大影響;至於不能上電視唱歌也還好,反正他也不唱歌。但他拍的這部《錯誤的第一砲》錄影帶立刻爆紅,不但接著又拍了「系列作品」;最重要的是還在電影院裡上演,首創台灣電影史上先出錄影帶後上片的首例,他真的應感謝新聞局取消他的演員證,讓他在電影事業裡找到了「第二春」。至於《錯誤的第一砲》內容是什麼?我對這一領域較少涉獵,感謝後備軍友俱樂部的網友「小周周」提供資訊:「馬沙好像是一名房屋仲介,在一位女買主買了房子後就玩起來了。」他還證實馬沙真的天賦異「長」,這是台灣A片史上唯一男優身價比女優高的「奇蹟」。

  1998年1月7日深夜,劉金圳被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二隊,在他台北縣永和市得和路的住處,搜獲一包約六公克的安非他命,他也坦承認持有及吸食。媒體訪問時他說:「息影六年後,最近應邀在第四台自製的錄影帶節目中演出刑事組長,但因工作常需熬夜,體力不濟,場務『阿水』便誘使他吸食安非他命。他雖兩次以每公克三千元購買『試用』兩次,但並未上癮;希望警方及司法機關能給他自新機會,他一定戒掉吸安惡習,重新做人復出影壇。

  2000年2月16日晚上,劉金圳夥同一名中年女子,到鳳山市五甲二路屈臣氏商店佯裝購物,趁店員不注意之際,將店內價值三千多元的底片放進手提袋,被李姓店員發現制止。劉金圳雖然數度掙脫想逃跑,但三名店員不放走他,拉扯間劉金圳的夾克扯破,男店員的手也受傷,混亂中同行女子逃逸。警方據報趕到,將劉金圳帶回派出所。劉金圳否認行竊,對另一名脫逃女子也辯稱毫不認識。屈臣氏總公司接到劉金圳被捕的消息,隨即調出全省各地反映的竊盜案件,確定該公司向警方報案的竊案中,至少有十八件是劉金圳所為,而且都有錄影帶為證。其中台北一家屈臣氏商店被他偷了四次,偷的還都是各種廠牌的軟片。

  9月4日在法院審理時,原遭收押但已獲交保的劉金圳,承認屈臣式指控並遭警方移送的最後一件由偷變搶案是他所為,但他強調不可能無聊到南北奔波,專偷屈臣氏一家。還說去年他與一名香港籍女子發生一夜情後,接到不詳姓名男子電話,要他小心;而屈臣氏為香港的公司,他可能遭到屈臣氏員工集體誣陷;但法官未採信劉金圳的辯詞,且以他有竊盜前科,又是連續犯案,判他竊盜部分二年徒刑、強盜四年,應執行徒刑共五年八月。但這究竟會不會是他「錯誤的最後一步」,應該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台長: 管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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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迷
謝謝版主提供如此內容。以前只知道只有「匪書」有盜版問題,現在連一些暢銷書也有,如本書竟然有將近30冢之多

另,文中「尤其書中他說在裝釘廠廠時」,第二「廠」字不知道是否為「衍字」
2010-04-09 08:33:44
版主回應
已更正,謝謝。
2010-04-09 09:02:49
65年次的畢仔
1.邵氏這部"警察"是由性格打星王鍾主演,之前在臺灣還買得到,原來它當年這麼賣座呀!
2.之前只買到"雨淋孤兒心",想不到主角後續的人生發展還這麼精彩,管大追蹤搜集的功夫令人佩服!
3.文中的臺灣"犯罪紀錄片"確實很有發揮的空間和價值,相信不遜於香港的"十大奇案",可惜現在能找到的電影並不多,扼腕......
2010-04-09 10:29:33
版主回應
畢仔,您太年輕了,又不住台北,所以可能不太懂戒嚴時代。從前報紙的政治版尺度很嚴,但社會版尤其是犯罪新聞,別說會比小說精采好幾倍,就是現在的蘋果日報也差遠了。而且那是連續劇,一個案子可以連寫好幾天、好幾星期,全民一起來腦力激盪,最後兇手伏法,真的是高潮迭起。

我在1960年代,住萬華外婆家時,當地還有說書的,專門說些基隆七號房慘案、青竹絲奇案、二林奇案、台南運河記、苓雅市場大火災、乞食開藝旦、朱秀華還魂記、淡水河13號水門案等。這些也都是台語電影(而且不只一部),還有專門說書的唱片。

我這個部落格其實就是我這個網路說書人的表演場,可惜都沒有人贊助賞金而已。
2010-04-09 11:18:59
voltafil
記得這本書我小時候看過,
大概是國小三年級左右在鄉下的鎮民圖書館翻到的。
印象很深刻。
沒想到整個來龍去脈更讓人大開眼界,
哈哈~
2010-04-09 11:05:45
無聊人士
吳祥輝在他的另一本書《獨家新聞》裡有提到被一名慣竊騙得團團轉的事情. 那本書是以第一人稱寫的小說, 雖然好像是在寫他自己, 但內容未必真實, 不過應該是在影射馬沙這件事吧.
2010-04-10 02:05:00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真是溫故知新,這本書我國小在奶奶家看到,立刻囫圇吞棗全部閱讀了好幾遍,當年我還想說要效法馬沙,內心暗暗想說要混黑社會呢,今天詳盡的說明知道了本書的歷史,真是懷念起小學時光,這本書封面我實在印象太深刻,小時後有完全好幾遍熟讀的"課外讀物"就這本了,多謝管老
2010-04-10 02:07:08
ds
突然六名手持武士刀及扁鑽的"?"歲青年闖進來
是不是少了個幾歲?

這種人可以變成演員,也難怪了,好在從沒看過他的片~
2010-04-10 02:29:04
版主回應
那是贅字,已刪除,謝謝。
2010-04-10 08:10:10
李寧兒
關於馬沙的書或電影
至今我都沒看過
但是當年光從報章媒體
就看了不少
印象裡
只知道一個黑道人物
改邪歸正後
又撩下去
甚至惹了一堆官司
就這樣
今天看了本文之後
才首度對事情的來龍去脈
有個初步了解
當然這時候回顧這些往事
或許和年歲漸增以及生活歷練有關吧
總覺得心情有些沉重
一個孩子會走到這步田地
顯然家庭學校社會通通出了問題
2010-04-11 21:10:29
閱格人
說到『馬沙』,內人的乾爹的隔壁鄰居就叫『馬沙』,
乾爹住的地方是一小眷村(真的很小,只有一條街),
馬沙確實是個黑道人物,年紀也約60,有人說他已退休,
為人感覺很義氣,常幫小村爭取很多東西(如柏油路,路燈等),
但是從其他眷村伯伯口中感覺大家都有點不敢親近他。
看過您的文章後感覺,這『馬沙』該不會不是本名,而是綽號,而這綽號有可能來自這些電影的典故吧。
2010-04-13 17:04:29
村上春樹
張文宗出版《錯誤的第一步》的那一段,好像「1Q84」的劇情喔!
2010-04-13 18:24:44
6年4班讀者
小學時候在老爸的書架上發現這本書, 讀得津津有味而且還影響很深, 印象最深的是主角馬沙小時候必須在豬隻屠宰場外沖洗用水經過的水溝邊撈豬油, 賺的錢交給相依為命的外婆維持家計
那時激發一鼓強烈的自省情緒, 覺得自己簡直幼稚依賴是無用的寄生蟲...
那時拿書去問老爸這真的假的, 老爸也從沒介紹過那五十多部社會寫實片...現在看板大的文章可以猜到,大概是為了保持我正面向上的決心底氣, 老爸就沒把真實的那下半截故事說給我知道了

感謝板主, 下次回家跟爸爸可有"帳"好算了 XD
2010-04-13 20:02:07
GG4
我述有看過錯誤的第ㄧ炮 真的是真槍實彈 不過好像也有剪接ㄉ片斷 內容不清楚了 只是依稀記得是在ㄧ票2片的戲院不小心看到的..當時唸高中還真的以為這個馬沙述大哥 直到當兵之後 才知道他刺的龍...還真是不夠稱為大哥級 真正好的紋身...ㄧ看就知道不簡單..感謝板主 真是巨細靡遺 讚!
2010-04-17 06:48:29
sula54
果然書還是要靠「炒作」啊...
還記得去年公司的尾牙,跟某個代理商同桌,
代理商還很認真的「教育」我們這些編輯說:
「現在的書啊~不炒作根本不行,賣不出去。」
...言下之意應該是說我們這些只知道校對書內容的正確性,努力修潤作者那堆不明所以的文字而不知做廣告的編輯,不知道幹嘛還留在公司裡面....
2010-04-20 13:03:06
老窖
"錯誤的第一砲"裡的那位女優, 雖然看起來不是很年輕有點風塵味的"俗麗", 但卻是大家公認本土A片裡少有的漂亮女優, 後來看了十多年的本土A片, 大多數找來的女優都是看了會吐一地的, 那時大家反而懷念起"錯誤的第一砲"裡女主角, "演技"也很不錯, 很多人都收藏看了十都年

馬沙後來好像又有一卷"R級"的劇情片錄影帶, 裡面也是有像"錯誤的第一步"黑道故事情節, 但這捲片子裡最被人討論的, 是當時未出道的"許曉丹"在裡面有演一小段幾分鐘, 劇情是馬沙在路上釣到落翅子許曉丹, 馬上去上床, 許曉丹有全裸連私處都拍到, 但沒真辦事(因為是R劇情片), 此片超爛又拍攝粗糙, 但因為許曉丹後來太出名, 此片又被挖出大家搶著租來看
2010-04-22 00:54:51
老窖
對了, 除了電影錯誤第一步外, 當時有個電視節目叫"愛心", 在星期六下午, 凌晨主持, 將社會上的感人事件拍成影片播出, 馬沙的"虛構"故事也有一集, 內容就是像錯誤的第一步一樣, 就請馬沙和他太太在影片中演出
2010-04-22 02:05:57
vinegar
"..以為增添讀者閱讀興趣,提高銷售率,而加油天素之描述.."
加油天素?
corrected version of "天素" is "add vinegar"^^ in Chinese.
excuse me for being a volunteer corrector.
2010-04-26 05:52:06
obby
馬沙應該是日文masa的轉音,日文的masa在漢字可寫成"昌"。這種漢子用日文拼音在轉成綽號的情況在早時候的台灣挺常見的。像姓陳變成chin,熊變成kuma都是很常見的例子
2010-05-01 04:03:19
Nil
不知為什麼,看了一直笑。
原來,神話的形塑還真是需要許多設計過的「巧合」。

不知劉金圳那些底片都去拍了些什麼?
2010-05-19 03:57:04
妮子
我沒看過錯誤的第一步但看的是他跟楊惠珊主演的~~~劇是馬沙引誘楊惠珊的有錢父親去賭然後傾家盪產挺而走險去搶劫然後槍決身亡, 馬沙因愧疚就領養了由童星演起楊惠珊的角色~~~不過結局是她後來跟中視閩南語小生????忘了叫啥?而他是娶了長相相同的妻子然後跟她道出過去~~~主題曲是胡立武唱的
2010-05-24 15:23:39
妮子
對了,那部片是凌晨6點槍聲!
2010-05-24 16:31:29
60砲
厲害...這麼老的故事都被你翻出來

"馬沙"的錯誤的第一步

沒看過

但拜他所賜,在金門當兵時得以看到社會寫實片裡

的女主角~~~楊惠珊,陳麗雲,張盈真...族繁不及備載

在戲裡露大腿,露背部,來撫慰我們這些被放逐到前線的阿兵哥.
2010-06-03 22:30:21
hermann
當時馬沙拍的愛情動作片.我是在三重菜寮三重分局對面不遠的國王和統帥看的..好諷刺ㄚ..徐淑媛在香港拍現代豪放女..也露3點ㄚ
2010-06-18 11:08:25
(悄悄話)
2010-08-07 22:16:12
林世雄
高價購買
錯誤第一炮.售屋女郎
maner790@yahoo.com.tw
2010-08-07 22:19:05
ERWIN CHENG
哈,管兄再度解開了小弟幼年時的謎團之一。

小時候在親戚家看過「錯誤的第一步」一書,當時只覺得奇怪,為什麼他小時候的故事,也會有照片?
2010-08-09 15:33:44
文化中華
這個劉金圳瑪莎好像韋小寶
2010-08-21 09:27:33
小天
原來小時候去電影院看的「錯誤的第一步」,

還有這麼多內幕~~~~

真的感謝管大解答我這30幾年來的困惑~~~~謝謝~~~
2010-10-14 17:58:17
Sky
管兄:《神探九○九》是改編江子翠分屍案,非五股箱屍案(箱屍案改編搬上銀幕是隔年的《寶島警騎》。
2010-11-15 03:24:36
版主回應
感謝,已修正。
2011-07-10 22:52:59
Jerry
謝謝你那麼詳細的描述這個神秘人物的故事, 有兩個問題請教:
1. 你是不是查了很多報章資料才寫出本文? 如果只是憑記憶能寫得如此詳細也太強了, 那些報章雜誌應該也很難找了吧? (因為你甚至可以寫出幾月幾日的報導, 真的很不簡單)
2. 如你文章所說, 他最後還是因為竊盜被關, 但算算時間, 應該也都出獄了, 有進一步的馬沙報導嗎?
2011-01-25 23:36:51
版主回應
這只是剪報資料整理,沒什麼困難,只是忙於衣食,沒空而已。馬沙現在的資料即使有,我也不會寫出的。
2011-01-26 17:26:59
(悄悄話)
2011-01-27 15:29:46
dodo
拜讀完本篇 覺得真還真的是種"蝴蝶效應"啊!感謝管大讓小弟之到了許多不為人知的內幕~~
2011-03-16 10:58:16
Ryan
寫得真是太詳細了,謝謝版主....
2011-05-25 16:35:38
貓崽
笑的肚子好痛
2011-07-08 13:04:41
湯姆
我雖年齡不算太大,但在國小前已能閱報。我最愛閱讀的正是聯合報的社會版。至今回想起來,簡直遠勝A片的劇情。當時矇懂的我,看的津津有味之際,卻浮現一個疑問:這些新聞該不會是記者自己編的吧?
2011-07-10 18:35:20
H.Y
我想收購
錯誤第一炮
bhenrykimo@yahoo.com.tw
2011-10-26 12:10:59
tpemail
管大您好
本文中有張圖片似乎是引自"拾影"錄影帶雜誌的?
(在"我想雙方最大的爭執,應該還是電影改編之後的收入吧!"一句後面)
不知您有沒有出版期數的資料?(即是說該介紹出自第幾期的雜誌)
2013-01-20 23:05:59
tpemail
隨手找到幾條比較近的消息:
人生如戲/虛構故事成傳奇 馬沙的錯誤人生路(2008/8/16)
http://www.nownews.com/2008/08/16/10845-2321239.htm

資深藝人馬沙 淪落看守所寫信求援(2011/8/3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_Wz_qdW0Bw
2013-04-25 01:36:38
Someone
馬沙先生已於 2020/11/17 病逝於基隆長庚醫院,這輩子造的孽就到此結束了,以後互不相欠,您一路好走。
2020-12-29 15:31:0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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