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勞委會應該做的是除弊興利吧?調高最低工資可能會把一堆中小企業給弄垮,不是說不能調,而是調整沒有意義,應該要先把「以多報少」這件事清查清楚,不要讓資方以各種津貼或獎金名義縮減勞方薪資水準,不然來個平均薪資,把年終獎金給補到平常月薪當中,勞方一樣領不到,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弄再多政策還是會被有錢老闆搓掉,有用嗎?
再舉個例子,在桃園縣有家專門供應台灣汽車生產業電線零組件的中型工廠,目前正在把工廠移轉到中國去,但碰上了中國工人罷工事件,不得不再將台灣的廠擴大規模,但是老闆很聰明的強制工廠裡為工廠打拼了十幾二十年的老工人退休,再簽一年期定期合約,剩下了三節及年終獎金,其餘條件不變,也省下了福利金的提撥,像這種事在台灣層出不窮,而可憐的勞工為了三餐溫飽,只能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把苦水往肚裡吞,台灣的勞工呀,真是可敬呀!
希望台灣人不要再壓搾台灣人了。
基本工資審議,勞團場外要求一次漲足
中廣新聞網 2008/08/26
記者/黃悅嬌報導
勞委會今天上午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勞方團體場外施壓,要求基本工資一次漲足三十五(趴),到二萬三千三百五十五元,但資方代表表示,他們可以接受微調百分之三左右,因為基本工資漲愈多只有外勞受惠,對於本國勞工並沒有幫助,反倒損害整體國家經濟。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會場外,勞工團體嗆聲,要求今年基本工資得一次漲足。勞方代表、中華民國全國聯合總工會理事長任睦杉說:「我們希望從一七二八0調足到二萬三千三百五十五。」
全國產業總工會總共提出三方案做為基本工資調整參考,除了以去年公式計算出的兩萬三千三百五十五元之外,另一案則依貧窮線標準計算,台灣省應調為二萬二千零一十七元,台北市為三萬一千七百元,高雄市為二萬四千六百二十元。第三案則以平均勞工薪資的六成計算得出兩萬七千零六十七元。
不過,資方態度堅決,反對一次調足,資方代表張廣博說。
資方認為,國內勞工薪資水準絕大多數超過基本工資許多,基本工資調得愈高,只有外勞受惠,對於本勞並無直接助益,反倒讓整體國家經濟發展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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