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淺談我國立法院職權之行使(二)

五 人事同意權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第二項)。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

新聞台: 司法解釋報報 | 台長:魷魚絲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魷魚絲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