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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論釋字第三八七號「行政院總辭問題」

  為因應立法院全面改選,依憲法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之精神、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行政院院長之任命須經立法院同意、以及憲法第五十七條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規定(按:此為當時的憲法規定,目前已作修正),行政院院長是否應率全體內閣閣員於立法委員重新改選後宣誓就職行使職權前總辭,乃發生爭議,...

新聞台: 司法解釋報報 | 台長:魷魚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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