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多﹐ 在外面見到了很多絕等的美 ------- 來自大自然的美麗圖畫﹐ 澄現於我雙目前﹐ 令我大開眼界。這無疑對我故有的審美觀有影響﹐ 也改變了對我看自己的角度及感染了我的內心。
人在不同的時段﹐ 年齡﹐ 追求的都有所不同。 也因為追求的不同﹐ 不同時期的生活也有了不同的色彩質感。有些理想是不變的﹐ 但更多的理想將被改造﹐ 修葺或重整﹐ 令之更有可能更快地發生。如果十歲的我想做的跟二十歲的我想做的一樣﹐ 人們就會說我沒長進﹐ 十年都沒有進步。
真是這樣的嗎?
其實﹐ 回想十年前的自己﹐ 我想做的﹐ 大多都做到了。 更什的是﹐ 很多未想過能做的﹐ 都做到了。 九歲的孩子﹐ 畢竟認識有限﹐ 我雖然當時就自認為自己已經見過了一點世面﹐ 但比起現在見到的﹐ 完全是兩碼子的事了。其實﹐ 對自己要求低點的話﹐ 我可以說﹐ 我還進步得不錯的嘛。
記得當時﹐ 我不知道自己有多沒用﹐ 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限制﹐ 就像更小的時候因為未見過高山而認為山就一定是松山那模樣一樣﹐ “攀”過松山就是攀過了山。今天我攀過的山﹐ 比松山高多少﹐ 連我自己都無法想像。
有些人就像脫皮的蛇一樣﹐ 皮是脫了﹐ 所以外面的那一層是新的﹐ 雖然蛇本身沒有變﹐ 但它看上去卻完全不同了。我是不是蛇? 我不知道﹐ 不過我卻認為﹐ 我的內心也隨著我的成長漸漸地變了。然而我小時候的性格卻跟現在的有很多相似。很小的時候﹐ 爸爸說我牛脾氣﹐ 我不服﹕ 你有多少時候在家呀﹐ 你知道我多少的事呀﹐ 你無可能了解我的﹐ 要我相信你就更不可能﹗ 更小一點時﹐ 有時他跟媽吵的時候﹐ 在上幼稚園弟弟很激動在哭﹐ 我卻不以為然的看我的書﹐ 他說我沒良心﹐ 我又不忿﹕ 我不是沒良心﹐ 我是醒目﹐ 不硬去用頭撞石頭罷了﹐ 反正吵都吵了﹐ 我參加了你們之中又對事件有什麼幫助﹐ 我又何不善用自己的時間而要做無謂的糾纏。後來有一次媽咪送我上學時﹐ 在車裡問我﹕ “妳覺不覺得自己很狠心? 妳看妳弟弟﹐ 多關心我。” 連我媽都這樣說了﹐ 我也就無話可說。 大一點時﹐ 我希望自己能改變。我想﹐ 所以我就真的變了。 起先可能是扮出來的﹐ 後來就戲假成真﹐ 而我媽也認為我是善良的﹐ 而小弟弟因為在善良的童年被我這位惡毒的小姐姐欺騙了太多次感情﹐ 而變得很自我﹐ 不理其他人也不敢去關心﹐ 相信家人﹐ 什至他自己。善良的大姐姐很想幫弟弟﹐ 卻要花很大的力量才能有一點點成績。
這叫報應不是?
後來大家不在一起了﹐ 我感覺到感情好了﹐ 但媽卻感覺不到。她竟認為弟弟會更加不愛我﹐ 而我又不知她對還是我對。不過﹐ 日子也是照過﹐ 能做些什麼呢?
其實﹐ 大家都愛大家。無論爸的錯多深﹐ 媽有多麼多的不小心﹐ 弟有多的無知﹐ 我都不能怪他們。就是怨不到。
前一陣子﹐ 終於到我自己拿手心砍石頭了﹐ 他們照計不會知道 ---- 我一向在他們心中都是最懂保護自己的﹐ 但畢竟是家人﹐ 我也不得不驚奇﹐ 他們的問候突然都不約而同地多了一些 “記住不要幹傻事” 之類的話。我很怕 ---- 我是真幹了些什麼傻事了嗎?? 他們又是不是感應到了我的驚慌了? 我的語氣照計都沒什麼不妥﹐ 起碼我都儘量好像很好的樣子了呀? 演技向來不錯的.....
我突然覺得自己退步了不少。
十年前﹐ 我永遠不會令媽媽擔心。我出入向來都算自由﹐ 很少見的爸在家中發生了什麼事時都只信我說的那一個版本﹐ 弟也認為我不會偏幫著媽去刁難他。而現在﹐ 我也知道我愈來愈沒用了。我愈來愈軟弱﹐ 愈來愈傻了。
人們說﹕ 十年人事幾番新。 十年前﹐ 我完全未想象過我是現在這樣子的。連自己十年也變了不少﹐ 可況是別人?
人們害怕變化﹐ 但變化才是人們內心想要的。 永遠一樣的日子﹐ 會有多悶﹗ 人是會被自己蒙蔽了的。自認為愛的﹐ 想要的﹐ 其實不然﹐ 自欺也欺了人。時日一到﹐ 水落石出。每個平凡人都想要不平凡﹐ 但真正地讓他們不平凡了﹐ 他們才會發現平凡的福氣。
世上不是很多人的心能如此清澈﹐ 在未晚之時懂得自己最應珍惜的人事物。
九歲的我﹐ 對自己的少年時代充滿著不切實際寄望。十九歲的我﹐ 回望自己的少年時代﹐ 只能回味一笑。看著自己的回憶﹐ 見到了很美的景像﹐ 很動人的故事情節﹐ 很特別的演員們﹐ 擔當著很不凡的角色﹐ 有喜﹐ 有樂﹐ 有悲﹐ 更有痛﹐ 令觀眾心醉﹐ 令聽者動容。
可能大家不會相信﹐ 但我的少年回憶﹐ 確是美的。
童年的我﹐ 是快樂的。少年的我﹐ 是最美的。我的外皮﹐ 在童年時是很漂亮﹐ 但我的靈魂﹐ 在少年時卻最純潔﹐ 最堅貞﹐ 最善良﹐ 也最美麗。回想起來﹐ 我的努力﹐ 都沒有白費。
有人說﹐ 人生來是沒有靈魂的﹐ 所以我們都要努力活出自己的靈魂。
“在那個一瞬間﹐ 在妳的手指底下妳不經意地把妳是怎麼的一個人告知了我。妳別說妳做不到----妳現在要學的﹐ 是如可用適當的技巧靈活的頭腦把妳美麗的內心帶出﹐ 條件妳已經有了﹐ 妳需要的是努力。 ”
少年時的我﹐ 遇到了一個良師﹐ 是她說的一句﹐ 令我相信﹐ 人﹐ 還是要向美的方向走﹐ 而且不能是那世俗的美。
如果我內心唱的那首歌是世俗的﹐ 那別人根本就不會被我的歌聲吸引到。 換句話說﹐ 我要以自己的內心去吸引人。而且如果連我自己都不欣賞自己的靈魂﹐ 我生不如死好了﹐ 何必為禍人間?
另外就是﹐ 暫時﹐ 我還不能死。所以我可以做的﹐ 就只有令自己更 “美”﹐ 令自己欣賞到自己。
我現在是一位年青的成年人﹐ 總算還可簡稱做“青年”一名。我可以比較的﹐ 只是童年及少年﹐ 而我還有起碼再兩個十年﹐ 要我努力。目標是有了﹐ 做不做得到﹐ 要看自己的智慧﹐ 恆心﹐ 及能耐。
哈哈﹐ 其實﹐ 人生滿精彩的。我們都要努力令自己的那個故事更美更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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