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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8 00:08:19| 人氣476|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洪仲丘遭虐死案已不可能有真相,當抓軍高檢判刑之!(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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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士洪仲丘在軍中於退伍前夕遭關禁閉凌虐致死,至今已滿月又過了5天,由於軍方的處理引發社會極高度的反彈與不滿,連三軍統帥親自到洪家慰問道歉對案情的偵辦也都無濟於事,不得不讓人懷疑馬政府自馬總統開始包括國防部及陸總部的高官都是在扮演白臉,串通好了,都有那默契的樣子,讓軍高檢偵辦此案,結果不知是不是沒喬好,還是怎樣了,竟然三軍統帥馬英九先生的號令不行,在軍中根本沒有人把三軍統帥看在眼裡,軍高檢就是這樣連三軍統帥也不鳥,當然也有可能是馬總統這個三軍統帥的軟弱無能無知,被那軍高檢耍了還替軍方的軍高檢及軍審說話呢!說什麼此案若移出讓一般法院偵辦乃違法也,就這樣子,軍高檢乃隨隨便便就把此案給偵結,那起訴書簡直就要讓人看了吐血,怎麼會是這樣子在偵辦案子的,這也難怪過去在軍中有那麼多的冤案,都石沉大海,如尹清楓命案,不然就是抓替死鬼的如那江國慶錯殺命案,軍中的軍高檢就是這樣的罪大惡極,真可惡!就不知為何我們的馬總統三軍統帥竟然不知道要把這軍高檢繩之以法,就說這次軍高檢偵辦洪仲丘此一案,很明顯的就是消極在辦案,使出一慣之烏賊辦案技倆,劃靶射飛鏢,先定調542旅旅長副旅長等若干人違法將洪仲丘送禁閉室,這些頂多就是行政疏失,並抓269旅禁閉士陳毅勳為替死鬼「一人所為」,等到過一陣子媒體不再關注此案了,到了軍法院就可以通通都從輕發落,軍高檢起訴的證據不足,就是當庭釋放,還能怎樣呢?軍法院也樂得配合演出,不是這樣子嗎?洪仲丘遭凌虐致死案那四名被羈押的被告,到了軍法院不就是這樣當庭交保釋放了!

所以,8月3日25萬人上凱道,其訴求應該要多加一點,把這次軍中偵辦洪仲丘遭凌虐致死之軍高檢抓起來判刑,這才是此時此刻唯一可以伸張正義的一招,這軍高檢自從接手偵辦此案,在人事時地物都這麼清楚的情況下,故意消極裝傻辦案,甚至於搞不好還參與串供滅證之事呢?不然那有檢察官偵辦案子是這樣辦的,洪仲丘於退伍前如此火速非法硬送禁閉,不管是怎樣的動機,542旅這些從旅長副旅長政戰的到連部的連長副連長輔導長等這麼多人,就是有蓋章參與其中的,在第一時間通通以嫌疑犯抓起來,隔離訊問,交叉比對,而在物證方面當然就是搜索扣押每個人的物品,然後就是269旅那邊的軍官和戒護士以及與洪仲丘一起關禁閉的禁閉生,也是通通抓起來隔離訊問,再比對一些證物,怎麼會問不出所以然呢?再來就是偵查813醫院的體檢報告為何會如此火速通關?這其中到底怎麼弄出來的,搞不好連檢查也沒有做就是自己填寫體檢表上的數據呢?總之,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就是收押涉嫌者訊問,並搜索證物,那來串證滅證之可能呢?結果,軍高檢就是這樣消極被動在辦案,就是想要掩蓋一切,就不知軍高檢為何在這節骨眼上敢這樣偵辦此案,就不怕被馬總統三軍統帥以違抗命令抓起來判刑?故,此一案子之偵辦那軍高檢敢如此囂張目中無人,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馬總統這個三軍統帥的縱容!

洪仲丘此案雖然8月6日軍審法在立院三讀修訂通過後,乃移出由桃檢偵辦之,但,這35天以來,該串供的也都串好了,最重要的是那些物證也都被煙滅了,就現在這個時間點桃檢接手偵辦,縱使有通天本領,應該也偵查不出什麼真相,最後最有可能的判刑就是542旅這邊以行政疏失偵結,而269旅這邊就是業務過失致死吧!當然,若此案讓軍審判刑,可能就是查無事證通通當庭釋放了,查無證據,這就是桃檢接手偵辦此案的困難處,說得難聽一點,接這種案子恐怕就是鐵鈑一塊,最後連桃檢也是束手無策,吃力不討好突惹一身腥,所以,洪仲丘此案偵辦至今,就如尹清楓命案,已經不可能有真相,最可惡的是那軍高檢又再次得逞了,馬總統應該把軍高檢通通抓起來判刑,這也是洪仲丘枉死軍中此案,目前唯一可伸張正義之事!


(以下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2012年08月01日)
軍高檢愧對偵結兩字
◎陳偉忠
軍事檢察機關針對義務役士官洪仲丘枉死案偵查終結,並召開記者會說明原委,筆者認為有關內容頗有商榷之處。
首先是移送禁閉動機,長官若真交付值星任務而不從,實已犯陸海空軍刑法抗命罪,洪仲丘退伍在即,何須自毀前程?至若洪仲丘在營行徑真引起眾多人不滿,何以枉死後,其退伍袍澤不惜親上媒體揭發真相!而媒體報導,洪仲丘不滿范佐憲虛報收據及盜賣軍品才是移送禁閉動機,軍檢報告中卻未置一詞,豈不有愧偵結二字?
其次,禁閉室所屬的二六九旅,相關軍官責任只侷限在憲兵官郭毓龍,而郭毓龍是因為洪仲丘移送禁閉,未經二六九旅權責長官批准,即同意移送執行禁閉(悔過)之行為。然而,洪仲丘之所以得以進入禁閉室,不正是由兩個旅的副旅長何江忠與黃天任相互喬出來的;而黃天任身為禁閉室的權責長官,當禁閉室喬出空位,郭毓隆豈能不知洪仲丘正是黃天任的「貴客」,洪仲丘先行入室程序補辦,本就是潛規則。何以郭毓龍有事?而黃天任無責?
最後,軍檢報告「陳毅勳對洪仲丘之死亡結果顯有預見可能」,而將虐死之責加諸於陳毅勳身上,此對陳毅勳與其家屬是否太過沉重?
禁閉室內閉監系統完善,相關操課情形,旅戰情官透過監視畫面更可一覽無遺,當洪仲丘在長達六天的操練中,戰情官本可透過畫面,對不應操課而操課,以及幾近凌虐的訓練,適時予以制止或報告。然而卻都怠忽職守,縱容加上包庇,才讓悲劇難以挽回!
而禁閉室的十名管理人員,皆為俗稱「黑牌」未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未經輔導與學習怎能有醫護常識?又怎能對洪仲丘死亡結果顯可預見?如今,違規任用者無事,而自認盡職者卻須負虐死刑責?所以,軍檢機關對洪仲丘枉死案偵查終結起訴十八人,筆者卻認為難慰死者與家屬,更難符合社會所期待的公平與正義!(作者為前國安局特勤組長)

 

台長: 阿舍仔

阿楨
洪仲丘案真相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6405661

  阿楨館長真是先知,在【禁閉邏輯】預知:洪案若從軍法移交司法,涉案軍士官涉嫌的會是「過失致死」而非「凌虐致死」。如依2013.10.29桃園地院審理洪仲丘案的以下新聞,可能只判「過失致死」。
  呆歹灣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才會搞「預知」,對屎上最無情無義的阿楨屍哲而言、只依理性專業事實便能戲(謔評)論、才能「預測」。
  若檢調1和法官能嚴守司法獨立、拒絕政治和民粹2之干涉、不當「司法巫師」3,依罪刑法定主義的ABC:「無罪推定」「直接證據」4「罪疑唯輕」、洪案涉案軍士官當然是涉嫌「過失致死」,如此軍中自然也不會有冤判了5。
  為驗証預測,先貼【禁閉邏輯:邏輯邪61/66】。
  相關資料
1.詳參【圖博館】:檢革會成立宣言
2.詳參【圖博館】:民粹亡台
3.詳參【圖博館】:司法巫師
4.詳參【圖博館】:沒直接證據又如何
5.詳參【圖博館】:《雖然他們是無辜的》

    禁閉邏輯:邏輯邪61/66

禁閉室主要用來懲罰義務役
因志願役有升遷等獎罰方式
禁閉要有效其訓練強度必須
超過新兵訓練 演訓 特訓
但如今義務兵多來自冷氣室
軍營熱到33℃已禁戶外操課
可惜戰場多在極端天候
更糟是禁閉室也不能操
不然告你凌虐致死罪
比服役還涼算啥禁閉
乾脆叫它逃役休閒室
不能作戰之兵有何用
故義務役、禁閉室和連坐法都該廢
一切懲罰回歸軍法如此便不會發生
五四二旅旅部連洪仲丘義務役下士
因竄改體測成績、不背值星帶和帶照相手機進營區
旅上長官本應依偽造公文、抗命和違紀送軍法審判
2013-12-11 13:06:48
版主回應
歡迎光臨來訪!
2014-01-20 00:29:18
阿楨
但洪吃定長官怕連坐不敢送軍法而濫用職權輕罰洪關禁閉
范等長官也太夫人之仁了(怕洪退不了伍並且無法考公私職)
洪沒送軍法已占了便宜可還賣乖(不敢送軍法又不能關禁閉)
說啥自己身高172公分、體重98公斤、BMI值33,不能關
(洪曾是成大籃球隊長入伍才60多公斤,可見洪多會混!)
故洪案真相是洪太胖禁不起操(戒護士陳毅勳並沒特別操洪)
明明是洪仲丘有恃無恐(地在長官前撕毀體檢報告和禁閉單)
可是洪家女人追討起洪案,不但不婦人之仁,還惡人先告狀
利用呆歹灣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
以民粹迫使未經爭取司法獨立運動的軍檢和軍法體系不遵守
罪刑法定主義的ABC:「無罪推定」「直接證據」「罪疑唯輕」
而起訴戒護士陳毅勳,涉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求處從重量刑。
(凌虐致死,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如依直接證據和罪疑唯輕,應同下)
同為269旅禁閉室戒護士的李念祖,則涉過失致死(5年以下有期徒刑)。
542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涉、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上士范佐憲等人,涉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職權妨害自由(此即前述范等長官也太夫人之仁、濫用職權輕罰洪關禁閉,不送軍法的結果反害己!)

清查范佐憲帳戶 桃檢:他還滿窮的【聯合報2013.11.19

洪仲丘案衍生的范佐憲被爆經營簽賭站、放高利貸案,桃園地檢署清查范的交往及親人帳戶,發現范「還滿窮的」,加上沒有被害人,檢方以查無事證簽結。
洪仲丘案發生時,范佐憲被部分媒體妖魔化,檢察官對范徹底調查後,認為他沒外界想像厲害。
  回應
那些名嘴與媒體無中生有害人不淺
蘋果日報跟張友驊出來面對(詳參【圖博館】:壹淫媒 媒體殺人 名嘴伶牙利齒)
重要嗎?反正就算沒有,廣大的酸民、政論節目的冥嘴、.....也會想一堆理由把這些當初加在他身上的罪名合理化

………………
2013-12-11 13:07:37
版主回應
歡迎光臨來訪!
2014-01-20 00:28:4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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