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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8 10:58:11| 人氣28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搞運動行銷?不是蓋球場就可了事!(20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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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的盧彥勳,在世界網球協會(ATP)全球排名第42,返台三天最少賺進近千萬的贊助金,但他穿的仍是G2000的平民襯衫和西裝。對於一夕變成炙手可熱的運動明星,小盧這樣解讀:「反正我估計,這樣的風潮大約一個星期就差不多了,等我出國就沒了吧!」 (摘自雅虎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7/129/28t6y.html )

看了這樣的報導,不只是看到盧彥勳的無奈,這應該也是從事體育運動職業選手的無奈,相信在台灣這塊土地上走運動賽事這條路的職業選手,真的也只能如吳揆所言,自助人助,大家就不要再苛求那吳揆了,就連我們最高的行政首長也都這樣講真話了,我們還能說什麼?筆者在此也並非在說風涼話,以我們吳揆之聰慧賢能,當不會不知道什麼是運動行銷,說真的這運動行銷也不是什麼高深的大學問,只要三言兩語就可說清楚的運動行銷,為何連我們吳揆手握全國的行政資源,都會這樣感到好像也很無奈,說了真話明白告訴了我們,台灣啊!想搞運動行銷,讓台灣的運動行銷產業蓬勃發展,應該是沒有什麼機會,大家就死了這條心吧!眾職業選手們,不如就是先自助然後才可人助,有辦法就到國外去比賽,一戰成名之後很自然就會名利雙收啦!大概就是這樣的意思,這也是我們很欽佩吳揆的地方,每每所言句句都有那深遠的含意,讓人只能這樣猜想其意,真正所指為何乃不得而知也。

而說真的,運動行銷這麼簡單的道理,我們的政府和我們的社會應該不會不懂吧!但,為何我們看不到運動行銷的蓬勃發展,搞到最後好像都只能向政府討補助,何也?總是要有一番的道理,我們的政府應該不會是故意的吧!故意把持那補助經費以謀求控制,政府應該不會到如此惡劣,所以,想了想,我們台灣不可能發展運動行銷這樣的產業,應該有很多的主客觀因素,而其中之一可能是跟我們的社會文化有關,基本上,我們的社會到目前為止還不是一個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文化,取之於社會當然是有,但不會再用之於社會就是了,這有點複雜,容筆者往後再論之,而今論說運動行銷之發展與我們社文化之關係,應該是跟那社會的有公有義,還是不公不義有很大的關係,而公正這是所有的體育賽事最為根本的價值之所在,任何的一個體育賽事,就是公正的競賽,就連裁判的誤判也是公正的,這一點絕對是跟我們的社會文化有極大的衝突,我們的社會到處都是不公不義,壓根兒就不可能發展這種有公有義的體育賽事,那運動場上的公正,應該也只是一種呈現而已,當整個搞運動賽事的組織包括政府也是不公不義,又要如何能夠發展那有公有義的運動行銷之運動賽事,當組織的人事是由政府安排與安插,而不是由市場機制公開決定,當然就不可能有運動行銷這樣的產業之發展,這是台灣的不公不義之文化也,蓋再好的球場也是沒有用的啦!

說到社會文化,這也是最困難改變的一部份,改革不易也,都是既得利益,要如何能剷除之,我們吳揆自助人助之難處大概是這個意思吧!難有所改革也,就以我們住宅的違建來說好了,現在不就是到處都是違建,拆得了嗎?也只能就地合法,或是不予以取締,還能怎樣?所以,我們的居住品質永遠都是三流的環境,不就是這樣子嗎?我們社會的運動行銷產業之發展,說要人才有人才,說要錢財也有錢財,但不可能會有怎樣的大發展,我們大概也只能如盧彥勳同樣的感覺,大約再過一個星期就沒事了,在此也不是說在唱衰,連吳揆都這樣清楚說了,自助人助啦!想那麼多幹什麼,職業選手就各自想辦法跟政府要補助就是了,不然就是各憑本事出國去比賽,等有朝一日幸運的話就會變成台灣之光,然後呢?社會繼續不公不義,就別想台灣會有運動行銷產業啦!我們的政府頂多就是這樣,誇下海口說要蓋球場,以暫時安撫一下社會不滿的情緒,等撐過一個星期就會沒事的啦!

 

台長: 阿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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