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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2 21:12:15| 人氣6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論文化創意產業之消費空間。(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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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台灣自2000年開始就努力地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在中央政府老早就設有文建會,也就是文化建設委員會,以推動文化及有關文化創意產業之事宜,大概是這樣的一回事吧!而最近「行政院長劉兆玄10日在與藝文人士茶敘時承諾,將設立「文化部」,文化藝文經費提升到總預算的4%,不過這看在藝文人士的眼裡似乎是緩不濟急,要求政府比照消費券,直接補助學生欣賞藝文活動,導演侯孝賢更是直言,政府別解決不了問題,只剩下一張嘴。」(摘自Yahoo奇摩新聞,http://tw.info.search.yahoo.com/search/news?ei=UTF-8&p=%E6%96%87%E5%8C%96%E9%83%A8&fr2=tab-web&fr=yfp ),雖然這些藝文界的人士是有點不太滿意這樣的說法,但政府若能真的設了文化部,那也是非常好的想法,至少來自政府的經費也會比以前多一些,但搞文化的東西,或者說是文化創意產業,最為重要的還是要導入Marketing市場的機制,政府的關照越多,保護越多,對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恐怕也不是啥好事,就以往的經驗,凡被政府保護的產業,最後的下場都不會很好,其實政府最為重要的工作乃在經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環境,就好比其他的產業之發展也是一樣,經營的大環境是也。

筆者觀之近年來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可說是如火如荼,尤其是各地方政府之用力,也是罕見之現象,不但是民間有所努力,創意人才濟濟,我們那地方的縣市政府動不動就會辦很多的節慶活動,民間辦的節慶活動感覺反而是沒有那麼多,民間最為有名的大概就是大甲鎮瀾宮的媽祖出巡迎媽祖之類的宗教活動,而像這樣結合觀光休閒產業發展之文化創意產業,這樣的方向是相當地正確,應該也有很好的成果,但當文化創意產業與休閒觀光相結合之時,文化創意產業之消費,其消費空間之好與壞,也將決定文化創意產業之消費價值,這個道理很簡單,就以最近的元宵節燈會來說,主辦單位發揮很多的創意巧思製作各種造型花燈,但觀賞的環境,如果說一點兒美感都沒有,甚至於是汽機車吵雜,空氣污染嚴重,在這樣的環境觀賞花燈,一點兒也不舒適,即使再有創意的燈節,其消費的價值也是不會太大,就以台北市來說,如果台北市的馬路到處都是綠色隧道,有好幾座的森林公園,如大安森林公園一般,相信在台北市舉辦的文化創意產業之活動,其消費價值必然是倍增。

再舉個例子論之,在中正紀念堂,或是稱民主紀念館,當在兩廳院看完表演,還是說聽音樂會之後,走出兩廳院,若環境是感覺舒適而有設計美感的,相信一張票價原本賣個1000元,現在賣個1500元,大概也會有其消費價值,若四處環境一點兒也不漂亮,原來賣1000元的票價,其消費價值應該就會小1000元。這就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消費空間之講究,而這應該是目前台灣想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所遇到的最大問題,當消費的體驗過程中並不是舒適愉快的感受,其消費價值的提升是不可能的,當到台南府城一遊,是不乏名勝古蹟,但整個環境若不能有美感,在此要特別強調一下,所謂美感絕對不是弄得金碧輝煌,而是那個消費空間要有人性,像台北火車站四周圍的空間設計,應該是最沒有人性的空間,台北市市政府前面那一塊也是,差不多都是「人跡滅」的消費空間。

文化創意產業之消費跟一般商品之消費不大一樣,論一般商品之消費,消費環境頂多也只是背景,而在文化創意產業之消費,這個背景也會變成商品的一部份,而這個背景所構成的消費空間,筆者認為是現今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之瓶頸,就別以為只是休閒觀光,這是提供文化創意產業一個發展的平台,而台灣整體的消費空間,很少是有美感之處,甚至於連消費的舒適愉快感都可能不存在,這是現今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之最大問題之所在,此一消費空間問題若不能有所突破,而這也應該是政府可用力之處,不然再過多少年後,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大概也都會是現在的樣子。

台長: 阿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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