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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2 11:47:37| 人氣1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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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alent*學習計畫-未來競爭力研習營【轉貼】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法律常識官司篇:個資法擴大適用 拚7/1上路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提醒你重要訊息,個資法將要上路喔!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法律常識官司篇本篇要介紹跟大家息息相關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從去年修法至今,預計最快7月1日實施,小編節錄部分資料與大家分享。


這次個資法涉及各行各業,企業之所以繃緊神經,主因新法提高損害賠償責任,最高賠償總額達2億元,所有罰鍰也都提高。如公務及非公務機關若因外洩個人資料,導致被使用者財務損失時,罰責提高至5千萬元;且被使用者不需擔負舉證責任,而需由企業證明自己盡一切可能保護資料。因此,所有涉及收集客戶資料的企業,恐面臨吃上官司及更高營運風險。

 

值得重視的是,個資法修正後,已由原指定8大產業別擴大適用範圍至各行各業,且已於去年10月27日公告個資法施行細則草案,舉凡網路新興型態,包括網路行銷Google Map網購等全部行業均將納入管理,修正主軸在於擴大保護客體為所有個人資料,除電腦處理外,包括人工紙本電子文件等個人資料,,並擴大至所有自然人、法人、團體、產業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均受規範。


其中,個資法6 條新增訂敏感性「特種資料」,包括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即使當事人出面同意也不能蒐集。此引發醫療機 構緊張,若甲醫院作的健檢,不能拿去乙醫院援用恐不合理,面臨需重做。未來不排除考量修法,若基於增進公共利益,或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蒐集。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有時會接到手機業者優惠方案的電話或是保險信用卡推銷等,若法案開始實施,這些都將納入個資法規範了。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法律常識官司篇提醒大家在留下個人資料時,先問清楚機關名稱、目的、使用方式等,以保障自身的權益另外,以後在寄發mail的時候也要小心謹慎,以免吃上官司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2012-02-13

文章轉貼自:http://ccdayang.pixnet.net/blog/post/2619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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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ATC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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