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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8 20:48:28| 人氣1,15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天才政府:感冒看醫師,一個月只能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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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擬減少感冒給付 衛生署:不影響就醫權益
中央社即時 (2005/07/08 19:35)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s/13/11/41/13114173.html?/living/20050708.html
(中央社記者林鼎堯台北八日電)媒體披露健保將改變對感冒診察費的給付方式,中央健保局今天表示,此案是針對不當增加民眾就醫次數的醫療院所,以減少給付方式,避免醫院過度要求感冒病人回診,不會影響民眾就醫權益。
所謂新健保給付方案,即醫療院所感冒病人若每月平均就醫次數超過一點七三五次,超出部份將無法獲得診察費,引發外界質疑,感冒病人若在同一月需就醫兩次以上,將因健保不給付而被醫院要求自費。

健保局副總經理李承華指出,新方案是以「院所」為單位計算全部病患就診次數,舉例來說,單一院所每月若有一千名感冒病患,就診次數在超過一千七百三十五次後,將無法獲得給付,並非針對個人,不會影響民眾就醫權利。

李承華說明,感冒病人每月平均就醫數為一點四四六次,代表有些病患僅需就醫一次,部份則為兩次,少數患者才會因病情需要而就醫四、五次,院所僅需將每月總就醫次數控制在病患數的一點七三五倍以下,不致影響個別病人就醫權益。

健保局醫審小組表示,全國所有醫療院所中,僅有百分之五的感冒病人每月平均就醫數超過一點七三五次,因此,新方案對院所的影響有限,主要為避免少數院所藉不當治療或縮短給藥天數方式,不當增加回診次數,加重民眾金錢負荷。

醫審小組主任高資彬強調,新給付方案尚需徵求醫界意見,且給付標準不一定會強制放在一點七三五次,小兒科、耳鼻喉科可能會放鬆,實施方式、日期都還未定。=======================================================================

Doctor Z 評論

[每月若有一千名感冒病患,就診次數在超過一千七百三十五次後,將無法獲得給付,並非針對個人,不會影響民眾就醫權利。]好一個過河拆橋!言下之意是,醫生你先埋頭看病,不必管病人是看第二次感冒還是第三次,等你要申報的時候,多的我不給!

那醫生要找誰收啊?不影響民眾,就要醫生做白工,收不到錢?

哼,你還當醫生是白癡?是你的奴工?

所以我們的健保局,砍醫療給付已經到了不必審核,只看總量的地步,什麼必要性,適應症,都是健保剛開辦時的幌子!那些受邀擬定必要性,適應症的大老,知不知道他們被利用來砍人了呢?知不知道後輩被整得多麼慘呢?

大陸農村人口過多,也沒有規定超過一千人的單位,不給飯吃吧?

記者先生小姐,這種不合理待遇,只有健保局這種怪獸才提的出來。

[全國所有醫療院所中,僅有百分之五的感冒病人每月平均就醫數超過一點七三五次]這句話我不同意。得過感冒的人都曉得,發燒兩三天,咳嗽一兩個禮拜是常有的事;有過敏體質的人鼻涕或咳嗽會更久。健保局的統計恐怕沒有人會信服吧?

Doctor Z的診所,並未要求感冒病人一定要回診,僅囑咐若病情變化,懷疑併發症或還沒好時才再來看,仍然有一半左右會來第二次。所以健保局是騙人的。

[不致影響個別病人就醫權益]也是騙人的--除非壓榨醫師,不給醫師診療費--這合理嗎?

如果一個月內得兩次感冒,總不算回診吧?健保也只給付一次的診療費!各位民眾,這時醫師必須跟你收自費時,請你幹譙小氣的健保局,不要幹譙做奴工的醫師好嗎?

P.S.中央社的報導,沒有像自由時報的新聞稿中,出現以下這段文字:
" 此外,健保局也同時對感冒做出界定,即包括急性鼻咽炎、急性咽炎、急性喉炎及氣管炎、急性上呼吸道支氣管炎、流行性感冒及支氣管炎等。"
這段外行話,可是令人笑掉大牙了!特此摘錄,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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