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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4 11:09:24| 人氣7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高部分負擔是「寓禁於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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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4  中國時報
重視醫療人權 寓禁於徵
巫敏生/北市(健保局副經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5062400385,00.html
(回覆廿三日何新興書記官大文「小病到大醫院拒絕給付」)

引用部分:
...質言之,拉大部分負擔差距,目的在於嚇阻小病大醫。

何書記官另外建議區分各種不同情況,立論甚佳,只是實務上不盡可行。國際疾病分類所列疾病一萬五千餘種,如何界分大病小病,學理上可以,實務上有賴醫師專業診斷,絕非行政作業所能為之。例如感冒毫無疑問,應屬小病,但是如果原來肺部就有毛病,危險性高,就不是小病。

有人反對轉診,主張逕赴醫院就診是「人權」。健保支持人權,所以不採「拒絕給付」方式,但課以較高部分負擔,正是「寓禁於徵」策略。

依據全民健保資料,平均每件門診費用,醫學中心約一千九百元,而基層診所只要約四百五十元,醫療層級越高,健保所付越多,故而大小病逕赴醫院治療,有浪費或濫用醫療資源之虞,應該多負擔一些,允稱合理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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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or Z 評論

這篇讀者(雖然他是健保局官員)投書,講的道理正確易懂,比起劉美霞教授或小記者施靜茹,還要切中事實,雖然把愛逕赴大醫院的門關小一點,但也合理。也應能兼顧愛吵人權的人及想省錢的人。

去醫學中心看門診,今年第一季平均用健保的費用已經超過兩千元了。交六百到一仟可享兩千元服務算不算貴,大家應該很清楚。生大病用得多,固然沒錯,但是你要求自付得與看小病的一樣多,就是會讓人覺得不平衡呀。

而且,其所回應的前人(書記官)投書說,去大醫院看病都可以,但醫生說妳是小病就要自付,你是大病就用健保給付,那不是醫生都被罵的臭頭啦?法官判有罪無罪可是有法警保護著,醫生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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