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色名食睡,此五根沒一條好斷,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斷,才有實際之功效。以下為《安士全書》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漸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網路,每天花點小時間看,慢慢改變觀念、強化信心,真正斷惡吧!亦請多加流通,廣結善緣!(本系列文章經菩薩開示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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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婚第五
未冠不先婚。贅婿及養媳、未婚各不相見。洞房無戲謔聲。子已冠、父節欲。子已婚、父絕欲。
白話翻譯如下:
★冠婚第五
兒子未滿二十,沒有舉行冠禮以前,不要給他成婚。招贅女婿及童養媳,婚前應互不相見。婚禮時洞房內不應有戲謔調笑。兒子年滿二十以後,父親就應該節欲。兒子結婚以後,父親就應該斷欲。
(以上五條,初夫道,次父道。)
◎喪祭第六
三年之喪、不娶妻妾。夫婦不同寢。期之喪、夫婦僅同寢。父母忌日、不同寢。將忌三日、僅同寢。
白話翻譯如下:
★喪祭第六
為父母守孝的三年喪期內,不得迎娶妻妾;夫妻睡覺時不在一個房間。為祖父母等守孝一年的喪期內,夫婦可以在一個房間睡覺,但不過性生活。父母去世忌日,夫妻睡覺時不在一個房間;忌日的前三天,夫婦可以在一個房間睡覺,但不過性生活。
(以上五條,初為喪期注意事項,次為祭期注意事項。)
◎宴會第七
不尚聲樂。不酣歌狂飲。妾婢不侑觴。孀婦非至戚、不邀飲、不留宿。女親在家、臥室宜遠徙。親戚所隨婢媵、臥榻不離其主母。少年女僕邀遠客、必使其夫同往。
白話翻譯如下:
★宴會第七
宴會時不演奏音樂;不沉湎於狂歌痛飲之中;家中的妾和婢女不陪客人喝酒。除非是近親,否則不邀請寡婦來家中飲酒,也不留宿。家中有女性親戚留宿時,男子的臥室應安排在距離較遠的位置。親戚所帶的婢女,應該和她的女主人睡在一起。派遣年輕的女僕去邀請遠客,一定要讓她丈夫陪同。
(以上七條,初是對男子的要求,次是對女性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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