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色名食睡,此五根沒一條好斷,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斷,才有實際之功效。以下為《安士全書》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漸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網路,每天花點小時間看,慢慢改變觀念、強化信心,真正斷惡吧!亦請多加流通,廣結善緣!(本系列文章經菩薩開示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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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刑仁術第八
生員犯姦、教官扑責。僧道違律、易服施刑。婦人有罪、著衣行杖。重罪女犯、另置一牢。
白話翻譯如下:
★用刑仁術第八
學府中的儒生犯法,應由教官責罰。僧人、道士犯法,要先換下僧衣、道袍再施刑。婦女因罪而受杖刑時,應穿著衣服受刑;重罪女犯應單獨關押,不與男犯相混。
(以上四條,初體現貴賤差異,次體現男女有別。 )
【注】用刑仁術,指用刑時也要注意遵守仁愛的原則。
◎毋置妾第九
有子。年老。姬媵滿前。已造婬業。家有悍妻。有俊僕。多方求子不效。自身顯達、妻在故鄉。
白話翻譯如下:
★毋置妾第九
已經有了兒子;年紀老邁;已有很多姬妾;造過邪淫的罪業。家中妻子兇悍;家中有俊秀的男僕;想盡辦法生子卻無效。自己地位顯赫,妻子卻仍在故鄉。
(以上八條,初就理而論,次考慮自身實際狀況,次體察妻子的感受。以下各條也同時適用于讀書人和普通百姓。)
◎不敢作妾第十
同姓女。儒家女。尼孀女。祖父之婢。
白話翻譯如下:
★不敢作妾第十
與自己同姓的女子;讀書人家的女兒;尼姑或寡婦的女兒。祖父、父親的婢女。
(以上四條,初為外人,次言家中。)
【注】不敢作妾,指不敢娶為妾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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