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20-02-22 09:38:22| 人氣33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安士全書-欲海回狂-法戒錄(1)

財色名食睡,此五根沒一條好斷,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斷,才有實際之功效。以下為《安士全書》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漸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網路,每天花點小時間看,慢慢改變觀念、強化信心,真正斷惡吧!亦請多加流通,廣結善緣!(本系列文章經菩薩開示後流通於部落格)

 

    文章總連節目錄:http://mouniassn.pixnet.net/blog/category/list/3163381

 

  ※  ※  ※  ※  ※  

 

 ●總勸(共二則,一法一戒)

 

    蓋聞:業海茫茫,難斷無如色欲;塵寰擾擾,易犯唯有邪淫。拔山蓋世之英雄,坐此亡身喪國;繡口錦心之才士,因茲敗節墮名。今昔同揆,賢愚共轍。況乃囂風日熾,古道淪亡,輕狂小子,固耽紅粉之場;慧業文人,亦效青衫之濕(*白居易《琵琶行》詩中有「坐中泣下誰最多,江州司馬青衫濕」,表示白居易對琵琶女的同情。後借指對青樓女子的愛慕)。言窒欲而欲念愈滋,聽戒淫而淫機倍旺。遇嬌姿於道左,目注千翻;逢麗色於閨簾,腸回百折。總是心為形役,識被情牽。殘容俗嫗,偶然簪草、簪花,隨作西施之想;陋質村鬟,設或帶香、帶麝,頓忘東婦之形(*東婦,即「東施效顰」中的東施,凡指醜女)。豈知天地難容,神人震怒。或毀他節行,而妻女酬償;或汙彼聲名,而子孫受報。絕嗣之墳墓,無非刻薄狂生;妓女之祖宗,儘是貪花浪子。當富則玉樓削籍,應貴則金榜除名。笞杖徒流大辟,生遭五等之誅;地獄、餓鬼、畜生,沒受三途之罪。從前恩愛,到此成空;昔日雄心,而今何在?普勸青年烈士、黃卷(*指書籍)名流,發覺悟之心,破色魔之障。芙蓉白麵,須知帶肉骷髏;美貌紅妝,不過蒙衣漏廁。縱對如玉如花之貌,皆存若姊若母之心。未犯淫邪者,宜防失足;曾行惡事者,務勸回頭。更祈展轉流通,迭相化導,必使在在齊歸覺路,人人共出迷津。若視勸戒為迂談,請觀冒公之後報;倘以風流為佳話,再鑒金氏之前車。

 

 

 

白話翻譯如下:

 

★總勸(共二則,一法一戒)

 

在無邊無際的輪迴中,眾生的罪業深廣如海,其中最難斷除的就是色慾。世間萬象紛繁擾擾,其中最容易觸犯的便是邪淫。拔山蓋世的英雄,因此而國破身亡。文采絢麗的才子,因此而身敗名裂。從古至今,無論賢良與愚昧,全都在所難免。況且世風日下,古道淪亡,不僅放浪輕浮之人沉迷於色情場所,多才多藝的文人也慕戀風塵女子。嘴裡說要節制慾望,慾望卻更加強烈。耳中聽到戒除淫欲,淫心卻倍加旺盛。路邊遇到嬌美的女子,便不停地注目張望。閨中見到美麗的容顏,就情思纏綿難以排解。這都是由於心靈被肉體所驅使,理智被慾望所迷惑。相貌平平的女子,偶然打扮一番,就覺得像西施一樣美麗。模樣難看的村婦,一旦塗脂抹粉,便忘記了她原來的醜陋。哪知道這一念邪淫之心,天地難容,神人震怒。若毀壞別的女子的貞操,就會在自己的妻女身上償還。若是玷污了別人家庭的名譽,自己的子孫也受到同樣的報應。斷子絕孫的原因,無非是刻薄狂妄。妓女的祖先,必定是貪色的浪子。本應家財富有的,被上天的神明所剝奪。本應地位顯貴的,被從科舉的金榜中除名。在世時遭受責打、杖擊、勞役、流放、死刑等酷刑懲罰,去世後墮入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中忍受罪苦。從前種種恩愛,在這裡全成泡影。昔日的雄心壯志,到此時蕩然無存。普勸青年志士、才學名流,應當及時醒悟,破除色魔迷障。紅潤白皙的面頰,其實是帶肉的骷髏。妝扮美麗的身體,不過是穿著衣服不斷向外排泄的廁所。面對如花似玉的美女,也要像對自己的姐妹和母親一樣。沒有犯下邪淫過錯,須謹防失足。曾經做過此類惡事,務必悔改回頭。更請展轉流通戒淫書籍,使更多的人受到勸化,人人走出迷途,步入覺悟的正路。若以為勸人戒淫不過是迂腐之談,請看冒嵩少所得的善報。如以男女風流韻事為佳話,金聖嘆的結局便是前車之鑒。

 

 

 

 

 

 

 

●冒嵩少(出《冒憲副紀事》)

 

如皋冒嵩少,諱起宗,己未下第歸,註《太上感應篇》。於「見他色美」下,尤致意焉。時助寫者,其西賓羅憲嶽(*西賓:舊時對私塾教師或僚友們的敬稱)。後羅歸南昌,崇禎戊辰正月,夢一道妝老翁,左右二少年侍,老翁手持一冊,呼左立者誦,羅竊聽之,即「見他色美」註語也。誦畢,老翁曰:「該中。」復呼右立者詠詩,即詠曰:「貪將折桂廣寒宮(*月宮),那信三千色是空。看破世間迷眼相,榜花一到滿城紅。」羅醒,決冒公必中,即以是兆寄其子。及榜發,果登第,後官至憲副(*地方省級政府副長官)。

 

 

 

白話翻譯如下:

 

★冒嵩少(《冒憲副紀事》)

 

明代江蘇如皋的冒嵩少先生,名起宗,己未年(1619)在科舉考試中落第而歸。在注解《太上感應篇》時,他對「見他色美」一句,下了很多功夫。當時幫助他抄寫的,是他家請來的私塾老師羅憲岳。後來羅憲岳回到南昌,在崇禎戊辰(1628)正月時,夢見一個道士裝束的老者,左右有兩位少年陪從。老者手中拿著一本書,叫站在左邊的少年朗讀。羅憲岳悄悄聽著,正是冒嵩少先生對「見他色美」這一句的注解。讀完,老者說:「應該得中。」然後又叫站在右邊的少年作詩,這位少年詠道:「貪將折桂廣寒宮,哪信三千色是空。看破世間迷眼相,榜花一到滿城紅。」羅憲岳醒後,確信冒嵩少先生一定會中進士,就寫信把這一吉兆告訴了他兒子。等到發榜時,冒嵩少果然登第,後來官職一直做到憲副。

 

 

 

 

 

●金聖歎(姑蘇盛傳)

 

江南金聖歎者,名喟,博學好奇,才思穎敏,自謂世人無出其右。多著淫書以發其英華,所評《西廂》、《水滸》等,極穢褻處,往往摭拾佛經,人服其才,遍傳天下。又著《法華百問》,以己見妄測深經,誤天下耳目。順治辛丑,忽因他事繫獄,竟論棄市(*被依法處死)。

 

〔按〕原本作荊某,諱之也。今則久遠矣,特為訂正。

 

 

 

白話翻譯如下:

 

★金聖嘆(姑蘇盛傳)

 

江南的金聖嘆,名喟,學識廣博,喜歡涉獵奇聞異事,才思敏捷,自以為世上沒人能超過他。他寫了很多含有色情內容的書,以此來展現自己的才華。他所點評的《西廂記》、《水滸傳》等,對書中淫穢的內容,往往引用佛經加以評述,當時人們敬佩他的才華,因此流傳很廣。他還寫了一本《法華百問》,以個人的錯誤見解擅自解釋經文,混淆視聽,貽誤眾生。順治辛丑年(1661),忽然因事被逮捕入獄,後來竟被處死,暴屍街頭。(原文作「荊某」,因為當時還有所顧慮。現在已過去很久了,所以特加訂正。)

 

 

 

 

 

●勸有官君子(共五則四法一戒,附吏役)

 

均是人也,或勞心,或勞力,或安富尊榮,或食貧守困。豈天道之不齊哉?抑亦自有以致之也?《詩》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今世富貴之人,大抵宿生修福之士;子孫享榮華之報,皆是祖父有厚澤之遺;理所固然。但享福之時,又須修福,譬如耕田,年年收穫,即當年年下種。若自逞威權之赫,縱心花柳之場,豈非得人爵而棄天爵乎?所難者,順境常樂,樂則忘善,忘善則淫心生耳。此處若能驀地回光,便是福基深厚。

 

 

 

白話翻譯如下:

 

★勸有官君子(共五則四法一戒,附吏役)

 

同樣是人,有的勞心,當官治理他人。有的勞力,終身受人役使。有的享受榮華富貴,有的忍受貧窮困苦。這難道是天道不公平嗎?其實還是由自己所招致。《詩經》說:「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周易》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今世富貴的人,都是前生修福行善所得。子孫能夠享褔,全是因為祖上積德所致。這一切都遵循著必然的因果法則。然而享福的時候,還要注意繼續修福。就像耕田種地,年年收穫,還要年年播種。如果仗著權勢尋花問柳,豈不是孟子所說的得人爵而棄天爵嗎?難的是處於順境,容易沉溺於享樂之中,因此而喪失善念,滋長淫欲之心。若能於此時驀然悔悟,便是真正的福德深厚。

 

 

 

 

 

 ●韓魏公(《宋史》)

 

宋韓魏公琦,執政時,買妾張氏,有殊色。券成,忽泣下,公問之,曰:「妾本供職郎郭守義妻,前歲為部使者誣劾,故至此耳。」公惻然,使持錢歸,約以事白而來。張去,公白其冤。將調任,張來如約,公不令至前。遣人告曰:「吾位宰相,不可妾士人妻。向日之錢,可無償也。」還其券,反助行貲二十金,使復完聚。張感泣,遙拜而去。後公封魏郡王,諡忠獻,子孫昌熾無比。

 

〔按〕昔司馬溫公(*司馬光)未有子,夫人為置一妾,乘間送入書房,公略不顧。妾欲試之,取一帙問曰:「此是何書?」公莊色拱手對曰:「此是《尚書》。」妾乃逡巡而退。總之,欲心一淡,便有把持。韓公本領,全在寡欲耳。

 

 

 

白話翻譯如下:

 

★韓魏公(《宋史》)

 

宋朝韓琦任宰相時,買了一個妾姓張,容貌美麗。訂立契約後,這個女子忽然落下淚來。韓琦問她是怎麼回事?她說:「我本來是供職郎郭守義的妻子,前年他被部使者捏造罪名彈劾,所以才落到今天的地步。」韓琦為她感到難過,就讓她先拿著錢回家,等她丈夫的冤情昭雪以後再來。張氏走後,韓琦為她丈夫申明冤曲,準備調任其它官職。張氏按照約定來到韓琦的家中,韓琦沒有見她,而是派人對她說:「我身為宰相,怎能以士人的妻子為妾?以前給你的那些錢不用還了。」便把契約還給她,又給她二十兩銀子作路費,使她們夫妻重新團聚。張氏感激地流下眼淚,向韓琦遙拜後離去。後來韓琦被封為魏郡王,謚號忠獻,子孫極為昌盛。

 

[按]宋代的司馬光沒有兒子,他的夫人為他買了一個妾,選了個時間送進書房,但司馬光卻不加理會。妾想試探他,就拿起一本書問他:「這是什麼書?」司馬光表情嚴肅地拱手答道:「這是《尚書》。」妾只好悄悄地離開。總之,只要欲心一淡,就能夠把持住自己。韓琦能夠見色不亂,全在於他的慾念淡薄。

 

 

 

 

 

●曹文忠公(《廣仁品》)

 

宣德中,曹鼐為泰和典史,因捕盜,獲一美女於驛亭。意欲就公,公曰:「處子其可犯乎?」取片箋,書「曹鼐不可」四字焚之。終宵心不動。天明,召其家領回。後殿試對策,忽飄一紙於前,有「曹鼐不可」四字,於是文思沛然,狀元及第。

 

〔按〕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不可」之中,大有力量。

 

 

 

白話翻譯如下:

 

★曹文忠公(《廣仁品》)

 

明朝宣德年間(14261435),曹鼐擔任泰和典史。因捉拿強盜,在驛亭解救了一位漂亮的女子,這位女子便主動向曹鼐表示親近。曹鼐說「我怎麼能侵犯一個處女呢?」就取出一張紙,寫了「曹鼐不可」四個字燒了,整夜都沒有動心。天亮後,找到她的家人把她領回。後來,曹鼐在參加殿試的時候,忽然有一張紙飄到他面前,上面有「曹鼐不可」四個字,他頓時文思沛然,考中了狀元。

[按]人必須有所不為,然後才能有所為。「不可」兩字之中,大有力量。

 

 

  ※  ※  ※  ※  ※  

阿伯提醒的話_170717_0041.jpg   

 

台長: 淡雅
人氣(33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興趣嗜好(收藏、園藝、棋奕、汽機車) | 個人分類: 3-3安士全書 |
此分類下一篇:安士全書-欲海回狂-法戒錄(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