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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出了一本書叫『關於跑步,我要說的是….』大作家的作品並不是很合我的胃口,吸引我的不是他的名號,反而是這本書的標題。大作家因為太愛跑步,竟然還跑去夏威夷參加馬拉松大賽,甚至成為鐵人三項的選手。雖然沒有大作家的文筆,但我和榮幸和他分享共同的嗜好,只是我能力離馬拉松太遠,假如用ING的比賽分項來看,大概只能分配到親子組。但雖然能力不足,我依然幾乎每天做自己的小跑步。
因為白天要工作,晚上要上班,早上又爬不起來,我大部分的跑步時間都選在下午一、兩點。冬天的時候還好,冷風伴著陰暗的天氣,跑起來都還蠻舒服的。但一到夏天,烈日加上熱氣,跑步變成泡蒸氣室了。不過據說夏天運動更可以減肥,所以我就吃苦當吃補了。但為了避免被認為是神經病,我都會帶著口罩掩蓋身分,有時候路上遇到熟識的人都會熱情的點點頭。但經常收到的是疑惑的眼神,因為我常忘了把口罩拿下來,所以這些人大概到死時都還在疑惑我到底誰。
很多人很怕跑步,其實我以前也是這樣。從小到大,我從來不會選擇跑步健身,因為每次跑步跑到很喘的那一刻,都有想死的感覺。但因為跑的很快,小學的時候還被老師找去去參加田徑隊。每天每天,所有的隊員都被要求跑十圈,而我每次到第二圈的時候就想要逃走。後來,我都志願去買便當,這樣就不用練習了。有一次,學校派我們去參加比賽,我因為在起跑的時候連續偷跑,被取消資格了。我真的不是故意做弊,實在是因為我太緊張了,每次聽到風聲就起跑了,結果原來真的只是風聲。
國中以後,我開始學游泳、打籃球、打網球、打毛球、瑜珈、跳舞、太極拳、健行...等,專科的時候不管冬天夏天,我都會每天在宿舍前的游泳池游泳,因為所有的同學,認識或不認識的都看的到我游泳,竟然有人開玩笑的教我『水中佼龍』。不過,我可不是真的喜歡游泳,只是聽說游泳可以減肥,但事實是,飲食不節制的人,就算游到北極圈也一樣瘦不下來。
在美國讀書的時候,因為留學生都流行打羽毛球,我也跟著大家一起打。尤其是在美最後一年,基本是我只有兼差打工而已,所以空閒的時間也多,每個禮拜打個三、四次,每次三、四個小時,渾身練的都是肌肉,但是體重卻是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峰-64公斤,原來打羽毛球對於減重一點幫助都沒有。
開始交英文之後,因為工作穩定,收入穩定,我終於可以開始認真的做我嚮往已久的運動-爬山。之前不敢爬,實在是太花錢了,據說,要買齊所有的『基本』配備大概就要五萬元左右。按照我以前的收入和存款,我連去爬陽明山都沒錢,更別說要爬玉山。
喜歡爬山的人大概都知道,為了積存足夠的體力,以應付高山的艱困的路程和缺氧的狀態,爬山的前兩個月最好做一些可以強化肌力的運動,而慢跑就是最被推崇的運動之一。不管是增進大腿的肌力,或是提升新陳代謝以增加血中含氧量,慢跑幾乎可說是最完美的運動。所以,說穿了,我跑步其實是為了爬山,就像我去7-11消費是為了Hello Kitty的磁鐵一樣。
不過,久而久之,就發現跑步的好處-原來這就是我尋尋覓覓的減肥秘方啊。不過才跑了兩個月,腰部竟然出現了曲線,當手放在腰部上的時候,竟然可以撐著不會直接滑到大腿。還有原來黏在大腿上的屁股,現在竟然開始反地心引力,堅強的靠自己站起來了。還有,當有人開始讚美自己說「你瘦了。」還有人說「我一時間認不出你了。」不管這些話是來自真心或是社交禮儀,我都沒辦法不跑步了。
我想,有人聽完這個漫長的故事之後,可能決定明天就開始跑步。我的建議是,假如你已經超過三十了,那熱身就變成重要的前菜,因為你的膝蓋已經老的不能支撐你的老屁股和大肚腩,特別是對那些二十年來都只靠從家裡走到巷口的7-11健身的人來說。至少要先拉五分鐘的筋和快走十分鐘,等身體都熱了再開始做小跑步,假如膝蓋有任何不適,馬上停下來用走路來舒緩。相信我,你已經不年輕了,你不會想要運動三天就去醫院換人工膝蓋,除非你原來就對你的膝蓋不滿意。或許慢跑並不像其他運動一樣富有競賽性和娛樂性,但就像黑咖啡和綠茶一樣,或許它們沒有可樂的刺激和口感,但一但迷上之後你就會了解他們的深度和內涵,跑步也一樣。當然,假如你因此重新找回妳腰部的曲線,你就不得不愛上它了。最後一件事是我的醫生要求我一定要說的,不要在操場上倒著走路了,這樣對運動一點也沒有幫助,反而會磨損你的臀關節。雖然說謊是不好的,但有次我還假裝醫護人員警告操場倒走的人說「不想要換人工關節就給我馬上停止倒著走。」再次強調,說謊不好,但換人工關節更糟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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