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有多項環保新政策及措施實施上路,其中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首推十縣市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然各項配套措施仍有待再深化,例如由於公寓大樓集中收集垃圾比例日益增加,因此期待環保項目能像消防安檢一般,納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中,回收分類工作能夠更為落實。然未來強制分類後,回收物量勢必大增,環保署應規劃相關的配套措施,擴充當前的廚餘回收處理場及堆肥場等各類回收處理場的處理能量;再者,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縣市是否會有民眾將未分類的垃圾帶至鄰近縣市丟棄,造成垃圾越境移動的困擾,尚待觀察。
除了垃圾強制分類政策以外,其他的環保新措施如「報廢車輛時應車體、車牌一起報廢、機車出廠滿3年才需實施年度排氣定期檢驗」,則是對報廢車輛者及購買新機車者才有影響,至於容器附件(瓶蓋、提把、標籤…等)列為公告應回收項目,並開始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用、實施第三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等,民眾通常不會感覺到有所不同。而全面禁用含硫量超過0.5%之液體燃料係針對固定污染源,實施低頻噪音管制標準、土地移轉時讓與人應提供土壤污染檢測資料等,則是針對特定事業。
基於愛深責切的高度期待,對於環保署新政,仍有諸多因素需周全考量:
垃圾強制分類 回收處理廠有無能力因應? 公寓大廈難以配合?
基於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樂見垃圾強制分類政策上路,然而環保單位是否做好新制實施的配套措施?可能發生的狀況與問題是否能有效因應?十縣市以外未實施強制分類的縣份所擔心的垃圾越境移動問題,以及回收處理場是否有足夠的處理能力來因應激增的回收量?未落實分類的稽查、勸導與處罰的執行造成衝突的處理?是否有供外籍幫傭了解垃圾強制分類的外文宣導資料?
在數縣市實施廚餘回收成效不錯後,環保署擴大辦理廚餘回收及強制分類,根據環保署的調查,初步民調獲9成以上民眾支持。其實根據實施廚餘回收縣市的經驗來看,除了台北市有隨袋徵收垃圾費,廚餘未回收會增加垃圾袋支出外,其他縣市在沒有罰則及誘因的情況下,大多數的民眾仍願意支持分類及回收的,也就是說,只要清潔隊可以回收處理,顯示台灣民眾相當願意配合回收,因此這項政策成功的機會很大。
然而,過去因為非強制回收,因此有一些家戶配合回收所遭遇的實際問題,並未浮現,即公寓大樓集中處理垃圾者並未或無法全面配合廚餘回收,有的公寓大樓囿於人力經費,並未設置供大樓使用的廚餘回收桶,致使願意配合的住戶將廚餘分類送集中點後,遭大樓清潔人員混入一般垃圾丟棄。期望在實施強制分類後,能促使未設置大樓回收桶者能儘早設置。由於公寓大樓集中收集垃圾比例日益增加,爲因應各項回收工作,公寓大樓應有專用垃圾回收集中空間,並設置各類回收桶車,因此,期待環保項目能像消防安檢一般,納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中,相信回收工作能夠更為落實。
不過,令人擔憂的是,十縣市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之後,回收物量勢必大增,目前的廚餘回收處理場及堆肥場等各類回收處理場是否有足夠的處理能力,來因應每天排出的大量廚餘及各類回收物?再者,期待清潔隊員在進行勸導與執行破袋檢查時,態度能夠委婉懇切,以減少與民眾發生衝突。而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縣市是否會有民眾將未分類的垃圾帶至鄰近縣市丟棄,造成垃圾越境移動的困擾,尚待觀察。
機車定檢未落實 放寬新車檢驗時間 抑制車輛成長方為正本清源
環保署基於便民及提高機車定檢效益,自2005年起,機車出廠滿3年才需實施年度排氣定期檢驗,因此約有200萬輛車齡3年以下的機車族不必每年定檢,然而對於未依期定檢的烏賊車,仍然無法拿出有效的辦法,只能透過路邊抽檢的方式,來促使不合格機車接受檢驗及調整,對改善都會區的空氣品質而言,無法有所助益。期待環保機關在落實機動車輛排氣定檢制度,改善移動無染源所造成的空氣污染方面,能有更切實可行的措施,否則長年擠在車陣中的機車族,得持續忍受惡劣的空氣品質,影響健康。
另一方面,減少移動污染源的正本清源之道,無非是減少汽機車的數量,台灣地區機車數量之多,密度之高,應該是全球第一,而我們的人口密集度亦高,因此我們採行的管制標準應該比他國更嚴,此外,期待環保、交通相關單位能研擬對策,抑制機車數量成長,以及促使排氣不良的老舊車輛汰舊換新,以真正有效減少污染。
其他
容器附件即將公告回收,但若將容器設計導向更利於回收的單一材質,豈不是更有助於回收工作的進行?期待環保單位與經濟部等相關單位研商,鼓勵或要求廠商將包裝材質單純化。
限塑政策在減少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上執行成效不佳,實施迄今已有故態復萌的情形,環保署雖然研擬提高購物袋價格以價制量,但及早擴大實施管制範圍才能有效減少用量,目前攤販、市場仍大量使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亟待限塑政策全面實施。
(2004年末幫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策劃的2005前瞻所寫, 原載於
http://e-info.org.tw/node/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