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網友問我說,這篇文章,明明怎麼看就是不對,
可是說不出不對的地方在哪裡。
以下,我僅從「非形式謬誤」的觀點來分析這個「歪理」,
說明它倒底犯了什麼樣謬誤。
當然在此之前,我們要先引用一下〈歪理〉(作者不詳)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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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歪理....
不敢相信,居然有這種歪理!!!
想像一下當你向老板請假的時候,他這樣回答你:
你想請一天假?看看你在向公司要求什麼?
一年裡有365天你可以工作。
一年52個星期,你已經每星期休息2天,剩下261天工作。
你每天有16小時不在工作,去掉170天,剩下91天。
每天你花30分鐘時間喝咖啡,加起來每年23天,剩下68天。
每天午飯時間你花掉1小時,又用掉46天,還有22天。
通常你每年請2天病假,這樣你的工作時間只有20天。
每年有5個節假日公司休息不上班,你只幹15天。
每年公司還慷慨地給你14天假期,算下來你就工作1天,而你還要請這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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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傳統邏輯的「非形式謬誤」來說,這個「歪理」犯了「前提不一致的謬誤」。工作天有時365天來算,有時卻以261天來算。工作時數有時以8小時來算,有時以24小時來算。換言之,它使用了雙重標準。所以我們說它犯了前提不一致的謬誤。
從另一方面來說,也可以說這篇文章犯了「岐義的謬誤」,因為它的岐義是
建立在365個工作天和261個工作天的混淆以及24小時和8個小時的混淆上成立的。只要解除這兩個混淆,「歪理」就不成立了。
原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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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請一天假?看看你在向公司要求什麼? 一年裡有365天你可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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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問題。
一年裡有365天「可以」工作,
並不等於一年裡365天都「應該」工作。
真正應該工作的時間其實是下文所說的261天,
原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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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52個星期,你已經每星期休息2天,剩下261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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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上,這裡才是關鍵所在。
如果以周休二日的狀況來說,的確,一年裡我們「應該」工作的天數是261天。(365-[52*2]=261)
但必須注意的是這261天並不是以整整24小時我們都「必須」工作,實際上我們每天只工作8小時。
所以一年總共工作261*8=2088個小時。
2088*60=125280分鐘。
這是在周休二日的狀況下我們一年必須工作的全部時間。
如果不注意這點,而以365天來算就會有問題。
此外,如果以一天必須工作24小時來算也會有問題。
原文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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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每天有16小時不在工作,去掉170天,剩下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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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算法不對。這16(24-8=16)個小時本來就是下班時間,不能列入計算。
原文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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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你花30分鐘時間喝咖啡,加起來每年23天,剩下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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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算法也是錯的。
如果一年的工作天是261天,即使每個工作天都喝30分鐘的咖啡。
30*261=7830(分)
7830/60=130.5(小時)
130.5/24=5.4375天。
(這是以24小時一天來算)
即使是以8個小時來算,
130.5/24=16.3
也只是16個工作天,而不是原文說的23天。
原文是以30*365=10950(分)=182.5(小時)
182.5/8=22.8(約23天)
這種除法是無意義的,因為工作天是261天,而不是365天。
原文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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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午飯時間你花掉1小時,又用掉46天,還有22天。
通常你每年請2天病假,這樣你的工作時間只有20天。
每年有5個年節假日公司休息不上班,你只幹15天。
每年公司還慷慨地給你14天假期,算下來你就工作1天,而你還要請這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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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這些休息和假日都是真的,
我們一起計算如下:
1*261*60=15660分鐘。
這是在一年的工作天中吃午飯的時間。
2*8*60=960分鐘。
這是每年請2天病假的時間。
5*8*60=2400分鐘。
這是五個年節假日全部的時間。
14*8*60=6720分鐘。
這是公司福利給假期的時間。
所以請假+年假+公司假總共是960+2400+6720=10080分鐘。
加上上述的咖啡和午餐時間10080+23490(15660+7830=23490)=33570分鐘。
現在總整理如下:
我們一年「應該」工作的總時數是125280分鐘,
而吃喝加上所有假的時間只有33570分,
125280-33570=91570(分鐘)
91570/60=1528.5(小時)
1528.5/261天=5.86
平均每天還工作5.86小時
或者以另外的一種方式來算:
1528.5/8=191
每年每天工作8小時的話,還有達到191天。
或許有些數字算錯了,但大體上思考方向應該是以
261個工作天,每天8小時來算。
如果算成365天或24個小時,就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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