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不是終點,離婚也不是終點
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美國著名歌星巴布狄倫 (Bob Dylan),寫了一首歌叫「死亡不是終點」(Death is not the end),其歌詞如下:
When you're sad and when you're lonely 當你悲傷和孤獨的時候
And you haven't got a friend 沒有任何朋友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And all that you held sacred 所有你認為神聖的東西
Falls down and does not mend 崩潰而無法恢復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Not the end, not the end 不是終點,不是終點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When you're standing on the crossroads 當你站在十字路口
That you cannot comprehend 無所適從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And all your dreams have vanished 當你所有的夢想都已消逝
And you don't know what's up the bend 卻不知所謂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Not the end, not the end 不是終點,不是終點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When the storm clouds gather round you 當雷雨烏雲籠罩著你
And heavy rains descend 大雨傾盆灑向你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And there's no-one there to comfort you 沒有一個人來安慰你
With a helping hand to lend 沒有一雙手來幫助你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Not the end, not the end 不是終點,不是終點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For the tree of life is growing 生命之樹常青
Where the spirit never dies 精神永不消滅
And the bright light of salvation 拯救靈魂之光
Up in dark and empty skies 出現在黑暗和空曠的天空
When the cities are on fire 烈火中的城市
With the burning flesh of men 與被大火燃燒著的人們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When you search in vain to find Some law-abiding citizen 當你徒勞的找不到守法之人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Not the end, not the end 不是終點,不是終點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Not the end, not the end 不是終點,不是終點
Just remember that death is not the end 請記住死亡不是終點
這首歌很合適送給不幸遇上離婚的人,如果我們把「死亡」這個詞換成了「離婚」,也是很貼切的,「請記住,離婚不是終點」。
最近看了一個有離婚的電影,這是瑞典的電影,夫妻二人是大學同學相戀後結婚,結婚十八年後,有了一兒一女。兩人已呈現了疲備期,性早就沒了,除了每天的生活步調外,也沒有任何激情。有天,夫妻二人與朋友聚餐,朋友稱讚太太新染的頭髮顏色很好看,丈夫還一臉疑惑問:「哦,妳有染髮嗎?」太太逼問:「你記得我之前的頭髮顏色是什麼嗎?」丈夫當然答不出來,因此太太當天回家後,就打包行李離家,並且決定要離婚了。
這種因感情變淡而走向結束婚姻的情況在美國社會愈來愈普遍,而且都是由女方提出要離婚,但男方似乎沒有自覺,只覺得女人無理取鬧。
其實,離婚真的不是人生的終點,反而是一種人生的轉折點,就看我們如何有智慧的來看待這種轉變,要站遠一點來看,很多情況就會改變了。
我有位同學,她是我大學班上最早結婚的,她和丈夫在大學時代就熱戀了,兩人婚後育有二子。我常常在教會中看到他們一家四口的美滿家庭畫面,心裡為她感到高興。
我離婚之後,轉換到講英文的教會,就有幾年的時間沒有與她連絡。突然有天聽說她也離開原來的教會了,而且夫妻之間已數年不講話了。
我便約了她見面,她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能說她還是很熱情地追求生活,也追求靈命的成長,但丈夫卻停頓了,不僅停頓了,而且也要她配合他死氣沈沈地過日子,她嘗試要他一起成長,但是他不願意。她也嘗試藉由教會的牧長們來協助,但牧長們卻認為又沒有外遇問題,是她個人的情緒問題,丈夫沒有錯,因此是要她改變,而不是要丈夫的改變。丈夫繼續過著懶散的生活,身任裝潢工程的丈夫對於家裡已壞掉的浴室完全不理會,因此大家就只用著半故障的衛浴。
她說,她不是沒有嘗試與丈夫溝通,但他完全不理會,還自己偷偷一個人和朋友去聚餐及旅遊,完全不理會她的感受。她實在無法再忍耐,因此就在丈夫有次自行外出旅遊之際,她搬到客房居住,孩子們都已上大學了,因此她就不再煮飯了,她決定自己過自己的日子,除非丈夫有改變,否則她不想再理會不思長進的丈夫。
就這樣,十多年過去了,兩個曾經是相戀的人,如今變成住在同一屋簷下的陌生人,十多年沒有說過半句話。
這種同住在一屋簷下,卻相敬如冰的夫妻,決不只我同學這一對而已。因此,如果是不愛了,或是其中一位變了,那麼還維持著婚姻表象,有什麼意義?
離婚不是終點,在離婚率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情況下,每三對夫妻就有一對走向離婚,如果離婚是終點,那麼這些離婚男、離婚女怎麼辦?所以離婚沒有想像中的可怕,要拿出勇氣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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