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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3 07:29:40| 人氣4,740|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死不認錯,結果比死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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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認錯,結果比死還慘

 

據台灣媒體2014114日的報導指出:

台中71歲吳四郎另結新歡移民澳洲,3年多來床頭金盡,最近返台,12日被發現在前妻經營的衛浴用具公司前的休旅車內燒炭身亡,身上衣服背面用紅筆寫了一個「冤」字,前面則寫滿「你太殘忍了,一點一點的設計我,霸佔工廠及財務,難道錢與權比親情還重要嗎」等字,控訴工廠遭前妻、兒子霸佔。

當天清晨655分,郭姓男子散步經潭子區民族路工廠前,發現一輛休旅車從11日晚上就停在那裡一直沒有移動,好奇趴近車窗查看,看到一名男子躺在駕駛座上,嚇得趕緊報警。《中國時報》 報導,警方趕往處理,該男子已氣絕身亡,後座還有烤肉架等。

死者身上穿的短白色T恤上,寫著「某公司董事長,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漫長的5年痛苦,我受不了,所以我想走了;沒地方去,借你工廠大門了結此生,很抱歉!請你快樂平安,父絕筆!」死者就是該工廠負責人71歲的父親吳四郎。

死者穿的另一件白色長袖上衣,前面寫著「你太殘忍了,一點一點的設計我,霸佔工廠及財務,難道錢與權比親情還重要嗎?我到澳洲3年回來,無緣故說工廠及錢都是你們的,並限時限日一毛錢不給,馬上給我趕出家門,讓我一個老人家四處流浪!」

還寫說「5年了!本想你能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讓我知道,我錯在那?讓我死得瞑目,但今我心已死,無處去只能借你工廠大門了結殘生吧!…你們會得到報應的,可憐的老人。」衣服的背後,還用紅筆寫個大「冤」字!

吳的林姓前妻反駁說,她一直都是工廠負責人,吳四郎和她離婚後,與大陸籍林姓女子移民澳洲,怎麼會有霸佔工廠的事?

吳的林姓前妻在警訊時否認霸佔工廠財產及將吳趕出家門,前妻說,1992年公司業務需要,吳去大陸設廠並管理營運,沒多久吳就和工廠林姓女員工發生感情,工廠資金開始經常流向不明,他經常要求匯錢到大陸。

死者大兒子說,父親2008年與媽媽離婚後,2009年與大陸林女結婚就搬到澳洲去,未與媽媽離婚前,他們每個月給父親12萬元當生活費,長達20年,目前工廠都是他與媽媽在經營。

兒子又說,父親再婚的大陸妻子想介入他們大陸公司的經營,因媽媽及他們兄妹都不同意,父子間曾發生口角。他說,7年來父子間心中的癥結仍在,平常不知父親住哪裡,也不知父親的大陸妻子現今何去何從。

 

看到這則新聞,讓我真的感嘆「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未必是真的,但「死不認錯」倒是許多人的真實寫照。

我們來看聖經中的掃羅王及大衛王所犯的錯,掃羅王犯的是不敬畏神,祭典時未等到祭司來就自先行禮。而大衛王犯的是奸人妻殺人夫的重罪。就人類的律法上來講,掃羅王犯的是背信罪,算是輕罪,而大衛王犯的是強奸及殺人的重罪。但是結果是掃羅王不得好死,在戰場上被殺,死後家破國亡。大衛王則壽終正寢,神還誇他是合神心意的人。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差別在「認錯悔改」,掃羅王得知神有意興起新王時,他沒有反省自己為何不再受神重視,反而是一味要用自己的力量去殺死神所要膏抹的新王,最後不惜去求救於巫術邪教,希望能作最後一搏,完全忘了起初是誰膏他為王,忘了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還是耶和華。「死不認錯」使得掃羅王失去了一切。

而反觀大衛王,在先知約拿單轉達耶和華的責備話語之後,他立即說:「我得罪了耶和華」而且是真心的懺悔,從他所寫的詩篇中,可以看到他內心的悔過。並且在他被兒子押沙龍要奪王位追殺之際,他只有逃跑,沒有與兒子爭權奪利,因為他知道王位的膏抹主權在於神。

是人都會犯錯,但善與惡的差別在於有沒有認錯,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不能悔改,那麼就是真的由錯成為惡了。能夠悔改,就可以由錯成為善了。

新聞中的丈夫在遺書中寫著:「我錯在那?」充份顯明了不認錯的心態,不認錯當然就談不上悔改了。他還寫著:「難道錢與權比親情還重要嗎?」這時候他想到親情了?當他外遇和別的女人發生不倫之戀時,為何沒有想到親情的可貴?當他帶著小三遠走他鄉快活時,怎麼沒有想到親情?還抱怨兒子趕他出家門,其實在他遠走他鄉時,這個家門就不再屬於他了,因為是他自己選擇離去的,這個家不再是他的了,他應該去自己選擇的新歡家門。

唉!這個新聞叫人看了難過,到死都不認錯,死亡後只有地獄永遠的烈火等著他。為了逞一時之快,值得付上永恆烈火燃燒的代價嗎?

這位外遇男以為死就是一切的結果,不是的,死亡只是他要付出代價的開始,死亡後的永恆地獄酷刑才是他的結果。

對於逞一時之慾者,以為了不起就死吧,以為死就是最後的結果了。所以壞事做盡,以為死後可以再輪回,十八年又是一條好漢。但是事實是,死才只是開始,結果是永遠在地獄裡受苦,這種苦比起肉體的愉悅要付出的代價,那真是太不值得了。不可能可以重出生一次,十八年又可以變成好漢一條。天天死的人那麼多,有誰見過再輪回重生一次的人?

倒是有不少人瀕臨死亡邊緣,見過天堂與地獄的真實,靈魂既然是不會滅亡的,肉體就是人暫時寄居的皮囊,為了暫時寄居的皮囊而犯下不可彌補的錯誤,那真是太不值得了。聖經上說人的一生是一台戲,如果寄居在肉體裡,只是一台戲,有誰見過那位演員為了台上的戲中主角而執迷不悟的。因為知道那只是在演戲,下了台,一切都不存在了。

人臨死之前會想到什麼?新聞中的這位男主角,臨死之前是在兒子及前妻的工廠前自殺的,那麼他想到的是原來已有的家庭,不是後來再娶的新歡。既是如此,為何當初要拋妻棄子,與小三遠走他鄉?

神給每個人自由意志,也讓人負起該負的責任。就算是大衛王或是所羅門王,做錯事了,也沒有一句對不起就完全沒事,而是付出了代價,而且是慘痛的代價。

死不認錯,不會因為死了就一了百了,死了才是付代價的開始,因為靈魂是不滅的,靈魂所要承受的痛苦,絕對比肉體要真實多。台灣話說「歹路不通走」,這是真的,聖經上說: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拉西書二15)「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箴言五18)

 

 

 

台長: 耶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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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ty
說的即是,又是自以為是的"男人",罪有應得而已,借分享,感謝
男人快活獨自去,悲苦無依怨前妻
死到臨頭見貪意,難怪子女不要你
2014-01-23 15:11:18
新聞台Blog小天使
親愛的台長︰
  恭喜您!此篇文章極為優質,獲選為本日哈燒文章,將會出現在新聞台首頁哈燒文章區塊輪播。請您繼續保持每日撰寫文章的好習慣,期待您提供讀者更多精采的內容,加油!
2014-01-24 09:47:59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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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4 15:06:15
荒蕪的夏日
台長解析的真好!
這男人還真是死不悔改呢!哪來的其言也善...
連到最後了還睜眼說瞎話...

被離散的妻小有自己的事業沒有窮苦潦倒,
也是人家母子有本事經營,
自己大搖大擺的帶著小三離開,不顧妻小,
老了窮途潦倒,
還一副是大爺回來給妳們養應該的模樣.
真是不敢苟同..道德何在阿
2014-02-03 18:50:5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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