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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0 08:58:38| 人氣22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酒駕累犯 下月起重罰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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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累犯 下月起重罰9萬

【陳如嬌╱台北報導】
據警政署最新統計,國內酒駕違規被查獲人數中,高達一成七是再犯,幾乎每五名酒駕違規者就有一名是累犯,其中還有八人違規逾十次。為加重處罰酒駕累犯,交通部昨宣布,下月起,凡是五年內第二次以上的酒駕累犯,將重罰九萬元。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彥伯說,據警政署統計,自二○○六年至二○一一年期間,有五十六萬五千六百七十人酒駕違規,其中違規兩次以上者約佔一成七,幾乎五人中就有一人是累犯,顯示仍有民眾心存僥倖,提高處罰金額有其必要。
為加強取締酒駕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加重酒後違規駕車處罰相關規定三月一日上路,五年內第二次酒駕累犯、不依規定停車受檢或拒絕酒測者都將處以最高九萬元罰鍰。另酒精濃度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到零點五五毫克以下的違規酒駕罰鍰也將加重,從現行的一萬五千元至五萬二千五百元,提高為兩萬二千五百元至七萬八千五百元。

法辦標準下修

此外,酒駕移送法辦、不得駕車的酒精濃度標準,未來將進一步下修,法務部已擬修改《刑法》,將酒駕者移送法辦的標準,從現行酒精濃度每公升零點五五毫克下修至零點二五毫克,交通部將配套研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酒駕行政罰鍰的酒精濃度標準下修到零點一五毫克。

下月上路酒駕處罰新規定

◎罰鍰上限由現行6萬元,提高至9萬元
◎5年內第2次以上的酒駕累犯,罰鍰9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
◎拒絕停車受檢,罰鍰9萬元並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
資料來源:交通部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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