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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4 14:20:34| 人氣35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荷蘭人所見的南台灣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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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所見的南台灣人(三)
東年摘於自著長篇小說《再會福爾摩莎》

…………………..

這福爾摩莎到處有原住民土著部落散置或聚集,天知道這些土著已經在這裡營生多久,也許幾百年,也許幾千年,但是這片沃土幾乎還是未開發的處女地。中國人這個農業民族,耕植技術當然要高於原住民土著,但是要有充分收成也不是三五個月的事。

那些原住民土著的耕作技術和生活習慣,真把這片沃土浪費了。從前,為了招募中國人來此耕種稻米和甘蔗,我們還必須從暹羅和東南亞運來糧食養活人口,畢竟蔗糖銷往波斯和日本是我們很大的收入。啊,我說得多麼像汲汲營營的商人,毫無樂享自然生活的情趣。但是,我實在忍不住要說,這些原住民土著每次只耕作夠吃的分量,或也因為他們欠缺牛馬和堅實的犁具。他們使用鶴嘴形的尖鋤挖地,當然很吃力,而且不知為何,這種苦力大部分是由女性從事,大部分的男人只負責和鄰近部落的經常打仗。

他們的稻作方法確實勞多穫少,首先他們在一塊地上播種,當秧苗長出地面,由於太密集必須一株株加以分開移植。稻子結穗了,他們不用中國人那種小鐮刀或我們歐洲人那種大鐮刀去整把刈割,而是用一種類似小刀一莖莖割下稻穗。這些稻穗帶回家放著,每天晚上抓起一點放在火上烤乾;天亮前約兩小時再起床來搗碎稻殼,每天吃多少搗多少。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從來不超過需要的量。當然,他們也耕作其他的作物,但是都不貪多。如果婦人不在田裡工作或忙這些事,她們就划舢舨去抓螃蟹和蝦子,或者去敲刮牡蠣。

除了米,魚是他們最重要的食物。但是,他們吃魚的方法別開生面。抓到魚,他們連鱗和內臟用鹽醃一陣子,吃的時候連全部沾漬的汙穢都吃下去;當魚從醃缸裡取出來的時候,實在無法辨識那是什麼魚,因為魚肉上爬滿蠕動的小蟲,這樣他們卻認為是天下最最的美味。

他們也打獵,這倒是男人的工作了;他們用陷阱、矛或弓箭。他們把陷阱放在樹林中,或者野豬和鹿經常聚集的地方,然後將獵物包圍驅趕。

還有一種方法是在開闊的野地上或狹徑中,將竹子深插在地上折彎,彎頭用一小塊木頭固定,陷阱就綁在上面薄薄的蓋一層泥土;鹿群成百成千的在野地漫步,踏上陷阱,那竹子就彈直起來在腳上吊住獵物。這時,獵人就跑上前去,用矛加以刺殺。這樣,他們每年可能獵到幾千隻。

如果他們持矛打獵,就是整個村子或兩三個村子的集體行動。每個人帶兩支或三支矛,還有狗,抵達目的地大家就圍起一哩或半哩的圈子,然後一起向圈心前進。被這種逐漸縮小圈子包圍的獵物,很少有機會逃出去,而如果被矛刺中是必死無疑。這種矛有大約六呎長的竹柄,頂端套著鐵製矛頭,帶有三或四個倒勾,並用繩子繫著鈴鐺。當他們擲矛獵物,矛頭會射進獵物身體,矛桿會脫落,獵物就帶著繩子和鈴鐺奔跑。這條繩子如果在樹林裡的枝椏打纏,鈴鐺會響個不停,獵人就可以循聲前去收拾獵物。

使用弓箭,是一個人、兩個人或三兩個人的個別行動。他們在開闊的地方潛近鹿群,然後突然衝上前去,追著鹿跑。他們幾乎可以跑得和鹿一樣快,而且可以一邊跑一邊一支支射箭,直到獵物倒地。

他們可能從剛殺的鹿身上割下一塊肉生食,吃得滿嘴都是血腥,但是很少自己保存鹿肉。鹿肉通常用來和中國人交換木材、衣物和其他東西。他們只吃內臟,而且連汙穢一起吃;如果量太大他們就醃起來,洗也不洗。總之,他們認為這樣處理才能保存美味。此外,他們特別喜愛母鹿子宮裡的胎兒,總是連皮帶毛吃得乾乾淨淨…………

台長: 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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