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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進校刊社的活動室,使用不靈活的粗手指,勤奮於把紙條變成星星的高閔菲抬頭:「沒事不會來幫我喔!」她以吃進沙礫的暗啞聲音說著。
「喔」我坐下來像隻工蟻般無怨無悔。不是因為她是高三的大姐,我秉持學校的傳統得對她言聽計從,而是我還挺喜歡她這個人。
說「喜歡」可能容易招人誤會,雪泥就常搖頭說:「大家都搞不清楚喜歡和愛的分別」。我指的是純粹的喜歡,欣賞和崇敬佔大部份那種,而不是想寫情書或想念她到晚上睡不著那種。
我國一的時候就知道高閔菲這號人物,她因為服儀不整被記過,我覺得這樣很屌,因為我就不敢把頭髮剪到看見頭皮那麼短。
一方面是怕被記過我媽會抓狂,另一方面是我媽覺得女孩子就該長髮,不披肩也該垂肩。說來說去,就是為了我媽。好個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滑稽到極點。
聽我媽的話不是怕惹她生氣,或是想學習古人的二十四、三十六孝,而是厭惡看見她哭喪著臉,用紅腫如糖炒栗子大的眼泡,嗚咽說著:「妳大了,我管不了妳了」之類的屁話。
我從小就怕眼淚,那應該是某個雷雨交加夜晚的不良影響。那晚我媽喝得爛醉,整夜不停抽咽嚎叫,我躲在衣櫥或是廁所,總之是個光線陰暗的小地方,赤腳抱著膝蓋不住發抖。
過了很久很久,直到我會算a+b,a-b的時候,才瞭解當晚是因為那個本來該當我爸爸的人,跟別的女人結婚去了,我媽因為最後一丁點的幻想被扯得稀巴爛而崩潰。
如果我當時有現在的聰明機伶,就會跟她說:「媽妳別傻了,他當時不要妳,現在又怎麼可能回頭跟妳結婚」。
有時我會想,我之所以喜歡高閔菲,就跟我討厭眼淚一樣,是種潛在意識的表面化。
這樣說妳可能越搞越胡塗,我是無所謂啦,反正這世界別指望有人懂妳。但是如果妳粗淺認為,高閔菲不就是個愛搞怪的學生有啥了不起。那妳就錯了。
那天我看過她的記過公告後,往走廊繼續走下去不到十步,就又瞥見高閔菲的名字,而且比剛才的字體大幾倍。她參加校外的國中生徵文比賽,得到第一名。
學校一邊指摘她頭髮太短違規要記過,轉身卻又因為校爭光而大力為她鼓掌,寫個拍紅手掌大得離譜的「狂賀」褒揚她。這樣的人真是偶像。
加入校刊社後,我知道她和另外兩個大姐組成「三T黨」,在學校公開跟女生牽手談戀愛,成為最不受學務主任歡迎的人物之一。
每當擴音器傳來學務處召見她的廣播,就讓我像回教徒那樣,想五體投地望向她們班教室的方向跪拜。
她那黝黑的容貌,再我看來就像天上甌蒂娜或奧斯卡,總之是不畏強權的奮戰鬥士,解開束胸馬甲那樣的超脫形象。
高閔菲露出黑膚下更顯白的牙說:「剩下的妳幫我摺,我要來寫情書了」。
我當然很樂意將星星湊足九百九十九顆,如果不是這樣的數目,少一顆或多一顆,她所要傳達給未知力量的祈願就會失去作用。這樣她跟可愛的長頸鹿就不能長相廝守了,對我來說也是種遺憾。
她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氣才得到幸福,如果可以,我願意少吃一點巧克力幫她助禱,但願她們長長久久。
兩個女生要談一場簡單快樂的戀愛,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像雪泥跟她老公就很悲情,一直被她爸媽逼著要分手才肯罷手。
「跟我老公的親熱貼貼被發現,我媽簡直快氣瘋,我覺得他們是惱羞成怒,自以為女兒完全在掌握之中,驚覺我居然有事情是他們不知道的,而且瞞他們那麼久,乖女兒變不良少女讓他們受不了吧?」雪泥咬著碎冰糖水說。
跟女生談戀愛,對於爸媽的衝擊力,比數學不及格的毀滅性大上千倍嗎?
「這跟和男生談戀愛時,爸媽的反應會很不一樣吧?」我說。
雪泥喝下最後的冰糖水說:「應該吧?雖然不必擔心會懷孕,他們還是覺得這樣不正常,不該發生。就像急性盲腸炎和慢性盲腸炎的差別吧!」。
「怎麼說?」
「交男朋友像急性盲腸炎,不快點處理掉會死,因為他們怕妳一個不小心就會懷孕啊!交女朋友像慢性盲腸炎,不必急著切除,但是也不能留下禍患。他們怕這輩子妳都不交男朋友、不肯嫁人,真的變成女同性戀就毀了」。
雪泥把空杯又填滿碎冰:「妳不喝了嗎?我要拿點碎冰回去」。學校什麼零食都不准吃,大家只好嚼冰塊止嘴癢。
「妳爸媽覺得妳以後會跟男人結婚嗎?」從國一跟雪泥開始當同學起,她從來都喜歡女生,她爸媽也是那時就發現這個事實,難道還不死心。
「我老公說,爸媽到死都不會相信自己的兒女是同性戀的」雪泥說起她老公泛起一絲笑意。
「妳會因為爸媽的關係,跟妳老公分手嗎?」
雪泥苦笑:「我希望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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