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知中國書法藝術的朋友,一定知道歷史上幾個赫赫有名的書法家,什麼王羲之、顏真卿、柳公權……,其中以王羲之的才氣與成就最令人敬仰,他的書法含納各種風格,被後人尊為「書聖」;柳公權的筆風俊麗嚴謹,顏真卿的狂草,揮灑起來飄逸有致,令人絕倒;我也喜歡宋徽宗的「瘦金體」,體雖瘦而有力……
如果喬登能投能切、能扣能勾的各種絕技,宛似王羲之的容納百家,那麼羅因可能就像柳公權的嚴謹俊麗,常是中學生習書法的最佳範本……
而這裡要談的國王隊天才控衛(這裡的『天才』不是諷刺,指的是才氣縱橫)傑森.威廉斯,球風真的就像看顏真卿的狂草書寫,充滿了狂放與不羈、灑脫與自信。
如果細心看威廉斯打球,會發現,他與其他控球後衛不同的是,他打球的「態度」。
舉去年二月中的全明星賽為例,有一球,他獨自運球切入籃下,然後在防守球員面前,耍了這麼一招:先把球自左手從背後作勢要背後pass,但他的右手伸起在背後,頂住從左手「飛」過來的球,順勢一「彈」,球就傳回了左邊上來的球員輕鬆上籃。
這一球,如果有機會看到重播的球迷讀者,會很明顯看到,威廉斯其實完全沒有必要耍這招「背後魔術」,因為防守他的球員在他正前方,隨後跟上來的西區隊友完全沒有人守,因此,威廉斯只要將球「正手」導給左邊的球員,一樣可以輕鬆得分。
但威廉斯偏不這樣做,當然,可以想見的原因是,明星賽的「秀味」畢竟重於競賽,不過,對威廉斯熟悉的球迷比誰都清楚,威廉斯耍魔術,可不是只有在明星賽中而已。比方說,他最常使用的招術是,帶球往籃下推進時,右手先作勢要持球往前傳,然後,當前面防守球員撲向他的右方時,他右手再順勢將球從背後往左拍過來,完成一次聲東擊西的背後運球,甩開了防守球員,輕鬆上籃。
這一招幾乎每次一使用,都會入選十大好球;但仔細檢查他這些花招,有不少是「多餘」的。也有不少是因隊友想不到他會突來這麼一招,而漏失掉球的情形。記得魔術強森曾經對媒體說過,他的「指東殺西」傳球,其實失誤的時候比成功還多,只是媒體多愛display他成功的那一部分。
因此,他的「玩」球心態到底好不好,也可以派分出不同的說法:欣賞的人,會認為,籃球一旦職業化了之後,「秀」本來就難免會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精神;而不屑的人呢?自然就會把球隊的勝負先擺在第一位,你的傳球再漂亮,也得先求它能正確落實地達到得分功用,才有意義。
今天的NBA賽場上,威廉斯算是耍球耍得比較出色的,但要往前推溯,他的「先祖」應算是鮑伯.庫西,在庫西以前,運球只是讓球兒推進的一個功能,到了庫西,開始把運球與傳球結合成一個完整的動作,傳球也開始被重視。大概就像阿姆斯壯在月球上講的那句話:「我的一小步,是人類的一大步。」庫西的背後傳球,是籃球運動把傳球變得更為繁複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庫西之後,NBA的球員開始注意傳球,但此時,傳球仍頂多是在正手傳之外,偶而再來個背後傳,到了馬拉維奇,開始在原本單調的正手傳球中,演化出另一種繁複漂亮的花招,例如,他常表演的一招是,將球往左作勢要傳,但右手抓著球往左才出去一半,再往右勾回去,傳給了右邊的隊友,這招後來魔術強森也常用,但魔術強森出現江湖的意義,是把傳球真的當成了「魔術」在耍,所謂魔術,其實就是「假動作」,不同的是,魔術把假動作運用在行進間的傳球中,難度比你在固定的位置藉假動作晃過對手得分要高,聲東擊西、看左傳右,就是這種假動作傳球的表徵。
到了威廉斯,傳球變得更為機巧。這種機巧,是建立在魔術強森的「魔術」之上,卻因威廉斯運用得滿不在乎,而更具可看性。
這種「不在乎」,不是指他對比賽勝負的隨便,比較像是開頭所講的,一種「自信」,因為這自信,才衍生出狂放不羈,呈現在外,即是一種「遊戲」。這樣說,有點「玄」;舉個例子,假設你比賽時,三分球怎麼砍怎麼進,五六次之後,保證你下次拿到球,恐怕過了中線就開始有出手的欲望了。我們還可以拉到球場外來看看,在商場上,如果一個人投資這個賺,買那個也賺,吃這個也賺,吃那個也賺,保證下次你找他買個國家,恐怕他也會很有興趣……
這些例子不曉得夠不夠說明威廉斯的球風?
據說威廉斯小時候因父母常常吵架,他為了避開父母煩人的吵鬧聲,便常一個人帶著球到附近的球場打球,竟因此練出一身好武藝(可見他父母的吵架有多頻繁)。他寂寞慣了(父母忙著吵架,哪有時間理他),上了大學(佛羅里達大學)後,從場邊觀眾的加油聲中,他才逐漸甩開那種孤寂,並從籃球裡,體驗到與球迷觀眾心靈契合的感覺。於是,一顆籃球,便在他的舞弄下,變得像一根女巫手中的魔術棒,常在滿場觀眾面前演出驚奇的動作。
尤其是在傳球功夫上。
我曾想過,每年的NBA全明星週末,會有三分球與扣籃大賽,如果傳球也列入比賽的話,威廉斯很有可能成為這個項目的「國王」。
因為,我看扣籃,講求的主要還是一種「創意」,例如,去年扣籃大賽中,卡特演出的一記右手灌籃後,勾住籃圈,掛在籃框上的動作,這個動作有不少人都可以做得出來,但想到要把「它」在比賽中秀出來的,著毋庸議,卡特是第一個。而威廉斯在全明星賽中表演的一記左手背後交右手再傳左的神奇傳球,相信也有不少控衛可以做得出來,但,歹勢,誰教你要先給威廉斯玩去。
現在會有一個問題:傳球(或運球)有沒有必要這麼「玩」?
眾所周知,傳球的目的,只有一個:希望完成一次助功,幫助隊友得分。在「得分」的大前提下,理論上,任何傳球方式都是可以被接受的。背後傳球很漂亮,但有沒有必要,得看它是在什麼時機使用,當球員帶球往籃下切,前面有人阻擋,硬上的話,就算進,也有可能被判帶球撞人,這時候,選擇傳球是最好的,可是,防守員在前方,你正手傳球,容易被正面攔截,那麼你只有選擇避開前方的防守球員囉。於是,背後傳球就是變通的方式之一。如果左右兩方都有自家球員,你的選擇傳球對象就有多種了,魔術強森在這種情況下,就會來個看左傳右(或看右傳左),藉著眼神看的方向來騙過前方的防守員(通常會撲向你看的方向)。
到了我們文章的主角傑森.威廉斯手上,我就常看到他右手持球揮一個大車輪,看起來要傳左,又像傳右,結果卻是──自己上。進的話,人家會齊聲歎:「好漂亮啊!」若不進的話呢?大概只剩沙加緬度的球迷會給他掌聲了。(國王隊幾次作客溫哥華,我就看過不下兩次這樣的投球。)
也是北美這裡的電視選出的十大好球,威廉斯一個人帶球,不斷以大角度胯下運球前進,運到對方的三分線弧頂,就直接起跳出手,球進。他這絕活,恐怕也會看得以胯下運球被譽為NBA十大奇景之一的提姆.哈達威大驚失色。但比較前一段所提的,前方有人而選擇背後傳球的例子來說,威廉斯這招則似乎略顯多餘,他不需要這麼表演也可以順利帶到三分線外出手的。
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威廉斯是抱著「遊戲」的心情來對待比賽的,他「玩」球,在花式運球與傳球的過程中,他逗樂球迷與觀眾,且自己也能獲得樂趣,這種樂趣,可不是愛吵架的父母所能給他的。
威廉斯在台灣有不少球迷,有一大部分原因是,他的體型身材與台灣人接近,不像喬登,他的身高(198公分)就至少不是大部分台灣人可以及得上的,威廉斯身高在182左右,而且,他的雙手手掌小,還無法單手抓起一顆籃球,跟絕大部分台灣的球迷很像,因此,對於與自己體型相近的威廉斯能在NBA縱橫自如,台灣球迷自是感到親切有加。
看威廉斯打球,我的建議是,最好別太「功利主義」,你才能融入其間,「功利」的部分就交給韋伯與狄瓦奇就行了,如此你才能忘掉威廉斯「失誤」的部分,而專心欣賞其真正屬於籃球藝術的那一部分。就像看顏真卿的草書,如果你看不懂那寫的是什麼字,不妨就當成畫來看吧,也許會有另外一番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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