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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9 22:33:21| 人氣2,323|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南疆行三〉我的維吾爾經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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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用筆紀錄生命、有人用相機紀錄生命,旅行中的我,用筆、用相機紀錄都不如用自己紀錄來得深刻,刻骨銘心,永難忘記。

在土耳其,我用自己的右手肘、右大腿紀錄了一個摔車的意外,以及土耳其人對於租摩托車遊客發生車禍時的荒謬處置。

在哥斯大黎加,我用自己的左手腕、左手肘和頸椎紀錄了一個摔馬的意外,以及哥國農民朋友們最真摰的友情。

在印度,我用自己的左腳踝紀錄了一個扭傷寸步難行的意外,在一路遇到耍小奸小惡、老想從旅客身上撈點油水的印度人之外,意料之外發現了當地人的善良和溫情。

在南疆的喀什,我用自己的右手掌和尾椎紀錄了一場摩托車撞人的車禍,右手掌的外傷已痊癒,但尾椎的隱隱作痛仍然不時提醒我,南疆維吾爾族與漢族之間的微妙心結。由於尾椎右側的疼痛持續著,為了自己未來還能走更長的路旅行,我已經預約了萬芳醫院的神經外科作檢查,請各位看官放心!

2007年10月19日剛從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回到喀什的我,悠悠哉哉地到人民廣場附近的冰淇淋店吃了支好吃的蛋捲冰淇淋,順著人民東路往前走,到了東湖公園附近,人民東路和帕依納普路交叉口,準備搭16路的公車到紡織廠,嚐嚐耳聞已久的紡織廠拉條子。由於我生性急躁,眼看一班16路的公車要離站,我急急忙忙地衝上前攔車,但公車已離站,我只好往後退,想退回人行道上,說時遲那時快,就在那一瞬間我腦袋一片空白,等我回過神,已經被撞倒在馬路上。一輛維吾爾女人騎的電動摩托車無聲無息地撞倒了我,跌坐在馬路上的我因為疼痛而失神,心中十分慌亂,第一個念頭是告訴自己:「檢查一下骨頭斷了沒?」我試著爬起來活動一下,雖然疼痛但還能活動,至少我可以確定沒有骨折的現象。但接下來的事情就讓我傻眼了,那個撞倒我的維吾爾女人不但沒說一句抱歉或是任何慰問,反而一臉兇悍地冷眼旁觀,她看到我爬起來走回人行道,氣沖沖地拉住我夾克,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話說:「神經病,給錢!給錢!」身上的疼痛加上被撞的驚慌,我心情已起伏地很不平靜,而這位維吾爾女人要我給錢的行為,更是讓我一片混沌的腦袋更為錯愕。頓時之間我開始懷疑起自己,懷疑長久以來自己心中所建立的價值觀和社會倫理:摩托車撞了人,不道歉、不慰問也罷,還要被撞的人付錢?

是我瘋了嗎?還是她瘋了?是我錯了嗎?到底要給什麼錢啊?她的人車都毫髮無傷,受傷的人是我,究竟要給她什麼錢啊?難道台灣和新疆在車禍事件處理上,有如此的天壤之別嗎?難道在新疆是被撞的人要賠錢嗎?一連串的問號在我心中,眼看這位騎摩托車的維吾爾女人糾纏我不放,我不知該如何是好時,一位漢族的老爺爺目睹整起車禍的發生,他為我仗義執言,大聲斥喝那位維吾爾女人:「你這女人怎麼不講道理?那麼蠻橫啊?妳把她撞倒了,還要她給妳錢?是妳要賠她錢,賠她醫藥費。」老爺爺轉過頭,要我去醫院檢查,並教我要求那維族女人付我醫藥費,我謝謝老爺爺的好意,由於我不想惹事生非,自己是台胞,萬一找公安來處理,也不知道會把事情搞得多大,我只想息事寧人,快點離開這是非之地。為了擺脫維族女人的無理糾纏,我跳上靠站的16路公車,心慌意亂忍著痛逃離車禍現場。(待續)


相片連結
http://www.flickr.com/photos/glorine38/sets/72157602899781896/

台長: Ya Wen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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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台灣旅遊(台澎金馬)

郑维平
出门在外,安全最重要,心情的收获固然重要,安全,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2007-11-10 13:45:59
版主回應
謝謝關心,我會注意安全的。
2007-11-10 16:06:21
多多
唉,你在新疆遇到那種車禍的狀況,第一反應應該是撥打110報警。中國的警察對臺灣人還是比較照顧的。
新疆的城市里的維族人都很壞的,鄉村里的維族人應該還淳樸些吧,(個人感覺他們哪里的都很壞)。我在這里幾十年的經驗就是,人多就揍他們,和他們干,人少就報警。警察會保護我們的。在這里,你不能怕他們,他們都是些欺軟怕硬以多欺少的懦夫而已。
記得打110就可以啦。在其他城市也是,打110,你明確告訴110報警中心的小姑娘,你是臺灣人,因為**事報警,他們會很高興幫助你的。
2007-12-04 23:56:04
版主回應
嚇到慌了!只想趕快逃跑。
2007-12-06 20:26:21
多多
我在那里有一次坐TAXI,司機是個維族人,拉我到半途,突然說,路不通,你自己走過去吧。氣的我哦。但身處異地,只好忍啦。
于是我讓他把我又拉回原地,但沒想到他竟然還想和我要一次車費。
這次可忍不住了,馬上打了110,警察在五分鐘之內就到了,(在市區啦)
來了一個維族警察一個漢族警察,把我們分開詢問情況,問完后兩個警察核對情況,之后就把那個維族司機叫過去臭罵了一頓。
讓他給我退了前次的車費。
只要你有理,110的警察一般對這種突發的小沖突還是能秉公執法的。
2007-12-16 21:03:12
版主回應
謝謝你的建議,這種計程車的收費計價方式,我在其它國家旅行時也曾遇到過,但也只能啞吧吃黃蓮,自己把苦給吞下了!有時旅行,沒有太多時間找警察,要趕路趕時間,遇到這樣的事情,只能說自己倒楣!這次我在新疆沒找公安,也是因為第二天要離開,不想惹事生非,徒增困擾,搞不好還延誤我的行程,只能帶著傷離開喀什。直到現在我還在作復健呢!
2007-12-20 20:49:2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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