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接到房東的短訊告知,3樓對面房客的親大姐即將入住2樓時,事情開始發生了。
昨晚,她和房東招了她在1樓大廳插公用電燉補(嚴格來說電費由住1樓套房的研究生完全負擔),並且租到這個月就要搬出去。房東說,她每天要上班10個小時,住這只是為了要找南科的工作,但難道我們每天保守估計被多操6小時,還要附送精神虐待這就是活該嗎?
有一次經過2樓,她提醒我要注意小心地上濕滑,當下我真的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每次假六、日早上必會看到一整夜的電燈沒關,還有散滿桌的飲料和早餐的塑膠袋,有一次和她喝相同的飲料罐子居然出現在樓梯間,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之前在電話裡面我告訴房東很多自從她搬來之後才會發生的奇景,但實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她和她閨友談話的聲音大到連正在淅哩嘩啦的浴室裡都聽得見欸!
該說什麼?該怎麼說?當房東問我們有沒有意願續租時,我和比爾只能沉默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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