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立得是給喜歡未知的人用的。人們喜歡照片從機身跑出來,圍著它靜靜顯影的那段時間,而在它實際向你展示之前,你永遠不會知道照片裡的世界長什麼樣子。我喜歡拍照,但拍立得無法讓我決定我想要展現什麼樣的世界,而我喜歡那樣的確定感,我喜歡確定再按下快門。
I在某年我生日時送我一台拍立得,還有一捲底片。底片一共十張,而我跟他一起用了六張。在那之後,我甚至不記得什麼時候用掉了最後四張,但這就是我總共使用這台拍立得的時間了。總之,這是一個不太適合我的禮物。
說到送禮物這件事情,無異是個賭博行為。我們猜測結果並且下注(花錢買禮物),最後得到實際結果(收禮人反應),往往我們會在心裡猜想各種可能的結果,然後做出一個選擇。現在想想拍立得也是一種賭博。
如果送了符合對方的禮物,得到了意料中的預期,可稱是佳事一件。倘若是送了不符合對方心意的禮物,那麼究竟是哪個環節出錯了呢?可能的原因太多種了,但其中一種可能大概就是我們誤會了對方的樣子,同時也誤會對方想要的樣子。
聽過一種說法,有時候我們喜歡一個人,會對一個人有所謂心裡的樣貌。也就是我們想像,愛人在我們心中的模樣。然而,也就是這個然而,有時候那只是我們心中的模樣、是我們的期待,也許對方實際上與我們心中的模樣並不相同。有時候,我們喜歡的只是我們喜歡的樣子,並且試圖加諸、或是暗自希望對方是那個樣子。因此,當對方與我們想像中不同時,我們便會感到失落。
但不期待是好的嗎?矯枉過正的我,有時候已經放棄期望。如果沒有期望,是不是所有事都不算不符期望呢?後來發現這樣很難感到快樂。人就是因為期望被滿足而感到快樂的生物,無論那個滿足性是來自於本身或是他人。
因此,我想適當的期望仍是必需的,而什麼能夠稱作適當,而我的喜歡又是什麼樣的樣貌呢?也許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但我想,至少,拍立得能夠有更適合它的主人。當它是一個禮物時,我們可以謹慎地收下心意,並且讓它有更好的歸所。而心意有去向時,就是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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