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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2 03:05:44| 人氣1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609)中央社-捕犬殘忍 立委籲設動物管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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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youtube網站公布「台灣奇蹟二」影片,揭露以凌虐方式捕捉流浪動物犬貓現況。農委會說,執行權在地方。立委田秋堇則說,要修法設動物管制員。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天召開「落後、野蠻的流浪犬貓捕捉,還要"演"多久?」記者會,同步在youtube網站http://www.youtube.com/watch?v=VwsY7x8BgjM公布的「台灣奇蹟二:流浪不是牠的錯!」影片,呼籲民眾上網http://www.east.org.tw/寫信給縣市首長及五都候選人,要求推動專業人道捕捉流浪動物。

     記者會中播放的影片片頭,可見到國際捕捉流浪動物的專業、人性模式,且作業方式在國際動物頻道早已屢見不鮮,被捉的狗沒有驚恐,所用工具也不會造成動物身體受傷,繫住動物身體的是具保護性的寬軟帶子,捕捉者並會細心的抱起動物,「文明」盡在其中。

     影片隨後見到的是強烈對比的台灣捕捉流浪動物模式,使用的是金屬細繩,強勢從前方套住動物脖子,再從後方套住身體,不斷使力拉扯,一會兒拖行,一會兒硬是拉吊上車,全程只聽到動物驚恐哀叫,拉扯之間,繩子繫得愈緊。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說,載運車或是資源回收車、或是垃圾車隨意改裝成捕犬車,完全不能遮風避雨,甚至用「雞籠」關狗,籠子裡擠塞到讓動物不能站立。

     她說,捕犬員都未依法令規定配戴識別證,當中嘉義縣、澎湖縣及桃園縣的部份鄉鎮還論隻計價,委外捕犬。

     她表示,常有人說「貓狗小事嘛」!但富裕了這麼久的台灣,從92年起共編列新台幣8000萬元捕捉流浪動物,政府卻連貓狗小事也做不好,花人民的納稅錢公然虐待動物至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會代表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林宗毅說,捕犬工作依法由地方政府執行,農委會最近會把捕犬工作的評估調查結果送各地方政府參考。

     與會立委田秋堇則說,去年動保團體播出收容中心的環境骯髒、活活餓死動物影片後,行政院召開的縣市首長會議不僅沒首長到場,還不准動保團體與會。

     她說,根本問題是,動保科設在主管經濟動物的農委會畜牧處下就是個錯置,編再多預算也不會管理好動物保護業務,這種捕捉法根本是在錯誤教育下一代及社會冷血。她及立委李慶華將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要求設置「動物管制員」,專業人性執行捕捉流浪動物工作。

     李慶華也強調,基層清潔人員沒受專業訓練,委以捕捉工作,處境困難;一定要廢除委外捕捉,要用專業培訓捕捉人員,尊重動物生命權,別再讓國家丟臉。

台長: ●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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