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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7 02:27:09| 人氣1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11/26)蘋果日報-送寵物店洗澡 愛犬被弄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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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認錯已和解 律師:可協商精神賠償
「只是洗個澡,怎會把狗給弄丟了。」廖小姐說,她母親將所飼養的愛犬,送至高雄市奧斯卡寵物量販自由店洗澡,不料店家疏於照顧,狗兒從店內跑走後不見蹤跡,讓家人很難過。奧斯卡寵物美容總店長李春燕說,的確是自由店疏失,事後也盡力找狗,但找不到,會負起賠償責任。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表示,寵物在保管期間遺失,寵物美容業者有過失責任,須負責賠償。報導?攝影╱於維奕、蕭松齡

高雄廖小姐表示,愛犬圈圈約2歲大,是母的台灣土狗,毛色黑亮、體型微胖,有對三角形立耳,養了2年,已成家庭的一員,和她母親感情最好。本月11日,她母親將圈圈送到高雄市奧斯卡寵物美容自由店,留下牠在店裡洗澡,沒想到,不久後業者卻來電話通知圈圈走失了。


「只希望找回圈圈」
廖小姐說,她母親知道後相當難過,還因此不吃不睡,讓人心疼,她難過的說:「只希望找到圈圈。」
對於自由店把客人的狗弄丟,奧斯卡寵物美容總店長李春燕說,當天事發時,美容助理其實已幫圈圈洗好澡,正要帶牠走出美容室,但不知為何,圈圈突然掙脫胸背帶,快速衝出店外,店裡員工看到也趕緊追出去,但已來不及,只看到圈圈鑽過一個籬笆後,就失去蹤跡。
李春燕表示,對廖小姐感到抱歉,事發至今,店裡員工每天也都幫著找狗,還印製協尋傳單四處張貼,可是都沒有結果,目前已和廖小姐討論賠償事宜。21日,廖小姐表示,店家已經賠償,雙方和解。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說,飼主將寵物留在寵物美容店洗澡,在飼主領狗前,業者須負保管責任,寵物在保管期間遺失,業者有過失責任,須負責賠償。

寵物被認定為「物」
不過,張智剛說,依目前法規,寵物被認定為「物」,遭損壞或遺失,可依寵物本身年紀、種別,衡量價值後進行賠償,但法令無規範因物品受損害造成精神傷害的慰撫金,在修法前,飼主若要求精神賠償,只能和業者協商。

案號:C07112106

寵物美容注意事項
.選擇合法登記業者
.美容後應即檢視寵物,有異狀馬上反映
.寵物若受傷,可要求店家賠償
.寵物若因此死亡,應速找獸醫解剖,釐清死因
.保留消費收據,可一併求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台長: ●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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