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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5 08:31:27| 人氣5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分年贈與 須保留完整資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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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6 工商時報 A11 版

南區國稅局表示,父母藉由每年贈與免稅額111萬元現金之方式予子女,雖然取得贈與稅免稅證明書,稚當子女購買房地產或股票等財產時,仍必須提出完整之資金流程,以證明確系以歷年受贈款項購置,否則,即使持有免稅證明書,仍將被課徵贈與稅。

台長: Jones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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