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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7 19:53:00| 人氣1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6872-云何為『眾生得於十方悉見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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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得於十方悉見諸佛』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得於十方悉見諸佛』?依《樂邦文類》開示:眾生得於十方悉見諸佛。所謂

(一﹚ 佛於三昧中。立有三事持。即1.佛威神力持。2.佛三昧力持。3.本功德力持。用是三事故得見佛。作是念。佛從何所來去到何所。自念佛無所從來。我亦無所至。我所念即見心作佛心。自見心是佛心是。心是我身心。見佛心不自知心。心不自見心。

(二﹚ 復有四事。疾得是三昧。即1.不得有世間思想。如指相彈頃三月。2.不得臥出三月。如指相彈頃。3.經行不得休息。不得坐三月。除飯食左右。4.為人說經。不得望人衣服飲食。佛威神力。於三昧中立。東視百千佛百萬佛百億佛。如是十方悉見諸佛。

由此觀之,如是『二類』,即所謂眾生得於十方悉見諸佛,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十方』者,佛經稱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為十方。又『悉見諸佛』者,見報應之佛身也。以凡夫二乘分別之識所見者為應身,以菩薩無分別之心所見者為報身。無宿緣者亦不能見應身也。如同《起信論》曰:「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中略)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211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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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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