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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20:36:55| 人氣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6451-云何為『眾生可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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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可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可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依《佛說見正經》所開示,分述之如下:

  1. 眾生,或受福、或受殃,或相憐、或相憎,此則宿行答報之驗。

  2. 為無有三淨眼故,不見不知,便結在疑,一切人已來生是世,本與癡俱。

  3. 無有道意清淨之行,而欲望知前世之事,識反報之效。

  4. 譬如無手欲書、無目欲視,終不能也。

  5. 故佛出世,敷現經道,以解人意。

  6. 其欲知見,識神往來生死所受者,當隨佛教行三十七品,智度無極,撿意勒意,調意正意,入禪三昧之妙,乃可具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耳。

         由此觀之,如是『六者』,即所謂眾生可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識神』者,識者識心,心法也,神者神魂也。如同無量壽經曰:「魂神精識。」三論玄義曰:「識神俱表。」又『所墮去來』者,謂前世今生以及來世墮落六道輪迴之情況。是故只要隨佛教行三十七品,智度無極,撿意勒意,調意正意,入禪三昧之妙,乃可具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耳。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111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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