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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19:42:52| 人氣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6365-云何為『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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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依《佛說菩薩修行四法經》開示: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何等為四?所謂

  1. 當發大菩提心,寧失身命,不應退轉;

  2. 應當親近善友,寧失身命,不應遠離;

  3. 應修忍辱柔和,寧失身命,不生瞋恚;

  4. 當依寂靜之處,寧失身命,不思憒鬧。

    由此觀之,如是『四者』,即所謂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發意欲求』者,謂發心要追求又『佛菩提』者,舊譯為道,新譯為覺。道者通義,覺者覺悟之義。然所通所覺之境,有事理之二法,理者涅槃,斷煩惱障而證涅槃之一切智,是通三乘之菩提也,事者一切有為之諸法,斷所知障而知諸法之一切種智,是唯佛之菩提也,佛之菩提,通於此二者,故謂之大菩提。如同智度論曰:「菩提名諸佛道。」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82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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