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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2 19:56:04| 人氣3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6134-云何為『眾生有七功德則離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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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有七功德則離惡名』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有七功德則離惡名』?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有七功德,則離惡名。何等為七?所謂

  1. 離眾人;

  2. 不樂供養之利;

  3. 知足,能令施主得清淨心;

  4. 樂住山谷靜處,攝諸善業;

  5. 離於多語;

  6. 若入聚落,不至酒家;

  7. 不作販賣貿易。

         由此觀之,如是『七者』,即所謂眾生有七功德則離惡名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眾生若有如是功德正行相應,則無惡名,眾人所敬。是故畏惡名者,為最第一。若有眾生不畏惡名,所得過惡,過於白衣,隨意而作、隨意而說,於所破戒,心無慚愧,是破戒人身壞命終,墮於地獄。畏惡名者,樂空閑處,不樂近於聚落城邑,以知足故,不壞他信,遠離一切憒鬧之處,於微小過,心常怖畏。如是怖畏惡名,得世間善。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122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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