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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 21:23:07| 人氣14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5219-云何為『菩薩之總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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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菩薩之總持法』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之總持法』?

依《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開示:所謂總持

  1. 統御諸法。

  2. 心未嘗忘。

  3. 所至無亂。

  4. 其心未嘗有捨廢時。

  5. 學智慧業。

  6. 精覈諸法審諦之義。

  7. 分別正慧。

  8. 得果證者但文字耳。

  9. 度至寂然。

  10. 條列一切諸法章句。

  11. 攬賢聖要。

  12. 不斷佛教。

  13. 不違法令。

  14. 攝取一切賢聖之眾。

  15. 於諸經法部分典籍。

  16. 入於一切殊絕智慧。

  17. 不著眾會亦不怯弱。

  18. 遊步眾會宣揚經典無所畏憚。

  19. 出諸天音料簡明智。

  20. 於天龍神阿須倫迦留羅真陀羅摩休勒,探暢其音而為說法。

  21. 出釋梵音。

  22. 覺了平正知諸根原。

  23. 識練邪見諸所立處。

  24. 總持觀察一切眾生根原所趣。

  25. 所住等心。

  26. 於世八法而不動轉。

  27. 具足一切真正之法。

  28. 隨其罪福報應果證而為說法。

  29. 興發眾生所造志業。

  30. 立諸群黎處于禁戒。

  31. 其慧普入。

  32. 為諸眾庶代負重擔。

  33. 不以勤勞而有患厭。

  34. 解脫諸法本性清淨。

  35. 以斯本淨而為人演。

  36. 以本淨慧解說道誼。

  37. 慧無罣礙。

  38. 習設法施。

  39. 其心堅固未嘗懈惓。

  40. 有所說者無有疑結。

  41. 不貪一切供養利入。

  42. 而不忘捨諸通慧心。

  43. 力勵集累眾行基靖。

  44. 布施無厭而每勸助於諸通慧。

  45. 禁戒無厭以斯勸化一切眾生。

  46. 忍辱無厭求佛色像。

  47. 精進無厭積眾德本。

  48. 一心無厭修行專精使無眾冥。

  49. 智慧無厭入一切行。

  50. 以道法業於此一切而無所生。

        由此觀之,如是『五十法』,即所謂菩薩之總持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總持』者,梵語陀羅尼Dha%ran!i,譯言總持。持善不失,持惡不使起之義,以念與定慧為體。菩薩所修之念定慧具此功德也。如同《註維摩經》曰:「肇曰:總持,謂持善不失,持惡不生。無所漏忌謂之持。」《嘉祥法華疏》曰:「問:以何為持體?答:智度論云:或說念,或說定,或說慧。今明一正觀隨義異名。」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74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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