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6-11-14 21:44:10| 人氣6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5080-云何為『眾生十不善法微細之行』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標題:云何為『眾生十不善法微細之行』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十不善法微細之行』?依《佛為娑伽羅龍王所說大乘經》開示觀彼眾生於十不善法微細之行,多墮地獄餓鬼畜生之趣。何等為十?所謂觀彼眾生

  1. 若復殺生當墮地獄畜生焰魔等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1)短命。(2)苦惱。

  2. 若復偷盜,當墮地獄畜生焰魔等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1)自居貧賤。(2)不得他人財寶。

  3. 若復邪染,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1)愚癡。2)妻不貞正。

  4. 若復妄語,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1)言不誠實。(2)人不信奉。

  5. 若復綺語,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1)言不真正。(2)所言無定。

  6. 若復惡,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2)言多鬥諍。(2)人聞不重。

  7. 若復兩舌,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1)得下劣眷屬。(2)感親屬分離。

  8. 若復多貪,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報(1)不能利益他人。(2)常被他人侵害。

  9. 若復多瞋,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1)心常不喜。2)多不稱意。

  10. 若復邪見,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1)邪見。(2)懈怠。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眾生十不善法微細之行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十不善法』者,又名十不善,即殺生、偷盜、邪淫、妄語、惡口、兩舌、貪欲、瞋恚、愚痴。若有眾生行於如是十不善法,決定獲得如是果報,復更別得無邊諸大苦蘊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1114日星期一
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 -官網

台長: 果前

我要回應 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 登入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