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行為
以上是宗教的分類,接下來探討宗教行為。分作三類,介紹如下︰
(一)祈禱
1個人與個別的祈禱
祈禱可以說是自有人類的生活以來,就已發生的一種求生存的本能,人在危急之際或絕望之時,他會祈求奇蹟出現,因而有了祈禱的行為。一個被父母帶上街的幼童,結果因為貪玩走失而發現他已離開了父母之時,會本能地哭喊爸爸、媽媽,這便是祈禱,是尋覓、求救的呼叫。我聽到過一個留學日本的女孩子,在入夜後的東京街頭,遇到小流氓圍上來,她一害怕大聲喊「哥哥救我」,小流氓聽了,以為她的哥哥就在附近,便被嚇走了。事實上,她的哥哥是在臺灣。原來,自小兄妺相依為命,她依賴哥哥慣了,縱然離哥哥而到了外國,哥哥仍是她的保護神,而且真的管用。祈禱的行為不必教導,人在無援無助時,自然而然會祈求有大力量的人,沒有人可求時,便會祈求於神。
比較常見的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願望而做的祈禱。比如為求生意興隆、為求疾病早癒、為求消災免難、為求平安、為求子嗣等而做祈禱。清朝最後一位狀元,江蘇南通的張季直,到了四十五歲還沒有子嗣,有人建議他祈禱觀音菩薩給他送來貴子,雖然張狀元一向是信奉「子不語怪、力、亂、神」的儒者態度,他仍然接受別人的建議,寫了疏文禱詞交由夫人去寺院祈求,不久果然生了個兒子,名叫張孝若,從此他便特別相信觀音菩薩,為表示還願的感謝,起了一間觀音院,就在我出家道場狼山背後的地方;並以蒐求珍藏古來的觀音畫像聞名。不但信奉觀音菩薩,也信佛乃至土地公、城隍爺等。祈禱的效驗是發於祈禱者的精誠,由於自身的心力對於外物的感應而得。所以,經常祈禱的人,比起不大祈禱的人,一般而言,容易得到宗教經驗。
2部族全體乃至政府朝廷的祈禱
通常為了祈求豐收,在古時的部落民族,或現代的山地民族,就有為求豐收或獵取更多的野獸而做祈禱。或為了氏族、國家或地區性普遍的災難而祈禱,如為瞭解除瘟疫疾病或乾旱,乃至消弭戰爭免除天災人禍而有大規模的祈禱活動。在我的家鄉,一遇到乾旱,祈禱的方法,有的塑製泥龍,有的把城隍爺抬到外頭曬太陽,整天的曬,一直曬到他受不了就會下雨。我就親眼見到一尊木雕的城隍像,曬到木頭流出汗來,這種祈禱法很特別。還有民間的建醮,如平安醮,就是一地區大規模的祈禱活動。
(二)祭祀
1用儀式及供品遂行宗教的崇拜
中國儒家的《禮記》,記載很多關於祭祀的典制。《禮記.中庸》︰「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郊是祭天,社是祭地。又《禮記.王制》︰「天子社稷皆太牢,諸侯社稷皆少牢。」牛羊豖三牲具備是太牢,只有羊豖無牛是少牢,今日的祭孔大典仍用牢為祭品。古來的中國,有國家的天地之祭,宗廟之祭、諸侯之祭、鄉里之祭、家庭之祭,祭天地、神明、祖先,所謂祭神如神在、所謂慎終追遠,皆為祭祀的觀念所作的定義。
印度婆羅門教有三大綱領,主張《吠陀》天啟、婆羅門至上、祭祀萬能,所以離開祭祀,他們便無法生活。四《吠陀》聖典的內容,皆是以祭祀為中心。《莎摩吠陀》與《夜柔吠陀》詳細記載施行祭禮的方式。基督教《舊約.摩西王書》中有祭典、祭師長的規定,有獻祭、燔祭等供品的規定,這和婆羅門教有類似的地方。
佛教的禮懺儀、念佛儀、放生儀,尤其密宗的各種密法儀軌,規定了如何設壇、如何修持、如何修供養等,亦與一般宗教的行為類似。
2用身口的行為遂行宗教的崇拜
初民的歌舞,乃至繪畫、雕刻等藝術,大抵皆出自宗教的崇拜,後來才漸漸獨立與宗教分家,發展為純藝術的活動。通常的讚歌,是口唱的。中國在殷商時代,就有不少祭祀祈禱的口頭歌詞,六經中的《樂經》雖亡失,《詩經》中的〈周頌〉是宗教詩,〈雅〉中的祭祀詩就是為宗教服務的舞歌。印度四《吠陀》的《梨俱吠陀》含有一千零一十七篇長短不一的祭祀聖歌。《舊約》詩歌、雅歌,佛教的梵唄偈頌都是宗教儀式中的讚歌,表達人們對神、佛的崇敬情感。
表現於身體的宗教行為是舞蹈。因為祭祀祈禱以及向神鬼獻媚的種種動作姿勢,往往需伴有節奏的音樂,便成了歌舞合流的事實。宗教舞蹈,可分作娛神用的及擬神用的兩種。以故事方式演出者,大致是為娛神;以象徵神的姿勢動作為了降魔驅邪而演出者,大致是為擬神。中國戲曲中的「八仙過海」是取材於道家的故事;「天女散花」取材自佛教的《維摩經》。以及最近有一位現代舞蹈家諶瓊華女士模擬了敦煌壁畫的天女舞姿,編了一支「千手佛」舞,已由娛神、擬神的性質而成了純藝術的表現。迄今所見的印度及泰國的民族舞蹈,尤其和宗教有密切的關係。
(三)戒律生活
人皆可以為堯舜,眾生皆可成佛。但是,堯舜的行為即是成為儒聖的標準;佛的言行即成為佛教徒的標準。因此而有德目,而有戒律。戒律,是指生活行為的準則,依之而過踏實規律的生活。如果是基於人生的理想、堅強的信念,投身於自己信仰的宗教教團,大家共同生活,並且一同舉行宗教的儀式,那他們應該遵守的戒律,比起一般的教徒,戒律的要求是更嚴謹的。
儒家的三綱五常、四維八德、教忠、教孝等的德目,無非是要求人之所以為人的義務與責任。遵守實踐這些德目,提昇個人的人格,可以維繫社會的安寧,增進人類的幸福。所以,也可算作戒律的一個類型。
據《舊約》的記載,「摩西十誡」是由耶和華賜給摩西作為猶太人的行為守則,前四條是宗教的,後六條是倫理的,可作為一切人們做人的準則。而一個回教徒除了有五大責任,要守七項信德之外,尚需遵守四誡︰1.不為不名譽的事,2.不吃豬肉不飲酒,3.不放高利貸,4.不違抗真主阿拉之命。
佛教的戒律,有在家、出家之分,又有小乘、大乘之別,有為保持人及天的道德標準而設的五戒十善;有為出離三界火宅而設的五等出家戒;有為行菩薩道之自救救人而設的菩薩戒。一般在家信徒應遵守三皈、五戒、十善。三皈是︰皈依佛教主及一切佛,不再皈依其他諸神;皈依修道成佛的方法和道理,不再皈依外道的邪說;皈依佛教的修行者並以佛法教人修行的老師,不再皈依其他邪師。五戒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十善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屬於身三善業;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屬於口四善業;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屬於意三善業。持守而多分不淨,生為人中的普通人,多分淨生為大福德人,全部淨則生為天人。出家的比丘戒,根據《四分律》有二百五十條,比丘尼有三百四十八條,這是五戒詳細的開分,有較高層次、較嚴謹的要求。消極方面,有防非止惡的作用,稱為止持;積極方面,有二十種犍度,積集一切善法屬作持,這是律。戒中有律,律中也有戒,戒是條文的規定,律是如何來持戒、犯戒後又如何懺除之說明,犯戒之輕重及受戒持戒的判定和執行,均屬律的範圍。
很多人以為宗教的清規,扼殺人性的自由,並將儒家的德目,稱為吃人的禮教,這是似是而非的看法。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一個人沒有做人的原則,一個社團沒有共守的規約,一個國家沒有應守的法律,一個宗教徒沒有當守的戒律,我們的社會會成什麼樣子,那真不敢想像。當然,如果你的道德修養到了如孔子所說「從心所欲不踰矩」的程度,自然可以不要製成條文的規律。佛教中禪定中的人,自然不犯戒,稱為定共戒;已得解脫的人,也就自然不犯戒,稱為道共戒。對這兩種人而言,戒律的條文便是多餘的事。不然的話,必須遵守戒律,戒律的功用,不唯防止信心的腐化,更有積極增進人類幸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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