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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0 21:10:36| 人氣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3710-何等為『眾生護佛正法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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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何等為『眾生護佛正法四攝』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何等為『眾生護佛正法四攝』依《大方等大集經》開示:若人能護佛正法者即為四攝。何等為四?即所謂

(一)    佛攝眾生。有四事1常得親近諸佛;(2諸魔不得便;(3獲得無盡陀羅尼;(4得住不退轉地。

(二)    天攝眾生。有四事1說法之處諸天清淨;(2說法之時眾樂受聽;(3終不為他因緣所害;(4不信者信。

(三)    福攝眾生】。有四事1莊嚴於身三十二相八十種好2莊嚴於口凡所演說眾生樂聞;(3嚴佛土;(4莊嚴種姓所謂釋梵轉輪聖王。

(四)    智攝眾生】。有四事1知眾生根如意說;(2知眾生病苦隨病施藥;(3得大神通遊諸佛土;(4了了通達法界。

    由此觀之,如是『四者』,即所謂眾生護佛正法四攝欲獲得如是功德應當勤心護持正法。何以故護法』者,護持自己所得之善法也。又擁護佛之正法也。如同《俱舍論》曰:「護法者,謂於所得善自防護。」《無量壽經》曰:「嚴護法城。」佛菩薩覺世濟人之道,無大有力者護之,則道將滅。故上自梵天帝釋八部鬼神,下至人世帝王及諸檀越,皆保護佛法之人,稱之曰護法。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2121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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