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6-06 00:19:22| 人氣486|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一百七十二章 心碎了才懂 下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記得我大概呆立了兩分鐘,完全沒有開口,

法庭上所有的人包括法官、書記官,都異樣的看著我。

再深吸一口氣,避開被告的目光,

我低聲示意法官,是否能讓我向前說話,所說的不要記載在筆錄上。

法官點點頭,我跨過了書記官的位置,第一次在法庭上,靠法官非常的接近,

說出我心中的顧忌和家屬的要求。

法官點點頭,輕聲告訴被告:「律師已經替你求情了。不過羈押還有四五天才

期滿,是不是可以交保,需要三個法官決定,所以先請你回看守所,我們會在

開會後決定。還有你們上次要求的精神鑑定,我們已經在替你詢問哪一個機關

可以作鑑定了,請你耐心等待」。

說實話,我很感激法官,保存了被告一絲希望,也替我做了顏面。

數日後,延長羈押的裁定,如同預期的寄來了。

鬆了一口氣的同時,突然被告第一次寄信給我,

信中表示在看守所中,某日突然起床後有中風徵兆,還被所方送至外面醫院急

診,

希望我可以再次替她聲請交保,還有迅速去辦李律師接見。

如果是你,你為不為難?具保聲請狀,寫是不寫?

如果你是法官,你為不為難?看到這種情形,要不要准交保?

最後的考量,基於人道至上,我還是附上她的最新診斷情形,

希望法官准予交保,狀紙遞上去了,沒有消息。

我也到看守所律見了,詢問她目前身體狀況如何?告訴她,或許因為在排

精神鑑定時間,所以交保予否,沒有那麼快決定,要她耐心等候。

……………………….

下午送走了那個讓我非常討厭的人渣當事人,蠟筆小馨大概看出我心情不好,

她大概也深呼吸了一口氣,告訴我,「她」寫信給我。

信中充滿指責,指責她母親,指責律師。

質問我為何聲請交保那麼久,一點下落都沒有。

質問我上次開庭時,我究竟跟法官說了什麼話,所以交保不准?

質問我為那麼忙,只去看過她兩次?(參照以前的一封信,我可以知道她質問

的是是不是義務律師,所以很混,漠不關心)

質問我如果不想打她的官司,或者交保不准,她也不作精神鑑定了,身體狀況以後也不告訴我

了,就算判無期徒刑她也甘願,也不要假釋等等。

一字一句的質疑,

我看的心如刀割……

走了一晚,我真的覺得我不適合當一個律師,

或許以前也曾質疑過自己個個性,

但是沒有那麼清晰。

真的,心碎了才會懂。

(感謝同道朋友『特易構』加班到晚上十點多,還特地到法院門口將我送回

家;不然我本想走到億載金城,如果,還走的動)


台長: 老邱
人氣(486) | 回應(8)|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老二
這些矛盾與衝突
就是在磨練我們的心
經過之後
你會發現
不知不覺已經成長
2007-06-06 11:15:12
庫洛魔法使櫻
加油
2007-06-07 22:55:18
小鄭
下次要走,
記得找我......。
2007-06-11 20:31:32
版主回應
小鄭
想了很久 找了很久
終於知道你是誰了 哈
我還以為是育婷勒
2007-06-12 14:02:46
Fiona
從你的文章看來~這案子
你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
別氣餒,也無需自責,你是一位很優秀很認真的好律師
我想,你做出的抉擇
對彼此都會是好的...至少在我看來~這樣的決定對她的家人及她來說~都會是好的
我們都不是聖人
要怎麼能像神一樣做出百分之百的完美決定

然而
所有的義務律師都應該幫助被告脫罪或者最好打到無罪釋放?!否則遭受被告的言語攻擊就應該被視為理所當然?!錯!
其實,從你的敘述看來
我也懷疑被告很可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偏激的言詞...)
被告將所有希望寄託在義務律師身上
這點我們可以同情與理解
但如同她父母所說的,很擔心交保後出來會不會發生什麼更嚴重甚至不堪設想的後果
這是兩老無法控制的...
與其讓老人家擔心,倒不如繼續延長羈押...

『握緊拳頭,裡面什麼都沒有;放開雙手,你得到的是全世界!』

我想~往後還會有更多棘手的案子等著你去挑戰
人生的路程中~難免遇到挫折
但我相信~以你的實力與能力一定能很快地迎刃而解~排除萬難~
別失志唷!
加油!
2007-06-12 00:06:54
版主回應
雖然不知道你是誰
但是謝謝你的鼓勵
2007-06-12 14:03:29
GG
碰到這種事真的很難想到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法,不過或許能使多數人開心也是一個好選擇!加油!早就聽說您辦案件相當認真,但這麼認真的你,希望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唷!^^
2007-06-19 16:15:38
shandii
所有的關卡,都是能量的累積....
別用她人的過錯(情緒反應)來折磨自己的靈魂
祝福你~~
2007-06-28 12:52:57
踏雪尋梅
律師不是要做最有利於當事人的事情嗎?放這位當事人出來真的對她是最好的嗎?
老邱,我覺得你做的沒錯,要是我,具保聲請狀照寫,她的狀況符合哪項得具保停止羈押之要件寫清楚,再把所有情狀向法官說明後(上不了臺面的部份,就像文中所述私下跟法官講),要不要放她出來,交給法官做決定吧。
2007-06-29 16:19:40
薄荷的愛液
抱歉
因系統出了點狀況
留言重複送出
2007-07-08 00:16:1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